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000000jet (***LaLa C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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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国一女喝醉瘫软 「浩呆」庙前夺童贞
时间Thu Nov 26 15:26:40 2015
国一女喝醉瘫软 「浩呆」庙前夺童贞
宜兰一名绰号「浩呆」的男子在KTV打工,结识国中少女小真,今年二月少女与同学在
KTV喝醉,央请「浩呆」骑车载她回家。「浩呆」载她回家途中竟起色心,将她载到小真
住处附近一间土地公庙前的废弃工厂前,就在空地上当场性侵得逞。少女的学校事後
知悉此事报警,宜兰地方法院审结,依强制性交罪,判「浩呆」两年徒刑,缓刑五年。
检警调查,家住宜兰绰号「浩呆」的男子简浩翔(18岁)今年初在罗东一间KTV打工,
期间他认识当时就读国一的少女「小真」(13岁),小真因父亲早逝、母亲改嫁,
她平时与弟弟、阿嬷及姑姑同住。
今年2月9日下午,小真与一名女同学前往简男上班的KTV欢唱,席间还点了啤酒「尝鲜」
,但两人年纪小不胜酒力,没喝多少就有醉意。当晚6时许,女同学独自搭乘火车返家,
而小真则请认识才约一个月的浩呆载她回家。简男一口答应,并骑车载着小真离开KTV。
简男载小真返家途中,坐在机车後座的小真因不胜酒力,全身瘫软趴在简男背上。简男
竟生邪念,把小真载到住处附近一处土地公庙前的废弃工厂,就在工厂外空地上性侵
小真,过程中小真感觉被侵犯,但全身瘫软无力反抗,酒醒後感到下体疼痛,简男还
陪同小真回家後才离去。
事後小真不敢让家人知道,只偷偷地告诉班上女同学,女同学听闻後发觉不对劲回报
导师并通报警方。警方传唤当时已入伍的简男,他坦承不讳,检方起诉後。法院审结
裁定,简男犯乘机性交罪,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5年,缓刑期间交付保护管束。
苹果日报
http://m.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1126/74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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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TsukimiyaAyu: 硬了 想干13岁 11/26 15:27
2F:推 hsunting2000: 浩子 阿翔 是你 11/26 15:30
3F:推 FromD: 呆丸的日常 11/26 15:35
4F:推 xup6ru0454: 冻八检讨会 11/26 15:38
5F:→ mulder58: 拜托这些女性不要再相信男生会很绅士的送你回家啊 11/26 15:45
6F:推 princess: 女生要学会酒量,但还是不要在外面喝到醉,真的好危险 11/26 15:50
7F:推 bearest: 看标题以为台湾真的有"浩呆庙" 11/26 15:54
8F:推 StevenAn: 缓刑5年....毁了一位女生代价真轻 11/26 16:01
9F:→ speryilove: 价值观?? 11/26 16:03
10F:嘘 babycat170: 渣男4 ni 11/26 16:27
11F:→ z20569414: 五年不够吧… 11/26 17:23
12F:嘘 type242: 干嘛缓刑,进去给人教训一下啊 11/26 18:23
13F:→ Obiwan: 缓刑5年是说5年内再犯,就要抓进去关2年… 11/26 18:23
14F:→ Obiwan: 所以目前不会关的~ 11/26 18:23
15F:→ type242: 我知道啊,所以我说干嘛缓刑 11/26 18:34
16F:→ type242: 直接关进去就好了 11/26 18:34
17F:推 nbaTIGER: 浩角翔起不用负责吗? 11/26 19:57
18F:推 martinmask: 想干 13岁 好爽 11/26 21:53
19F:推 ncawiner: 警世图 11/26 22:30
20F:嘘 jfriendtw: 缓刑?法官脑 11/26 23:00
21F:嘘 XP1: 楼下都吃嫩鲍 11/27 08:31
