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mart1988 (苍穹)
看板part-timeBM
标题Re: [讨论] 申请消除劣文
时间Thu Mar 8 18:25:46 2012
dai大,不是我要泼冷水,不过我建议你把标签改成[讨论]比较好
因为 part-timebm 是禁止非当事者回覆申诉文的
※ 引述《dai23 (各式印刷承接估价)》之铭言:
: → smart1988:男性可穿比基尼应徵完全违反一般社会观点 03/07 12:34
: 您要说的应该是 很多人不能接受 包括版主
: 有些男生拥有少女心也有魔鬼身材
: 如果我是业主 一样的薪资能找到这样的人制造话题性
: 我或许还会加薪请他
: 你就是对於两性平等的不公平 谁说男生不能穿比基尼??
: 以前 "护士"=女生 现在也有男护士 谁说一定什麽行业就是什麽性别呢??
: 这不就是性别平等法的宗旨??
: 即将为PT版版主的您是不是公开表示不把性别平等法放在眼里呢?
关於你问我是不是公开表示不把性别平等放在眼里这一点,我想做些回应
至於我将来会不会通过板主审核,我也不知道,所以就暂不讨论吧
我那句推文的意思是,现今绝大多数的雇主都不会去雇用穿比基尼应徵的人
这和我是不是歧视穿比基尼的男性一点关系都没有
我文内完全没提到我认为男性不能穿比基尼
会说男性穿比基尼『应徵』违反了一般社会观点,是我之前看了许多案例所得出来的结论
这个结论和我对於男女平等的看法之间并不是等号
如果你认为男性穿比基尼应徵而雇主会欣然地雇用是「一般大众社会观点」
那麽我来讲些我在任内遇过的案例好了
你说如果你是业者你会高薪聘用,我不知道你是随便说说还怎样,但我就先相信你
但你这种雇主也只能说是个案罢了。
当我还是PT板主的时候,很多文章说要给身高体重、限裙装
结果有几个不死心的男板友真的穿女装去应徵
照他们跟我诉说的身高体重来看,还真的符合你所说的「魔鬼身材」(不是肌肉男喔)
结果还被雇主笑,说文内打的东西他们居然傻傻地相信
嗯,不过最後也没罚那位雇主,因为那几位同学也没录音之类的,所以也只能这样
但这些都不是那篇文章之所以违反就服法的原因。
关於劳工局的解释,你可以看本板第68篇,劳工局给了详尽解释
我的判断方法(以前沿用)下面会提到,至於F板主的判断方法请自行问他
趁这机会不如来说一下自己对处理板务的看法
我对於就服法一直采取「关键字认知」
今天一篇文内,就算再怎麽暗示别人自己是要徵女的
包括裙装、泳装甚至女用紧身衣也好,只要没有「关键字」通常都会因为无证据而给过
但若该篇文内出现「女」、「Girl」、「男」、「man」之类的字眼,我一律都抓
不过我也不是不知变通。
之前有个在文内提到要徵30人,附注却写「女生,需着裙装」
嗯,所以这篇文被我给劣了
後来那位雇主来信表示那是他表达错误,30人内有男也有女
我要求他请几位IP不同的受雇男性,以具名的方式私信给我,确认无误就销劣
最後的结果是销了,不过说真的那几位来信的到底是不是真的有受雇,我不知道
我想表达的是,今天若因为文内部分关键字遭到劣退
但实际上是板主误解
那麽与其以强势态度和高姿态来质问板主,不如发信跟板主好好讨论出解决方法
如果能提出证明说应徵者有复数男性通过审核,那麽劣文原因就消失了
而且和板主私信,就算具名也不会外流,不需要担心个资外泄
这不就是能够轻易解决事情了吗?
: → ts1688:未满18岁请勿应徵<<这就够打你枪了 03/08 01:15
: 工作到凌晨一点 谁敢请18岁以下的??? 雇主直接抓去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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