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exluthor (奇怪)
看板o-p-children
标题Re: [问题] 责任归咎以及财产继承
时间Mon Jan 3 17:00:35 2011
: 不管他曾经做过什麽事 都要放下怨恨 怎麽说他都是你爸 血缘关系变不了的
其实不需要,或许我比较冷血....
过去这血缘有让你的生活更好吗?
如果没有 血缘关系只需关注另一个真正照顾你的人
: 我明白也都知道我有责任要照顾他 可是他把那些付出是为理所当然
^^^^^^^^^^^^^^^^
责任是互相的,你不需如此扛下责任。
如果晚年还不知什麽叫做感恩与後悔
更感觉不出所谓的感情与责任
: 不懂得感谢 这是很令人心酸的 就连哥哥现在也无法原谅他
: 说真的我好像应该把这篇文章po在黑特版 因为大致上我都在抱怨
: 在此也要谢谢没有左出去的各位耐心的看这篇文章
: 虽然真的不知道这个版会不会有人关心我这个问题
: 但没关系 我真的压力很大 很想抒发一下情绪 解解压
: ★★★★★整理几个需要被解答的重点:
: (1) 像我爸爸这样的情况 法律上有责任的是我和哥哥还有阿公而已吗
: 难道我爸的兄弟姊妹一点责任都不需要负担吗
先回答你父亲兄弟姊妹的部分:
因为不是直系血亲 故法律上因此不需要负担
只是情义上......= =算了....不讨论
法律上最严重的是遗弃罪 恭喜你 我去查了一下 今年一月已经修订
如下
第294-1条(阻却遗弃罪成立之事由)
对於无自救力之人,依民法亲属编应扶助、养育或保护,因有下列情形之一,
而不为无自救力之人生存所必要之扶助、养育或保护者,不罚:
一、无自救力之人前为最轻本刑六月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之行为,而侵害其生命、
身体或自由者。
二、无自救力之人前对其为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三项、第二百二十八条第二项、第
二百三十一条第一项、第二百八十六条之行为或人口贩运防制法第三十二
条、第三十三条之行为者。
三、无自救力之人前侵害其生命、身体、自由,而故意犯前二款以外之罪,经判
处逾六月有期徒刑确定者。
四、无自救力之人前对其无正当理由未尽扶养义务持续逾二年,且情节重大者。
你的情况,遗弃罪极有可能会因第四条而无法成立
: (2) 阿公总共有六个儿子女儿 照理来说阿公分配财产是六等分没错
: 假使我爸已经走上最终的路途 阿公分配财产是否就是七等分(我和我哥)
: 因同学妈妈是会计相关的工作 曾经提到我跟哥哥会继承爸爸的财产
: 这点我想要明确一点的答案 因为婶婶们心机很重
: 很怕她们骗我和我哥签名 结果是签下切结书或是放弃继承之类的
六等分 你和你哥继承父亲那一部分
除非你阿公明文不给你爸遗产
或者是你爸明文不给你们遗产
还有就是你爸放弃继承 你们两个不小心放弃继承
相关条例
长孙继承权法律如下
固有继承权:
长孙系民法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直系血亲卑亲属继承人,其继承顺序属第一
顺位,惟依民法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前条所定第一顺序之继承人,
以亲等近者为先。」,长孙之亲等较被继承人子女辈之亲等为远,
故除非亲等近之子女辈继承人均死亡或丧失继承权,
方由亲等较远之孙子女辈继承人继承遗产,斯时长孙方有继承权。
代位继承权:
按民法第一千一百四十条规定「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所定第一顺序之继承人,
有於继承开始前死亡或丧失继承权者,由其直系血亲卑亲属代位继承其应继分。」
,如长孙之父(即被继承人之长子)於继承开始前死亡或丧失继承权者,
於被继承人死亡後,长孙之父(即被继承人之长子﹞之遗产应继分,
即由长孙及其兄弟姊妹代位继承之。是故,长孙依现行民法之规定,
并非如传统观念当然可享有继承权。如果长孙无继承权,
却囿於传统仍要分遗产给长孙,则唯有透过生前的赠与或死後的遗赠来达成
如果阿公已经去世 那应可分配遗产
表示可以用你的父亲的钱照顾他自己
减轻你们的负担
而且最好快点继承之後
如果确定都以你们为扶养了
分年赠与(有一定限额)给你们可减少一些遗产税
相信我们都会遇到相关的问题
因此我找了一些资料分享一下
以准备未来所有可能遇到的状况
一些案例
http://tw.myblog.yahoo.com/stupidcat-blog/article?mid=172655&prev=172656&next=172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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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28.45.167
1F:推 hearttrip:哇!谢谢你的补充与热心,好详尽的资料... 01/03 18:19
2F:→ hearttrip:所以现行民法,扶养是"相对义务"了..只是不知有无主动 01/03 18:20
3F:→ hearttrip:申请"不须扶养",而非等到被提告才争取遗弃罪不成立 01/03 18:21
4F:→ hearttrip:原po其实现在就可以开始收集证据了...包括学费、生活费 01/03 18:21
5F:→ hearttrip:可以蒐集到的支出证明(母亲户头转帐等) 或者 准备一只 01/03 18:22
6F:→ hearttrip:录音笔....有技巧地录下与父亲的对话...在对话中不经意 01/03 18:22
7F:→ hearttrip:提到..过去十多年你几乎没有给过家里生活费、扶养费之类 01/03 18:23
8F:→ hearttrip:的话语...几乎都是妈妈在支付等等...录下父亲的回应... 01/03 18:23
9F:→ hearttrip:注意这样做的目的不是要责备父亲,而是尽可能地引发他对 01/03 18:25
10F:→ hearttrip:这个事实的承认与描述.....加油! 01/03 18:25
11F:推 othreeseven:太令我感动了(痛哭流涕中...)推推 我会仔细看清楚的 01/04 00:37
12F:推 hearttrip:今天刚好看到一则新闻 01/07 13:34
14F:→ othreeseven:咦 我不到新闻页面耶 :( 01/08 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