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eechiah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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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医改会:七成医院 不依规定给病历
时间Wed Nov 22 12:27:17 2006
中央社记者陈钧凯台北二十二日电)影印病历一份要新台币两千元!台湾医疗改革基
金会调查全台医院发现,无视行政院卫生署制定的申请病历复制本收费原则和流程,
仍有近七成医院不依规定给病历,有医院超收费用高达四十倍,甚至拒绝民众申请病
历的要求。
医改会上午公布这项在七至十一月间,针对全台四百三十七家包括医学中心、区域医
院及地区医院,就需不需挂号、医师同意、费用等问题调查的结果。
调查发现,卫生署虽明文规定不得额外再收取挂号费,但仍有七成四的医学中心、五
成七的区域医院、六成六的地区医院仍要求民众申请病历要先挂号。
医改会董事长张苙云说,两年前卫生署制定民众申请病历复制本的收费原则和流程,
但医改会仍不断接到民众申诉拿不到病历,「个人不能申请病历,只能给病历摘要」
、「申请病历要院长同意」,都是医院给的光怪陆离的答案。
其他常见申请病历的障碍,还包括「拒绝申请或需经医院同意」,有六成六的医学
中心、七成一的区域医院、六成七的地区医院都表示民众拿病历须经医师同意。包
括台中荣总申请病历「内容由医师决定」;另有三十六家地区医院摆明「不能申请
病历」、十一家地区医院「要院长同意」。
影印病历收费更是各自喊价,张苙云指出,卫生署已发函各医院及县市卫生局,告
知除了基本费之外,每张不得超过五元,但实际上影印一张病历收一百、两百元的
医院比比皆是。
其中台南市台湾基督长老教会新楼医院、云林县天主教福安医院、桃园县天成医院
、台北县文化医院、屏东县国仁医院和六爱医院,申请病历每份都要两千元。
为解决民众对索取病历的种种疑惑,医改会也新出版「认识病历为健康之本」卫教
单张,提供民众免费索取,可洽:(02)27417659。医改会也提醒民众,依据医疗
法,医疗机构应依病人要求,提供病历复制本,不得无故拖延或拒绝,否则可处一
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锾,并限期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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