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rs888 (视光学疑难杂症处理中心)
看板optical
标题[讨论] 推动验光师法连署及徵求各地收件代表
时间Wed Jun 20 21:40:10 2007
眼看着这届的立委任期又将结束,验光师法仍然没有进展
,通过的时间似乎也遥遥无期,无奈立委诸公们心中并未
将此法案列为重点,不愿意说出个人臆测但又无法按耐这
样的情绪,是否「无利可图」就是不重要的法案,一旦攸
关个人利益时就列为重要法案?无奈验光师法的通过的确
对立委诸公们的个人利益无所助益。希望上述个人臆测并
非实情。
也许,阻力太多:来自於眼镜业界、眼科医学会......
根据2005年12月1日统计资料全国现有5,162家眼镜公司、
33,221位「无」验光师、配镜师执照的眼镜从业人员。
一旦立法通过立即影响超过九成以上现存眼镜公司与超过
三万余个从业人员。这非你我所乐见,但这却是个过程,
迟早必须面对,有什麽理由反对验光师法的确立?
藉由验光师法的规范能一改目前「劣币驱逐良币」的恶劣
环境,能藉由证照制度为消费者把关,初步筛选不应该存
在的「纯营利事业体」,毕竟验光配镜本就属於「医疗行
为」而非「商业行为」。
说了这些个人感想,希望您也能稍加思考,不论您是单纯
的消费者,或您目前就是从业人员。宏观一些,若您是从
业人员,对自己有信心一些,仍然可以经由特种考试取得
正式「验光师」或「验光生」资格,不但生计不受影响,
反而更能藉由这张证照肯定自己的能力,面对消费者的质
疑时更有立场也更能为消费者建立正确的观念,整个业界
将不再会是「价格战」与「互相攻讦的混战」。
比照医师法,每六年仍须重新审验,不合资格者或违反相
关规范者将不续发,这样的制度将可避免已取得证照者不
思进取,停滞不前,甚或「仗照欺人」。
若您认同小弟的看法,抑或您对於验光师法的确立也表赞
同,但有不同的思考方向与模式,小弟恳请您下载以下连
结中的连署书,填写并盖章後回寄给小弟或由各区域代表
代收汇整後再由小弟统一收取,所有资料皆受个人资料保
护法规范,绝不挪做他用。
连署书下载连结:
http://0rz.tw/af2Lp
回寄地址:台中市西屯区西屯路三段151-7号
收件者 :彭智嵩
因小弟个人能力有限,在此也斗胆徵求台湾各地区代表人
,协助收取及汇整连署书,并可能需定期开会(可能采网路
视讯会议方式),希望有志之士不吝给予协助,谢谢!
有意愿者烦请采站内信方式联系,提供以下资料:
1.姓名:
2.联络电话:
3.居住地:
4.预计可负责区域:
5.职业:
6.其他建议事项:
在此先感谢您拨冗看完这篇文,也感谢有心但目前暂时无法
给予协助的朋友们。
谢谢!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59.157.89
1F:推 sanshould:推哦~~~ 06/20 22:22
2F:推 evilcold:给个推..加油加油加油 06/21 04:13
3F:推 Tmix:我是学生,但是我也推~~~加油 06/21 09:21
4F:推 douliou:云林地区可以帮您处理哦..!! 06/21 12:25
5F:推 douliou:是不是要设传真电话ㄚ...!! 06/21 12:28
※ 编辑: mars888 来自: 61.59.157.120 (06/21 13:32)
6F:→ mars888:谢谢阿宏大哥,是否方便请您提供相关资料给小弟?另连署书 06/21 13:32
7F:→ mars888:必须为「正本」所以传真好像没有很大的作用耶! 06/21 13:33
8F:推 Freeheart:加油 除了连署书 还需要媒体以及立委的帮忙 06/21 14:10
9F:→ Freeheart:希望别像公卫师法一样 遥遥无期 >.< 06/21 14:11
10F:→ Tmix:好险心理师法已经过了^^; 06/21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