作者birdy0914 (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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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问题] 当不当导师的退休金差别
时间Tue Aug 28 19:45:21 2007
※ 引述《h3951poly (晋)》之铭言:
: 我去教师版查到的是基数超过30每月可多领三千多元
: 其中导师一年基数一分 最多20分
: 行政年数*1.5+导师*1 > 30 也可以领这3000
: 所以不是当10年就满了呀 是20年=.=如果轮流当要教40年......
: 不过当行政可以算1.5分 可能是因为大家都不想当所以给了这个优惠
: 还有我在全国法规往的退休法规里还找不到这个规定
: 应该还是草案吧 但是要有点心理准备 等通过才来打算就有点来不及了
因为你,
我很认真的查了一下法规。
台北县教师会说明:
http://www.nta.org.tw/tpctc/2000/wwwboard/show.asp?repno=21569&page=1
主管职务加给如何计算?--以中小学教师身分退休者
依教学生涯曾任导师、组长、主任等职务之年资,
按「兼任导师1年1点、兼任组长1年1.5点、兼任主任1年2点」计算其点数後,
依下列标准计列主管职务加给:
合计达20点以上者为新台币2,000元。
但其中曾任组长及主任职务之点数加总达10点以上者,
国中小为新台币3,000元,高中职为新台币4,000元。
合计1点以上未达20点者为新台币1,000元。
但其中曾任组长及主任职务之点数加总达10点以上者
,国中小为新台币1,500元,高中职为新台币2,000元。
粗略的讲,
就是积分以二十分来讲的话,
如果全部都是导师年资,
那麽也不过新台币2000元,
总分凑不满二十分的话,只要你有一年导师年资,就至少是一千元。
如果想要三千元,
除非你这些积分当中有包含组长、主任年资,
并且行政年资要超过十点以上,
才有所谓的三千元。
并没有所谓基数超过三十就是三千元这一说法。
因此,
你所说特教班导师要当四十年才到顶这一点是没错,
但差距并不是三千元,而是一千元。
如果很介意这笔钱的话,
我的建议是趁早往行政走,
吵特教班双导师这件事还满多年的,
我也曾经为了这种事跑去台北市教师会开会签名过,
但你也知道.....
就这样吧,
没有好的方案解决困境或让你释怀,
不过至少应该是给了个还算正确的资讯。
虎尾高中网站有文字档说明,节录例子如下:
主管职务加给:
中小学教师兼任主管职务者:依「导师1年以1点计、组长1年以1.5点计、主
任1年以2点计」之标准,采积点制方式办理。
例1:某甲为以国小教师身分退休,教学生涯中曾任国中导师2年、高中导师4
年、国小导师5年、高中组长3年及高中主任2年。其点数共计有(2+4+5)
*1+3*1.5+2*2=19.5点(未达20点),组长及主任点数8.5点(未达10点),
得计列主管职务加给1,000元。
例2:某乙为以国中教师身分退休,教学生涯中曾任国中导师8年、高中组长7年。
其点数共计有8*1+7*1.5=18.5点(未达20点),组长及主任点数10.5点(10点以上),
得计列主管职务加给1,500元。
例3:某丙为以高中教师身分退休,教学生涯中曾任国中导师8年、国小组长3
年及高中主任3年。其点数共计有8*1+3*1.5+3*2=18.5点(未达20点),
组长及主任点数10.5点(10点以上),得计列主管职务加给2,000元。
例4:某丁为以国中教师身分退休,教学生涯中曾任国中导师15年、高中组长4
年。其点数共计有15*1+4*1.5=21点(20点以上),组长及主任点数6点
(未达10点),得计列主管职务加给2,000元。
例5:某戊为以国小教师身分退休,教学生涯中曾任国小导师10年、高中组长3
年及高中主任4年。其点数共计有10*1+3*1.5+4*2=22.5点(20点以上),
组长及主任点数12.5点(10点以上),得计列主管职务加给3,000元。
例6:某己为以高中教师身分退休,教学生涯中曾任国中导师10年、高中组长3
年及高中主任4年。其点数共计有10*1+3*1.5+4*2=22.5点(20点以上),
组长及主任点数12.5点(10点以上),得计列主管职务加给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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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3.67.251.18
※ 编辑: birdy0914 来自: 203.67.251.18 (08/28 19:46)
1F:→ petseal:小鸟你好棒 本系列讨论已收录122.126.107.218 08/28 22:45
2F:推 h3951poly:好清楚唷 谢谢 原来我在教师版找到只是 59.126.136.65 08/29 15:19
3F:→ h3951poly:一部份内容 有了举例更清楚 59.126.136.65 08/29 1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