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ller1119 (GoaT mAn)
看板rent-exp
标题[合约] 不租屋反要付三个月租金之违约金
时间Mon Jan 3 16:08:16 2011
小弟我在某间科大附近租了一间和室套房
可是因为住不习惯的关系
想搬出去
可是房东却跟我说契约书上白纸黑字写着:
毁约必须要付三个月房租的毁约金
也就是每学期两万一的一半10500
我是租一整年上学期结束下学期想换间
一般不租都是收走押金两三千而已
我押金三千也有给过他了
如果他还要收违约金一万元
这样算合理的吗?
这样的合约会不会太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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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27.23.192
1F:推 vulwei:照合约走 你签名表示你同意啊= = 01/03 16:11
2F:→ vulwei:签完才来抗议... 01/03 16:11
3F:→ vulwei:我是记得"押金"上限是两个月房租 不过你这违约金是另外写 01/03 16:12
4F:→ vulwei:太超过的合约你干嘛签= = 01/03 16:13
5F:→ aleeon:啊你没看合约就签喔..... 01/03 16:33
6F:→ lastar:当初签约没看仔细吗~签了表示你同意不是吗?! 01/03 16:35
7F:→ bride78037:住不习惯还是要忍呀!!不然那些钱该付还是要付呀!! 01/03 20:31
8F:→ bride78037:当初你也是看过房子才签的呀,现在才觉得不习惯 01/03 20:32
9F:→ bride78037:年轻人往後签约要三思呀!! 01/03 20:33
10F:→ bride78037:如果是我,忍一下就过了,钱是很难赚的 01/03 20:34
11F:→ akirakid:总是会有人钱给对方也住不下去了的地方 01/03 20:39
12F:→ bride78037:给了钱也不愿住的地方,那当初房子是看假的呀! 01/04 00:27
13F:→ bride78037:如果经济情况好,当然就换屋租,经济情况不好就认了吧! 01/04 00:28
14F:→ dnsb:《租屋小常识》 二、违约金:违约金部分法律并无规定,房客在 01/04 03:21
15F:→ dnsb:租期中退租通常须支付一个月租金的违约金,但若在签约时有约 01/04 03:21
16F:→ dnsb:定,则以约定为准 01/04 03:21
17F:嘘 dequeen:楼上不要乱说..上上礼拜6频果日报房电产版有人问过这个问 01/04 10:15
18F:→ dequeen:题..承租者也是契约上写明毁约要赔3个月租金.律师说此乃违 01/04 10:16
19F:→ dequeen:法.不成立.建议发文者去找这篇报导.跟房东谈. 01/04 10:17
20F:→ takuai:契约是自由原则 但是并不能违反法律 01/04 12:43
22F:→ mimily0504:他引的是民法252条:约定之违约金额过高者,法院得减 01/04 14:35
23F:→ mimily0504:至相当之数额,民法并没有规定违约金金额,如果觉得 01/04 14:36
24F:→ mimily0504:过高,要和房东调解或打官司吧 01/04 1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