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avypeople (渐入佳境~~)
看板rent-exp
标题[小心] 台南市某位流氓房客会搬走房子家电和打人
时间Tue Jul 29 23:29:03 2008
这是我妈遇到的事情...
我也有在生活法律版请教
以下将事情经过跟大家说一下
请台南市要出租房子的要很小心!!
事实经过:
在三月时,仲介介绍一位房客,除了拿走一个月的仲介费就走了,没帮我们签约(是
我们的疏忽),因为房客跟仲介讲会自己与我们签约,我们相信房客所以答应。但房客骗
我先生说他从小在新加坡长大,下个月就会回新加坡,我们被骗不知道竟还租给他。
那位房客拿到钥匙就马上入住,这期间我们打电话说要签约拿押金,结果总是找不到人
(一下说他在台北、或其他地方等等),直到住了快满二个月才收到房租4500元(一个月
的房租是8000元)。
在五月时我们经过出租房子前面,发现1F阳台的冷气机不见(事後才知道是被他拿去
卖掉),我们有试着联络他想跟他说不租了(之前他也说过他是租短时期的),但是他电
话不接也不回,门口的对讲机还被他拆掉,我们只好留纸条说6月1日我们要进去打扫,
请他搬走。结果6月1日进去时又发现新的大型冰箱和全自动洗衣机又不见了(也是被他卖
掉)。我们後来请派出所的警员过来,我们心里想这应该是偷窃吧,请警员过来处理
至少能让他赶快搬走,但事实是警察却把这类事情当作民事,他们是不管民事的。
那位流氓房客敷衍说他搬家要找房子,至少要一个月时间,找到他就会搬走。我们後来再
到派出所请教,派出所还是一样说这是民事他们不管的(搬走我们的东西这样可以不管吗?
要我们自己处理。
既然警察这样说,後来我们依自己的方法请水电公司帮我们断电,想藉此让他赶快搬
走,结果离谱又夸张的事情就这样发生...
我们将那间房子断电,但那位流氓房客马上复电,大约断了两、三次,在6月14日我先生,
经过那间房子前面,那位房客马上出手打我先生,还打电话叫2个流氓过来,三个人联手
打我先生,又是用木棒打又是用铁链勒住脖子,直到交通警察看到出来阻止(打到在大马
路上),对方要胁要我先生签三万元的本票当作和解,试问有没有天理?我先生当时浑身
是伤是血,之後到警局和解房客说七月五日搬走,但最後搬走是七月十一日。
七月五日当天,那位流氓又带了他两个恶人朋友在那边,如果不是我们也有带人过去,恐
怕对方又要动手打人。
最後搬走时,我们共损失电视、冰箱、洗衣机、瓦斯筒等等...(其中冷气机损失三台)。
还有积欠的水电费约五千元,总共四个月损失十万元。
最後将那位房客名字叫冯X蔚 (D12122XXXX)
不希望有人有被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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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1.74.108.159
※ 编辑: navypeople 来自: 211.74.108.159 (07/29 23:29)
1F:推 ryeh:真是碰到烂人了~ 已经转给有房子出租的朋友了,多谢分享 07/30 14:23
2F:推 foreluban:你第一次报案,已符侵占罪要件(非窃盗,但仍属刑案)!!请向 07/30 18:01
3F:→ foreluban:警政署政风处举发警员渎职!!至於後续的伤害罪,恐吓罪亦 07/30 18:01
4F:→ foreluban:绝对成立!!你如果只穷抱怨不诉诸法律制裁,才真的没天理! 07/30 18:02
5F:→ foreluban:其中伤害罪为告诉乃论,须在六个月内提出告诉,逾期只能 07/30 18:03
6F:→ foreluban:不起诉处分,平白便宜恶人!!时间有限请好好考虑吧! 07/30 18:03
7F:推 Amilie:那个仲介呢? 07/30 21:22
8F:→ NEWNRW:我最近也有这方面的困扰 07/30 2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