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shockblue (夏日微风)
看板rent-exp
标题[问题] 签约後才发现有很不合理的条款怎麽办
时间Wed Apr 8 23:14:06 2009
今年是我刚踏入社会工作第二年 第一年因为刚找到工作
急着要找房子 所以就随便找个很以栖身的地方就住了
今年第二年了想说去找一间好一点的 目前找到一间算是装潢还不错
於是在前几天跟房东约时间签约了
但由於房东说他只有中午有时间 请我中午和他约地点签约
因小弟公司中午休息时间并不多 所以签完 付了押金+半年租金
之後大致看一下就快点回公司了 想说应该不会有啥特别情况
都跟以前租屋大同小异吧 但是这两天闪光发现房东将契约中其中一条改成
"房屋或家具因损坏有修缮必要时,由乙方(房客)负责修理和费用"
感觉这条真的很奇怪,於是打电话给房东询问
果真,就如条约上说的 我必须负责修缮
於是我就跟他争执起来 而且我查法条 上面似乎是说明房东必须负责的吧
而且房间里有 电视 冰箱 电热水器 吊扇 洗衣机 电热器 全都是中古的
请问有经验的大大们 你们觉得我该怎麽跟房东谈这部分???
PS.房东一直跟我说 叫我不要拿没发生的事情来argue,问题是如果发生了
就真的会发生很多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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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73.97.70
1F:推 Yyyyyy:民法429有但书 就是双方另有约定 所以当学个经验吧 04/09 01:20
2F:推 lovelyvv:我之前也是房东提出同样的条件才签不了约 04/09 08:38
3F:→ lovelyvv:现在新租的地方,同样条件.今天会签约 04/09 08:39
4F:→ lovelyvv:因为东西是新买的,是两年内坏掉我们修 04/09 08:40
5F:→ lovelyvv:有问过保固时间了 04/09 0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