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oxinnccu (触身球专家)
看板politics
标题Re: [情报] 王金平已经跨越宪政法治的红线
时间Fri Sep 20 14:27:14 2013
※ 引述《hifree (hifree)》之铭言:
: ※ 引述《roxinnccu (触身球专家)》之铭言:
: : 我叫你看的是所谓行政调查的内容
: : 内容就有关你所谓『职权不起诉』
: : 等你看完再说
: 我前也说了检察机关对於国会议员没有行政调查权
: 更别提以此为由展开监听
(呵欠)貌似这案子是刑事监听开始的
此外,特侦组好像真的有处分的也是他们检察体系的人
谁行政调查了立委?
谁以此为由展开对国会议员的监听?谁啊?
当然,特侦组处理自己的人要有理由
理由就是立委跟他们检察体系乃至法务部长的往来过程
这才是那个监听资料被使用的地方
这样的过程在我看来很明确了,不过对於某些人大概跟吴育昇有没有外遇一样的不明确
喔当然,有人或者会坚持说那样的监听资料不能公开云云
我也回应过了,除非能接受移送曾勇夫一干人等的理由打马赛克
同时根本觉得王柯两人的问题应该掩盖起来
不然特侦组作的就是现在唯一可能作的
我倒是想看看有谁公法念半天得出的心得是王柯这种行为应该掩盖起来
哪个公法学者站出来大大声的讲看看啊?
啥?国会自律?
喔省省吧,不该占据主席台的明文写在那,也没见他们自律过了
本案事情已经曝光,那些个立委的态度也很清楚的站在王金平这边,特别民进党更是
真的按照某些人的建议,监听资料列机密甚至销毁,最好是还会自律啦!
讲法律讲到不去管实际能产生什麽效用的话,我觉得是很有趣的一种法学观点
: 啧啧
: 看来有人脸皮还真厚
: 立委关说本来就有法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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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也不是你原始讲的法律,那根本不存在XD
: 有人还要凹说没有
: 举出法条来还要扯什麽没又实质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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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条是我引来的,关你什麽事
拿你讲的那两法律名称去估狗可以估出那法条来吗?
你还没谢过我帮你作功课呢,居然还敢说我脸皮厚
此外,实例在前,我已经说明过那个自律规范可笑在哪
听不听你家的事
这年头还有人这麽相信我们的立委,也算『好事』一桩
立委自己利益相关出来这麽为自己的自律护航,
或者王金平的律师为了自己当事人的权益这麽讲,
那还可以理解
别人,尤其法学教授也这麽讲,我就觉得很有趣了
: 这人的脸皮还不是普通的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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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说行政权本来就已经法律明文禁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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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呵欠)哪一条法律明文禁止啊?刑事法吗?违反了有什麽实质效果?
: 真有法律,行政机关干嘛还要消极的搞个办法登录关说请托只为自保啊
: 直接录音录影往地检署送多好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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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委员行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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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法律是你找来的吗?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 第17条(司法案件受托游说之禁止)
: 立法委员不得受托对进行中之司法案件进行游说。
: 第28条(惩戒案之处分及停权期间之计算与效力)
: 立法院纪律委员会审议惩戒案,得按情节轻重提报院会决定为下列之处分:
: 一、口头道歉。
: 二、书面道歉。
: 三、停止出席院会四次至八次。
: 四、经出席院会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得予停权三个月至半年。
: 前项停权期间之计算及效力范围如下:
: 一、停权期间自院会决定当日起算,不扣除休会及停会期间。
: 二、停权期间禁止进入议场及委员会会议室。
: 三、停权期间停发岁费及公费。
: 四、停权期间不得行使专属於立法委员之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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