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uare (瓜籽)
看板politics
标题Re: [情报] 王金平已经跨越宪政法治的红线
时间Fri Sep 20 23:29:13 2013
※ 引述《hifree (hifree)》之铭言:
※ 引述《roxinnccu (触身球专家)》之铭言:
: ※ 引述《hifree (hifree)》之铭言:
: : 这点还需要什麽公法学者
: : 刑诉法的学者就已经说得很清楚了
: : http://nccuir.lib.nccu.edu.tw/retrieve/82121/104401.pdf
: : http://lawyer.get.com.tw/practice/decision/DPF/cm12.pdf
: : 没有罪名关系的刑事厅资料没有证据能力
: : 更别提移做行政调查之用
: 这里面的问题我前面就回答过了,义务冲突
: 法制上,的确没有可以让特侦组如是公开、使用监听资料的理由
: 但现在的问题是,特侦组面对的是国会议长跟立委更高层次的破坏司法运作的事情
: 为了更高层次的法益,王金平的通讯秘密滚边去吧
讲到如何处理立委关说的时候,hifree就紧抱着立法委员行为法的法条,好像一个严谨的
法匠,完全无视於事实上对於立委关说司法等於没有处理效果。
但是讲到马英九开除王金平党籍因而造成他丧失立委资格的时候,他忽然又很有弹性了,
开始谈起三权分立的基本原则,完全无视於依据台湾现行法律规定,政党的确有权开除区
域立委党籍,并因而使之丧失立委资格。法条规定得清清楚楚,过去也有DPP邱彰被开除,
以及今年台联林世嘉被开除因而丧失立委资格的例子,甚至大法官针对此也释宪过。
王金平的确是立法院长,但法律有规定他因此就免除法律上这个规定的约束吗?
如果要谨守法条那就都一致的谨守法条,如果谈法意就通通谈法意。对自己人有利的的时
候谈法条,对自己人不利的时候就讲法意或者更大的三权分立原则。
这种做法在台湾很常见,我们通称为「颜色问题」,即使是学者教授对此也不免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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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36.224.175.104
1F:→ Hartmann:推,一系列看下来他根本跳针 123.204.86.161 09/20 23:34
2F:推 allyours:推 简单总结! 123.194.198.9 09/21 00:20
3F:→ ronlee543:又是林世嘉。请仔细研读林世嘉的例子。 111.248.58.81 09/21 01:04
4F:→ ronlee543:如果不是马英九用搞斗争的方式,大家不 111.248.58.81 09/21 01:04
5F:→ ronlee543:会想要去挺王金平。至少会少很多。 111.248.58.81 09/21 01:04
6F:→ roxinnccu:(冷笑)是不是斗争还不是某些人自己 1.160.24.17 09/21 01:44
7F:→ roxinnccu:在那边讲的 1.160.24.17 09/21 0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