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est (我要奋斗!!!!!)
看板politics
标题Re: [心得] 李庆安这步棋下的好欸
时间Mon Jan 12 09:27:09 2009
※ 引述《mocear (莫西亚)》之铭言:
: 我这篇只是在说法律上有这种自始无效的情况而已。
: 假设这情况是存在的(国务院那个反正还在凹,而且实际上根本没哪个媒
: 体真的看过,先跳过),那李庆安就只有「第一次」的公职是违法的(没
: 有在1年内交出证明文件),之後的各次公职会因为「本来就没有」第二
: 国国籍而没有违法。
那就要看自始无效的认定是哪一部分
是她的美国国籍自成为台北市议员开始就无效呢?
还是她的公职人员资格自始就无效?
如果是前者那就像阁下说的,只有第一次没有交出证明文件是违法的
如果是後者
那民进党要李庆安返还一亿多的薪资及津贴就变成理所当然了
因为既然自始李庆安就不符合国籍法里对公职人员的相关规定
那麽自始李庆安的公职身分即为无效
後面因无效的公职身分所支领的薪资津贴等就变成不当得利
自然可要求返还
不过这案件目前根本就还是一团迷雾
媒体的资料不知道可信度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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