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airman (无止境的奋战)
看板pharmacist
标题Re: [新闻] 女子减肥致死 起诉医师及药剂师
时间Mon Dec 21 21:42:56 2009
※ 引述《fiaoms (∮)》之铭言:
: 标题: [新闻] 女子减肥致死 起诉医师及药剂师
: 时间: Mon Dec 21 19:56:02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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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neoma (neoma) 看板: Gossiping
: 标题: [新闻] 女子减肥致死 起诉医师及药剂师
: 时间: Mon Dec 21 17:50:24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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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udn.com/NEWS/SOCIETY/BREAKINGNEWS2/532104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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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合报╱记者熊乃祺/即时报导】 2009.12.21 04:5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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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子张杨婷玉95年11月到知名的「杨氏诊所」进行减重疗程,医师开给多种中枢神经兴奋
: 药物,有心脏疾病的张杨婷玉服药後死亡,台北地检署认为药袋上未标示正确中英文名称
: 及可能造成的副作用,仅注明「促进脂肪燃烧」、「辅助脂肪燃烧」,且未注意追踪患者
: 身体状况,今天依业务过失致死罪起诉看诊医师林绍安及药剂师杨华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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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方是医师下的,药师比较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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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rom: 220.129.68.55
: → show282:这时候就是药师的责任了 12/21 17:51
: 推 metsuan:药师给药前也要先审过药单阿..... 12/21 17:51
: 推 DrBear:推医药分业:药师才能监督用药比较安全,出事:药师很衰 12/21 17:51
: → DrBear:有药师什麽便宜都要占的八卦吗 12/21 17:52
: 推 poliwise:药师 也只是听命行事而已 这家八成没分业 12/21 17:53
: 推 DrBear:诊所要开业就要聘药师,这不是分业中的精神之一吗 12/21 17:54
: → poliwise:处方释出才是医药分业的精神 熊医师您这.... 12/21 17:56
: 推 ameko34:明知有心脏病还开这种药给他吃 这分明是故意杀人 12/21 17:57
: 嘘 weirdlight:...药师一直提倡医药分业,然後强跳他们有专业 12/21 17:57
: 推 RAWISJERICHO:这绝对两个都有错 药师要负很大责任 12/21 17:57
: → weirdlight:不过目前诊所虽然强迫要聘请药师,可是药师本身还是没 12/21 17:58
: → weirdlight:功能。强调医药分业的,强调专业的当初那些人出来面对 12/21 17:58
: → RAWISJERICHO:药师如果要免责只有一种情形 就是有告知医师情况 12/21 17:59
: 推 DrBear:处方释出才是医药分业的精神,强迫要聘药师只是为了包药 12/21 17:59
: → weirdlight:拿多少要多少权力就要付多少责任! 12/21 17:59
: → RAWISJERICHO:并且医师坚持要这样开处方 只有这样才能免责 12/21 17:59
: → DrBear:那我买包药机请工读生就好了,为什麽要聘药师? 12/21 17:59
: → weirdlight:只要包药就好那干嘛不请老婆包就好= = 12/21 18:00
: → DrBear:就是因为开始实施医药分业才会所有诊所都要聘药师的 12/21 18:00
: → weirdlight:诊所药师要包健保还要五、六万 12/21 18:00
: → RAWISJERICHO:本来诊所聘就很奇怪 病人就失去拿药地点的自由 12/21 18:01
: → weirdlight:既然他们都坚持医药分业了~那该负责时不要推托阿 12/21 18:01
: → RAWISJERICHO:这种责任想推拖也赖不掉 绝对的 挂牌就要负责 12/21 18:02
: → weirdlight:科科...台湾人去诊所没拿到药你以为他愿意付钱吗 12/21 18:02
: → RAWISJERICHO:对阿 所以不太健康的方式聘药师 ? 12/21 18:02
: → weirdlight:诊疗专业的价值并不存在呀 12/21 18:02
: → weirdlight:远目... 12/21 18:03
: → RAWISJERICHO:ㄟ...总之呢 病人要嘛会告两个 不然就告医师 12/21 18:03
: → RAWISJERICHO:这个案例 两者都错 如果只告医师 就只是薪水上考量 12/21 18:04
: → RAWISJERICHO:只能说原PO对责任归属上有点不太清楚 12/21 18:05
: 推 whiterose:药看久了都不药了... 12/21 18:05
: 推 khone:健保局政策失败你不会去健保局丢鸡蛋喔 12/21 18:17
: 推 JoshKnight:药师没有责任吗? 12/21 18:36
: 推 JoshKnight:而且诊所跟本就不能聘药师 12/21 18:39
: → JoshKnight:民众: 科科 又多了一个可以告的人了 12/21 18:40
: 推 FlyinDeath:楼上一定没看过"隔壁药房"这种东西... 12/21 18:40
: 推 JoshKnight:原来楼上看过就不算犯法 12/21 18:43
诊所聘药师根本就不叫『医药分业』 请搞清楚
医药分业的定义 是处方者不可从贩卖药品获得利益
处方者拥有药局 会造成利益冲突 所以处方者不可拥有药局
至於现状为何 大家都清楚也不用多说了 反正病人的权益从来都不是第一考量
当药师受聘於医师 拿医师薪水 当医师是老板的那一刹那
药师的功能性就已经被折损大半 试问谁敢挑战付你薪水的老板呢
现在这个畸形的你知我知只有健保局不知门前药局制度
充其量是各方利益冲突下的平衡点
该案例医师固然有错 但药师既选择加入共犯结构 那出事也就没啥好说的
制度不改 什麽医药分业药事照护都是空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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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2.163.34
1F:→ jerrylin:......那医院也不能请药师了 ㄎㄎ 12/21 22:42
2F:推 DAHOO:简单的说..就是要推行单轨制 12/21 23:01
3F:推 poliwise:医院药师的老板 不是处方的医师 这并没有问题 12/21 23:59
4F:推 icevil:它可能指院长看诊开处方吧?! 12/22 00:09
5F:推 sylvesterleo:说的好 你自己愿意加入这个共犯结构 就认命罚吧 12/22 12:42
6F:推 imame:推诊所不该有药师 要分就要分的乾净 否则只是好听好看 12/22 15:51
7F:→ purplebean:医院处方医师受聘於医院老板 医院药师听命於处方医师 12/23 11:39
8F:→ purplebean:那还不是完完全全一样? 12/23 11:39
9F:→ purplebean:只是直接间接的差别而已啊 12/23 11:40
10F:→ chairman:谁说医院药师听命於处方医师的? 处方医师发薪水吗? 评考 12/23 13:23
11F:→ chairman:绩吗? 管工作分配吗? 别再拿一些完全讲不通的东西来搪塞 12/23 13:23
12F:→ chairman:如果潜意识里就认为"其他医疗人员都要听命於医师" 12/23 13:26
13F:→ chairman:那我只能说 台湾的医疗专业教育 对於"尊重不同专业" 12/23 13:27
14F:→ chairman:这块 真的作得很失败.... 12/23 13:27
15F:推 mevacol:在医院 开处方的医师通常跟付药师薪水的人 是不同一个人!! 12/23 21:57
16F:推 MikeFreeway:医院药师可以针对处方问题对医师提出疑问的,不会 12/27 18:46
17F:→ MikeFreeway:完全听命於处方医师。 12/27 1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