22F:→ keepwild: 白痴法官 11/27 12:49
23F:嘘 ivy02292002: 操法官妹的缓刑 11/28 00:55
24F:推 XP1: 本案这位一审法官并没有白痴。 11/28 07:32
25F:→ XP1: 反倒是没有法学背景但是觉得自己是正义之士的人,比较滑稽。 11/28 07:33
26F:→ XP1: 1,小真自身意愿为何?和一位女同学单独就去ktv还要"点啤酒喝" 11/28 07:34
27F:→ XP1: 并且"要求打工的浩呆载她回家"。 11/28 07:35
28F:→ XP1: 实际上她是可以不提这个要求,她大可跟她的女同学一起走。 11/28 07:35
29F:→ XP1: 她的女同学自行坐火车回家是不?小真可以跟着一起去搭火车。 11/28 07:35
30F:→ XP1: 2,在法学实务经验,加害人坦承不讳也不逃避狡辩,尚有悔意。 11/28 07:36
31F:→ XP1: 小真事後并无和家人提起,也未和浩呆提起。并未向浩呆表示 11/28 07:38
32F:→ XP1: 抗议或是追究。为何不跟家人提起?你会说,她基於害怕,不敢说。 11/28 07:38
33F:→ XP1: 那事後也不报警也不跟老师说,而是跟女同学偷偷的说。 11/28 07:39
34F:→ XP1: 3,姑且不论小真自身意愿,非常基本的常识人人皆知,与未满16 11/28 07:39
35F:→ XP1: 岁的人发生性关系,不论对方是否愿意,仍属触法。这谁都知道 11/28 07:40
36F:→ XP1: 。浩呆所罪,乃他与未满16岁的女生发生关系。 11/28 07:40
37F:→ XP1: 当时如果小真真是喝醉无力反抗,事後多个月却也没有跟浩呆表 11/28 07:40
38F:→ XP1: 表示抗议。 11/28 07:40
39F:→ XP1: 在法学上必须有客观事实判断作为依据,并非单指你浩呆干了未 11/28 07:41
40F:→ XP1: 满16岁的人就得坐牢不得缓刑。那也得参考检察官、警局派出所 11/28 07:41
41F:→ XP1: 等提贡相关迹证和两造当事人双方的陈述,才能综合结判。 11/28 07:42
42F:推 XP1: 小真酒醒後陪着小真回家後才离去。所以这当中是强插强干? 11/28 07:44
43F:→ XP1: 半推半就?还是什麽状况?你我都不清楚。但是谁清楚?做笔录 11/28 07:45
44F:→ XP1: 时的员警,或是地检署出庭时,检察官会清楚。 11/28 07:45
45F:→ XP1: 浩呆做错一件事,看到未满16岁的就给她干下去,这是他的罪 11/28 07:45
46F:→ XP1: 。但是法官不是白痴,他会综合笔录、和检座的起诉书,来做 11/28 07:46
47F:→ XP1: 一审时的判决依据。我们看到很多案例,正义之士非常之正义, 11/28 07:46
48F:→ XP1: 但是正义之士人不在案发现场,事後也不在笔录现场,及开庭现场 11/28 07:47
49F:→ XP1: 我并不认为浩呆是对的是好的,实际上,他是错的,是有罪的。 11/28 07:47
50F:→ XP1: 但我不认为本案中的法官是个白痴。 11/28 07:47
51F:→ XP1: 基於罪刑轻重与当时意图、事後坦承,或是规避,都有刑度上的 11/28 07:49
52F:→ XP1: 量刑轻与重。轻则拘役、易科罚金、劳动服务、罚锾、缓刑; 11/28 07:50
53F:→ XP1: 重则发监执行。谁来综合结审?是一审的法官。法官并不白痴。 11/28 07:51
54F:推 XP1: 其实我也可以跟着风向一起跑,一起说法官是白痴,跟风向站一起. 11/28 07:54
55F:→ XP1: 但是我不这麽做。法官并不容易考,你我谁能考上司法官? 11/28 07:55
56F:→ XP1: 法官是白痴吗?法官代表公平,正义。他不能顺着风向去讨好大众. 11/28 07:55
57F:→ XP1: 该发监就发监,不到发监条件,或已达缓刑条件,就只能依律判决 11/28 07:57
58F:推 XP1: 浩呆是个鲁蛇.ktv打工这种破货色,也敢干未成年.我认为他很鲁 11/28 07:59
59F:→ XP1: 蛇.我所述,我只为法官说话.我认为法官并不白痴。 11/28 08:00
60F:推 Skyfox: 推楼上,讲得很详细。 11/30 15:30
61F:推 yonderknight: 推楼上,不过干嘛不就直接回文啊XD 05/14 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