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ITAS627 (RETURN HOME)
看板pharmacist
标题Re: [问题] 关於药物广告是否违法
时间Wed Jul 8 12:42:56 2009
※ 引述《gogo (勾勾小馒头)》之铭言:
: 想请问在「自家药局」门前摆放LED
: 24小时播送 药物广告字样 (ex.减肥三天见效、重振雄风药效立见..etc)
: 这样算是药物广告的一种吗? 还是一定要报章杂志媒体等才算?
: 请问这种宣传方式是否违法?
: (印象中法规好像有规定不能鼓励民众买药等销售..)
: 感谢^^
依药事法
第 34 条 药局应请领药局执照,并於明显处标示经营者之身分姓名。其设立、变更
登记,准用第二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
药局兼营药品零售业务,应适用关於药商之规定。但无须另行请领药商许可执照。
依法规严格来说,药局并不等於药商
只有药品零售业务符合
第 65 条 非药商不得为药物广告。
若将药局视为药商
则原文行为违反
第 66 条 药商刊播药物广告时,应於刊播前将所有文字、图画或言词,申请中央或
直辖市卫生主管机关核准,并向传播业者送验核准文件。
传播业者不得刊播未经中央或直辖市卫生主管机关核准之药物广告。
违反65,66条罚锾皆为新台币二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
药事法施行细则
第 44 条 登载或宣播药物广告,应由领有药物许可证之药商,填具申请书,连同药
物许可证影本、核定之标签、仿单或包装影本、广告内容及审查费,申请
中央或直辖市卫生主管机关核准後为之。
由此可知,药局无须请领药商许可执照(也无药物许可证),当然不符合药物广告规定
不管怎麽说
如果相关单位真要认真稽查
罚个二十万是免不了的
不管依哪条法规都不能阻却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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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不痛不痒的,怎麽可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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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_ζ′ 啊啊啊啊啊啊!!! 你已经洨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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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204.222.82
※ 编辑: VITAS627 来自: 123.204.222.82 (07/08 12:44)
1F:→ jackeyman:那用贴在门口的广告纸有违法吗? 07/08 13:54
2F:→ VITAS627:烟害防治法推行後,现在路上吸烟的还是一堆.你觉得合法吗? 07/08 14:17
3F:→ VITAS627:没抓不代表合法,违法也不一定会被抓. 这就是现实社会 07/08 14:18
4F:→ VITAS627:就像闯红灯不一定会被抓,但一旦被抓,条子就能颁法条罚你. 07/08 14:23
5F:→ LeoKaede:药事法#34,兼营药品零售,应适用於药商之规定, 07/08 18:56
6F:→ LeoKaede:再回归於#14,所以我才简单认定,原PO药局属於药商。 07/08 18:57
7F:→ LeoKaede:但"药物广告"应是於报章媒体刊载者为之,其规定应严格, 07/08 19:00
8F:→ LeoKaede:如是在药局门口张贴如"保险套买二送一",应不在此规范内. 07/08 19:01
9F:→ LeoKaede:个人猜测:是否请领药商许可执照,即可避免所有广告问题? 07/08 1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