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ose9429 (路易丝)
看板rent-exp
标题[房客] 请大家帮我看看
时间Fri Aug 5 15:33:26 2011
是这样的,
目前是家庭租屋,
房东到目前为止都透过房仲和我们联系与交涉,
七月中签的约,房东方面是委托房仲处理签约,没有公证,签一年,
目前还没住满一个月,
今天房仲打来用悲情牌说房东因为$%&@#原因需要提早收回房子,
询问我们是否可以在年底前搬走,
我觉得很傻眼,
因为我也是不得已才租房子的,
好不容易搬家般的差不多了,
结果要我年底前搬走,
我想问问比较有经验的大家,
我可以坚持说合约是一年,我就是要住满一年吗?
我想这样的租屋契约在民法上还是有效力的吧??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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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228.56.30
1F:→ mimily0504:拿租约出来看吧 08/05 15:47
2F:→ mimily0504:有的租约约定,双方均可提前解约,违约金1-2个月租金 08/05 15:50
3F:→ mimily0504:若没约定你可以主张要住到期满再搬 08/05 15:50
4F:→ rose9429:租约上只有写房客要提前解约须在两个月前告知房东 08/05 22:18
5F:→ rose9429:房东现在透过房仲要姑给我通知书,他认为相对上只要他也 08/05 22:21
6F:→ rose9429:我确认租约上只有说我没按时缴钱他才有机会可以赶我走 08/05 22:24
7F:→ rose9429:且租约上明确约定租赁契约终止是在合约到期终止时 08/05 22:26
8F:→ rose9429:所以我想确认ㄧ下我是否完全站的住脚 08/05 2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