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icehead2 (我还满爱笑的)
看板politics
标题中选会到底可不可以验票
时间Sun Mar 28 22:24:40 2004
这应该很久以前就讨论过了
不过因为我爬不到文,所以还是写写看..
有人说,我们的法律里面,
没有规定中选会有权决议验票
但是也没有禁止中选会有权决议全面验票
所以..中选会如果真的决议验票的话
是不触犯任何法律的..
这要做一个很认真的回答
但是要说起法理的话..可能会鸡同鸭讲..
所以我想来想去还是这样子解释好了
今天3月28号,我4月10号要考台大法研所
如果每个题目都可以用这种答案来回答的话
那我只能说
我就算闭着眼睛去考试都能考上...
先说清楚我不是学公法的,但是就我所知道的尽量讲清楚一点
(就是说我如果讲错了,不要来干我就对了啦)(干我者死!!!)
公法上有二个名词
法律优位---不得抵触法律 (消极)
法律保留---没有法律授权,就是违法 (积极)
那到底什麽时候用"法律优位",什麽时候用"法律保留"呢??
其定义在於:凡是
重要的国家事项,皆应由立法者以法律规定
至於不重要的事项,无须以法律明定
那什麽叫"
重要的"的呢??
1)---->涉及人民
基本权利之实现与行使之事项为重要事项
2)---->
基本权利之界限为重要事项,应由国会之法律予以规定
而标准为何呢,则应由法院做出一系列的判决来建立。
讲到这里应该可以明白了吧
中选会对於要不要验票??这重不重要??你说呢~~
人民的投票是宪法规定的人民基本权利之一,对吧
所以应该适用「法律保留」----->没有法律授权,就是违法!!!
因此,中选会不做决议--------------->没事,合法
中选会如果做了法律没有规定的决议----->违法
所以如果真的要叫中选会决议验票,或是行政验票
必须请立法院开院会修法,他们怎麽修,我们就怎麽验
在没有修法之前,很抱歉,决议一定是违法的
不要再跟我说什麽法律没有规定就不违法的
这种简单的文字游戏
几百年前就被法律学家破解了
说不定在君士坦丁大帝制定的十二木表法里面就有规定了
所以阿扁才坚持要透过立法,才能够验票,不然就违法,说到嘴角全都是波了还讲不听
(阿扁是学海商法的
虽然我不相信他公法懂得鸟
但是我喜欢认真不违法的总统!!)
另外应该有人会说"那用紧急命令验票啊"
那我反问你,你觉得紧急命令里面要写些什麽才好呢
再加上总统本身就是候选人之一,你叫他发布紧急命令喔??
还好阿扁还满有肚量的
不然发布紧急命令,将台北市划分为紧急地区,
一切人民不适用刑法,而适用军事审判程序
将阿斗,宋仔,小马,还有暴民一干人等全部抓起来,
十二个小时以内审判完毕,然後枪毙....最後再叫立法院去追认
不追认是吧,好总统依宪法增修条文解散立法院...
以上是随口说说
国亲叫阿扁发布紧急命令??你是白痴喔...阿扁可以写对自已有利的紧急命令啊
而且明明那麽多方式可以解决,发什麽紧急命令啊...多增加国家动乱而已
看那个逞惩治盗匪条例就知道了
原本条文的效力只有一年,结果老蒋每年都给他"展延一年"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asp?B2=%AAu%A1@%A1@%AD%B2&FNAME=C0000005
到了民国46以後就开始偷懒了,乾脆连展延都不用,一直用到民国91年...
这种惨痛的过去还没玩够吗,紧急命令??
我再说一次,我不是学公法的,也不是学历史的,干我者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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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17.249.91
※ 编辑: ricehead2 来自: 61.217.249.91 (03/28 22:26)
1F:→ tntn:紧急命令~全部拖下去毙了立院不追认也毙了 推210.244.119.229 03/28
2F:→ kanabo:中选会 若是被告身分 不得验票 推 61.31.7.139 0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