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gn357 (逼居恩三五七)
看板railtour
标题不只是不安全 其实是违法
时间Mon Mar 26 15:25:35 2007
铁路法
第 57 条
(旅客等之义务)旅客乘车、托运人托运货物、受货人领取货物,应遵守铁路有关安全法
令及站、车人员之指导。
行人、车辆不得在铁路路线、桥梁、隧道内及站区内非供公众通行之处所通行。
行人必须跨越铁路路线时,应暂停、看、听,注意两方确无来车,始得通过。
但铁路电化区间,除天桥、地下道及平交道外,不得跨越。
铁路路线边坡内及距轨道中心五公尺以内,严禁放牧牲畜。
第 70 条
(违反旅客等之义务之处罚)旅客、托运人、受货人及行人、车辆等,违反第五十七条之
规定者,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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