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ric999999 ()
看板part-timeBM
标题Fw: [申诉] 在PT版被板主执行劣退
时间Sat Mar 10 13:51:39 2012
※ [本文转录自 L_LifeJob 看板 #1FMkeCQs ]
作者: eric999999 () 看板: L_LifeJob
标题: [申诉] 在PT版被板主执行劣退
时间: Sat Mar 10 13:43:35 2012
申诉人:eric999999
被申诉人:FECer
看板板名:part-time
判决内容:18343 (已被FECer删除) <eric999999>板规七
请附上原判决公告之文章代码 (AID) 或路径。
申诉诉求:取消劣文纪录
申诉理由:
请将相关证据信件或看板文章用ctrl+x 原文转录方式请转录至组务版,
文章裁罚争议,未附原文、相关资料者将无法受理。
借用limoki兄发文之部分内容
原波於去年底於版上发文徵求
当时发文并未收到任何版务管理警告、更未遭删文或劣退
此次之第三次发文既为参照前两次之内容,也无大幅删修
原波於发文时自合理认为并未有违反版规之处
本次被劣退一文 之版规七部份
第七条 非个人徵求
严禁个人徵求项目:
座谈会业者、市调访问业者、补习班业者、展场活动、摄影、网拍、促销、
外拍、经纪、搬运工读、试吃工读、选举助选员、市场摊贩(请写出摊贩名)
、舞者、表演工作者、保险员、金融业者、SOHO外包(请列出接案案主外包者
名称)、发DM、广告传单以及任何文宣品、运输运送及境外徵求、家教、解题
、书写任何作业与报告、个人与学生搬家…但不限於此,并视板务状况增列。
非个人徵求一律强制列出营利事业名称或公司/机关/团体/单位名、统编(代码
、文号)等资料+负责人姓氏+电话,以示负责。
注1:营利事业登记以政府主管机关(财政部、经济部、卫生署、教育部)公示
为基准
#1ENxQJ1D (part-time) [资讯] 法规及合法/立案/登记资料查询
注2:上述主管机关公示资料停业期间不得徵人
罚 违者劣退。
则
问题是 我们是没有营利事业登记证的商号(像之前阜杭豆浆这类就是)
在寄信跟丢水球与版主沟通时 他居然丢了一句 "那你要注明是摊贩"
请问版规七当中哪里有一条是无营利事业登记之行业 要怎麽发文 又哪里有说
"要注明是摊贩" "要注明是早餐店" 之类的规范?
跟版主说其他版有发文不当之格式 大部分之版主都会在标题上提醒要发文者编辑文章
相应不理之後 你要删文或劣退我们毫无怨言
FECer怎麽说的? "板主没义务提醒PO文者已经违反版规"
你版规订的又多又复杂 版友有时难免会有看不懂之处
而来part-time板发文的都是有正经事 急事的才会来发文
根本不是像热门版去发废文讨嘘的那种
而身为part-time这种大型版的版主 在协助版友於劳雇双方都能得到双赢的目的
要有这种认知才是对的
结果我看3/9当天 142篇文章 就有多达69篇被删除 已经接近一半
有69个人就这样领到劣文 我相信这些文章里面
都是除了某些地方没有注意到之外 很正经的要徵人工作的
没有达到版主的要求 劣退一篇之後当天就不能再发文
如果第二天再PO又被删除 劣两篇你这ID就不能再发文了
我在其他版发废文领劣退搞不好都没比来这边正经要徵人来的快
我想说你是没义务提醒PO文者 不过如果只是采酷吏的方式只会大刀一砍
那版友真倒楣
底下附上被删又劣退的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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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请加填用餐时段是否供餐、计薪(未填者删文)
详见此网页,不再提醒
http://parttime.pixnet.net/blog/post/40119503
→工作时间:3/11(日) AM8:00~AM10:00约两小时(一次性工作)
用餐时间是否计薪:
是否供餐:
◎薪资:不可面议,违者劣退
详见此网页,不再提醒
http://parttime.pixnet.net/blog/post/40119633
不管工作性质不需要加班(劳基30+24)、国定假日不需上班(劳基39),
都必须强制填写加班费、国定假日薪资,否则劣退。
→时薪180 两小时360元 (超过两小时 每半小时加90元)
国定假日薪资:180×2
(劳基法39条:平时薪资加倍×2)
加班费:前二小时:180×1.33 後二小时180×1.66
(前二小时:时薪×1.33 後二小时:时薪×1.66)
◎薪资发放日:不可面议(请注明薪资发放日,违者劣退)
→工作结束後现拿
◎ 工作地点:请尽量填写确切位置
◎ ◎工作地点:请尽量填写确切位置
◎ →新北市树林区俊安街43号 新北市肉品市场(松荣肉品熟肉部)
◎
◎ ◎工作内容:请详细填写
◎ →将冰库中的货搬上货车 再跟车到中和卸货後搬进大冰库(从甲冰库搬到乙冰库)
◎ 之後会载你们回树林
◎
◎ ◎营利事业名称(或公司/机关/团体/单位名):是否为个人徵求由板主主观判定
◎ 详见此网页,不再提醒
http://parttime.pixnet.net/blog/post/40119897
◎ 以下五项请以中文详列,违者劣退
◎ →医疗相关单位机构代码:
◎ 农林渔牧业登记字号:
◎ 补教业立案文号:
就 统一编号:
是 公司负责人:黄文彬
这 公司名称:松荣肉品熟肉部
一 公司地址:(请由县/市/区名填起)新北市树林区俊安街43号 新北市肉品市场
项 公司电话:(请详填含区码巿话)
◎
◎
◎ ◎联络方式:提供电话若有限制连络时间请另外注明
◎ 负责人姓氏+电话为必填资讯,违者劣退
◎ →黄先生 0912020204(请於am 08:00:~pm 8:00间连络)
◎ ◎是否逐一回信给所有报名者:必填,违者劣退
◎ →否
◎
◎ ◎需求人数:一切请依照就业服务法、性别工作平等法。
◎ →已徵到2人.再徵1人
◎
◎
◎ 补充事宜
◎ ◎其他:
◎ →需男生 穿雨鞋或布鞋来(冰库戴眼镜会起雾)
◎ 一旦答应 请务必来上工 以免造成商家困扰
◎
◎ ◎通知:
◎ →最晚3/10晚上会通知
◎
◎ ◎面试时间: 请给定日期、时间
◎ →免试
◎
◎ ◎受训时间: 受训期间仍要支薪且时薪不得低於 103 元。
◎ →免受训
※ 删除原因: (已被FECer删除) <eric999999>板规七
※ Deleted by: FECer (218.162.33.139) 03/09/2012 21:13:48
劣文原因: 劣文退回(事业资料)[北部] 新北市树林区 3/11徵搬货人员 1hr/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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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5.43.78.249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转录者: eric999999 (115.43.78.249), 时间: 03/10/2012 13:51:39
1F:推 smart1988:这家我好像有印象... 03/10 14:25
2F:→ eric999999:储备版主是吧? 你是对敝公司有什麽印象呢? 03/10 14:43
3F:→ smart1988:嗯? 储备板主是什麽 -. - 03/10 14:52
4F:→ smart1988:我是说我以前处理过你的徵才文 就是这样而已 03/10 14:53
5F:推 limoki:针对这种硬被认为非个人徵求,硬要提供莫须有的事业资料 03/10 17:31
6F:→ limoki:储备板主有何看法?还是板主不知道非所有营利行为都要登记 03/10 17:33
7F:推 trf22015523:这种很明显就是摊贩阿 应该不用营利事业登记证吧 03/10 1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