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ifree (hifree)
看板politics
标题Re: [心得] 准备迎接周三的台湾政治911事件
时间Fri Sep 20 10:52:54 2013
※ 引述《roxinnccu (触身球专家)》之铭言:
: : 所以的意思是
: : 为了杜绝关说
: : 就可以破坏宪法对於人民秘密通信权的保障?
: 问我的话我会说:
: 人民对於司法..
: ...喔,或者用您很强调的说法
: 『人民对於"检察官这个行政官"的信赖,远远高於王金平的秘密通信权』
: 人民对於国家行政机关行为公正性的要求,更甚於此
: 如果行政机关的公正性没办法保障,变成公认的『有关系就没关系』
: 那什麽基本权根本也谈不上
: 简单讲:
: 所有法律的基础都在於执法者是公正的
: 所以我们法律解释使用乃至法界的努力上,都该往这点目的努力
: 所谓秘密通信权并不是不能限制的,监听制度就存在
: 我们要研究的是,到底怎样的行为可以监听并处理
: 如果认为王金平这种事情可以不用处理,那我们就可以质疑检方这样的行为不对
: 要不,该作的就是承认检方采取了一个目前法制下最大可行的方式
: 不管怎样,特侦组的设立,应该不是为了掩盖王金平这种行为为目的
: 硬要说的话这对检方应该是一种义务冲突的状况
: 现有法制上貌似没有可以让他公布王柯间对话的依据
: 但不公布,那让这种事船过水无痕,绝对是个笑话
: 有人说这种事应该要送国会自律,同时又说那对话不能公开
: ......呵呵,现在事情公开了都这样,不公开,国会最好会自律
: 我个人认为王金平的行为『要处理』『要公开』
: 甚至最好『要因此启动关说,起码关说司法罪的立法』
: 这是我的『三要』
: 阁下呢?
问题是法律就已经明文规定了
监听必须符合重罪原则
而且要有关联性
如果监听所得的结果与监听目的无关
依法就应销毁
更别提挪为他用
结果检察总长公然的带头违法
把只能当作刑事诉讼用的监听资料向总统报告
并公诸於大众
这种视法律为无物的行为
而你居然仅以立法委员涉及关说轻轻带过
我真不知道你安的是什麽样的心啊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1.240.211.234
1F:→ roxinnccu:『义务冲突』 1.160.24.17 09/20 10:54
2F:→ roxinnccu:讲过的东西不想讲第二次 1.160.24.17 09/20 10:54
法律白纸黑字规定在那里了
没有什麽义务冲突不冲突的
3F:→ roxinnccu:喔没有?所以特侦组存在的目的是要掩盖 1.160.24.17 09/20 10:59
4F:→ roxinnccu:王金平那种行为罗? 1.160.24.17 09/20 10:59
5F:→ roxinnccu:所以我们搞公法的目的是要容许王金平 1.160.24.17 09/20 11:00
6F:→ roxinnccu:那种行为罗?ok ok~ 1.160.24.17 09/20 11:00
所以你的意思是特侦组任务不是刑事调查
也可以搞行政调查?
假借刑事调查之名行行政监听之实
呣
好一个东厂锦衣卫啊
※ 编辑: hifree 来自: 111.240.211.234 (09/20 11:12)
7F:→ roxinnccu:目前貌似没有可以行政监听的票开唷 1.160.24.17 09/20 11:13
8F:→ roxinnccu:现在是刑事监听听到的东西怎处理的问题 1.160.24.17 09/20 11:14
9F:→ roxinnccu:哪边规定可以行政监听啊? 1.160.24.17 09/20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