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ruceBowen12 (just defen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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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讨论] 与房东发生纠纷
时间Sun Feb 1 15:11:58 2009
之前跟房东发生了一点纠纷
结果我老婆打电话跟房东谈
最後两人吵架 我老婆说不住了
房东也说好 但原本一个月5500的房租 要变为6500计算
因为她说5500是要住满一年给我的优待 原本她说是6500
可是我看租约上面 都没有写到6500的字样
另外她还要扣我一个月的押金
但是我老婆在1/15下午跟他讲 那时我还不知道
晚上要去缴剩下的半年租约时 她跟我说不租我了(说是我老婆讲的)
然後她说已经租给别人了 叫我2/15搬走(她说租人我是不相信 但我也很想搬走)
但是签约的人是我 应该要我同意她才能租人吧 这样是算她毁约还是我毁约呢?
我们这样算是提前一个月跟她讲 她还是可以扣我一个月的押金吗?
虽然她隔天有传简讯 说要住就去付钱 但我们已经没有那个心情去住那里了
我之前已经有付半年的租金+一个月的押金了
到2/15 刚好满三个月
不晓得剩下的钱拿不拿得回来
另外想问一下
租约里的违约处罚其中一项是
"合约签订後需住满一年,合约未到期限时,仍以一年计算租金,续约则不在此限"
那是不是我没有住满一年 还要付她一年的租金?
在合约里 关於报税的事项:
1 房屋之税捐由甲方负担,乙方电费必自行负担
2 甲方已将租金降低出租给予乙方,所以本合约申报时,乙方应该负担甲方之所得
10%
请问如果我在搬走之後拿去报税 房东会不会跟我追讨税金呢
我相信房东前几年也都没有拿去报税 别的房客有讲过
但我没有证据 这样是否也能告发房东呢
p.s. 过年前三天 我从彰化回到新竹 结果key放在彰化忘记带上来
打电话给房东 结果她把我的电话转接走 我完全不能联络她
最後我只能借别人的手机打给她 结果讲半天 给我一堆理由
就是不给我key开门 (虽然跟她已经有过结 但也不必做到这麽绝吧)
我现在联络不到房东 不晓得我剩下的钱她会不会还给我
根据之前房东讲的 就是住的三个月要算我6500 再加上一个月的押金
但是现在的状况 怕她连钱都不还给我了
上网查了一下 发现她还是新竹的调解委员 看来调解这一步也走不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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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233.9.197
1F:→ dogbydog:法院判调解才会去那 02/01 16:51
2F:→ ryeh:看租约~ 书面才能作准~ 02/02 10:02
3F:推 cglider:房客真的是弱势 有些房东仗着房子地点热门不怕没人租 02/02 13:18
4F:→ cglider:那种不租拉倒的嘴脸超讨厌 02/02 13:19
5F:推 hiturtle:和PO文无关回推文房客不租.难道房东还需要去求房客才行吗 02/02 14:01
6F:→ BVt:先调解才会去乡镇市调解委员会 去法院调解就不会遇到 02/02 14:17
7F:推 cglider:我指的是住进来才发现一堆问题 房东又不改善 直接呛声 02/02 17:14
8F:→ cglider:说不满意就不要租 如果可以退押金我也想搬啊 02/02 17:15
9F:→ BruceBowen12:BVt 学长 之前在嘉义 我们因猫结缘 真巧 02/02 23:36
10F:→ BruceBowen12:原来你是版主呀 呵 02/02 23:37
11F:→ BVt:哈哈 晚安 02/02 2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