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ellow1119 (上班打混王)
看板sinica
标题Re: [新闻] 朱敬一买书 挨了公务员闷棍
时间Wed Feb 24 10:39:19 2010
※ 引述《fhk32 (.....)》之铭言:
: ※ 引述《yellow1119 (上班打混王)》之铭言:
: : 其实不管买书
: : 还是买琉璃 茶杯
: : 真的觉得差异不大
: 差很大,因为买琉璃、茶杯,是有依循采购法进行的喔!
那依采购买书就不能当礼物吗??
看过原文就知道
朱院士的本意是希望将礼物由一个摆饰
变成一个能对人有益处的物品
审案件的人却很僵化的把他当成了采购一本工具书来处理
当然收到一本自己未必有兴趣的书不见得会高兴
但是收到个琉璃摆饰我也不会觉得高兴到哪去
每次想到为了采购法规定 某些字眼 例如 车
硬是要替手推车改名才能购买
就觉得无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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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的开始都是单纯的
用画笔上色後出现色彩
一张纯白的图画纸渐渐的填满颜色
过度的喧嚣让他变成了漆黑的夜晚
当一切回归原点的时候
一切又变成单一的色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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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09.39.116
1F:→ Epsilon:台湾太多行政规定都是在防弊而非兴利。把人都当贼看的结果 02/25 19:20
2F:→ Epsilon:就是,真正的贼还是会找洞钻,但想做事的却被绑手绑脚。 02/25 19:21
3F:推 lunch:因为会计人员无法更改法条,要改名也是为了帮助顺利购买。 02/26 14:48
4F:→ lunch:遵循法规做事容易被说僵化,不知变通 02/26 14:50
5F:→ lunch:尤其是碰到法规没规定到的模糊地带,更是没有标准答案 02/26 14:50
6F:→ lunch:难道不会碰到上级等等身份的人"教"会计人员怎麽判定法条 02/26 14:52
7F:→ lunch:规范不清的地带,成为"自己想要达到的目的"的解释 02/26 14:53
8F:→ lunch:既然没有标准答案,那为何作出不符合他人目的解释就是错的呢 02/26 1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