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nopoliest (中肯无益於中出)
看板politics
标题[问题] 请问一个基本权利的问题
时间Thu Sep 15 15:45:16 2011
昨天弄到简体字翻译的美国大法官解释(书名《大法官的智慧》,共两册),正在
从中间找出美国的基本政治哲学和法律哲学。
其中这一篇大法官解释让我有些困扰,这是「普莱勒非法移民孩子免费教育案」(
Plyler v. Doe 1982)。问题是在此美国大法官主张:
公立教育不是宪法授予个人的一种「权利」,但也不纯粹是一种与其他
的社会福利没有任何区别的政府「好处」。(页122)
……教育也不属於基本权利。(页123)
这点和我对教育的认知不大一样,想请问有没有人可以进一步解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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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28.194.188
1F:推 Scion:ROC把教育列为"义务"也蛮奇怪的 50.15.175.0 09/15 16:37
2F:→ ladioshuang:订为义务可以强迫人民就学,也没不好 61.219.187.37 09/15 16:53
3F:→ ladioshuang:那像美国,教育算是义务还是权利? 61.219.187.37 09/15 16:54
4F:→ ladioshuang:有规定强迫就学吗? 61.219.187.37 09/15 16:54
5F:推 manfale:教育是权利又是义务乃兄弟吾人所独创 202.39.226.12 09/15 17:38
6F:→ valepiy:原来是兄弟所独创 1.160.26.190 09/15 20:01
7F:推 shaka1aka:能相同施与的才是基本权啊,受教是一种 114.40.156.3 09/15 22:08
8F:→ shaka1aka:限制(不能人人中二或人人博士)。 114.40.156.3 09/15 22:08
9F:→ shaka1aka:不能平等的自然无法由宪法施与。 114.40.156.3 09/15 22:09
10F:→ shaka1aka:但一人一票或是把大家当人看,这是宪法 114.40.156.3 09/15 22:09
11F:→ shaka1aka:做得到的事。。。 114.40.156.3 09/15 2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