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imaymay (泰雅知音)
看板ntuACCT99
标题[情报] 停修申请至5/16截止
时间Tue May 13 21:08:51 2008
拟申请停修但尚未完成程序者,务必於5月16日(周五)之前
将任课教师、就读系所主任(所长)已签章同意之申请书送交
您注册的教务单位(注册组、研教组、社科教分处、医教分处、
进修教务组),逾期恕无法受理。
其他有关本校停修课程规定之重点及注意事项如下:
1.学士班、硕士班、博士班、进修学士班学生均可申请。
2.停修课程每学期以一科为限。但情况特殊检附证明文件经任课教师、
就读学系(所)主任(所长)及教务长核准者,不在此限。
(正课与实验;正课与实习得一并停修,但均须填写於停修申请书并经
二科任课教师签章同意。另有因不可抗力之特殊情况需停修不止一科者,
请另填「学生报告书」并检附证明文件办理)。
3.停修後该学期修习科目数或学分总数:
硕、博士班不得少於一个科目(含论文)。
学士班不得少於9学分(进修学士班不得少於6学分),唯修业年限最後一年
及延长修业年限学生停修後至少仍应修习一个科目。
4.停修课程仍会在成绩表上有纪录:成绩栏注明「停修(WITHHOLD)」。
(此项纪录是否会有负面影响,见仁见智,建议您慎重考虑是否有停修之必要。)
5.依规定应缴交学分费(学分学杂费)之课程停修後,已缴费者不予退费,
未缴交者仍应补缴。
6.「停修申请书」或「学生报告书」请至各教务单位索取或至注册组网页下载。
注册组网址:
http://reg.aca.ntu.edu.tw/reg2007/services.htm
点选「表单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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