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shyan (狸奴)
看板ntuACCT97
标题Re: [公告] 民法概要期末报告题目
时间Mon Dec 27 16:50:42 2004
※ 引述《chaokang (发尼小纲)》之铭言:
: 可至本网址下载:http://homelf.kimo.com.tw/chaokang2000/civil_code.doc
: 详全文如下:
: 台湾大学会计学系九十三年度 民法期末作业
: 任课教师:游启璋
: 台湾大学学生甲民国七十三年十二月十二日日出生,乙七十四年十月
: 三十日出生,两人同住一寝室,甲饲养小狗一只。今年十二月月十一日甲
: 回台中住家,下午三时准备搭乘客运汽车返回台北,途中经过车站旁A之
: 电脑专卖店,店已经打烊,但橱窗灯火通明,橱窗玻璃上面贴着一张广告,
: 写着大特价,橱窗内摆着一款新型之电脑,造型美观,但价格标签垂落一
: 旁,部份被另一台电脑挡住,甲左看右瞧,勉强看出似是写着:「NT$5000
: 元」,不过似乎尚有部分文字看不见。另外,橱窗内也摆着一款手机,标
: 价:「NT$3000元,新台币三千元」。甲搭乘之汽车上路後,发现高速公
: 路塞车,预料回到台北必然很晚,因两人约好当天晚上七时,一起前往听
: 音乐会,乙并事先买好门票两张共六百元。甲遂打电话给乙,告知乙其恐
: 法赴会,要乙将其门票退票。乙出门前发现甲所饲养小狗突然呕吐,将甲
: 花一百元买来准备送给女友得圣诞卡弄脏。乙恐小狗发生意外,立即将小
: 狗送医,送医途中,乙不慎摔伤,已先将小狗送兽医处,自己载到邻近诊
: 所就医。小狗因急性肠胃炎,治疗花掉八百元。乙自己外伤医药费,花掉
: 五百元。音乐会门票门票来不及退票,只好作废。甲回到住处已经是晚上
: 十一时五十分,即刻根据电脑店橱窗玻璃上之电子邮件地址,发信二封给
: A,第一封指明手机型号,优惠价格NT$3000元,拟买一支。第二封指明
: 该电脑型号,根据优惠价格NT$5000元,其愿购买一台,并附上信用卡号
: 码及相关资料,做为付款。第二天早上,A查看邮件,发现第昨夜11:59PM
: 收到甲之第一封邮件,凌晨12:01AM收到第二封。A即将手机及电脑包
: 装,以快递送给甲。甲十二月十五日收到电脑及手机,遂当场将手机送给
: 乙。十一月底,银行寄来帐单,甲一看大为吃惊,帐单上写着电脑要价是
: 五万元,甲即赶往乙之电脑店理论,A告以该电脑无论如何,不可能是五
: 千元,并将留存之标签找出,发现上面写着:「优惠价NT$5000元,新台
: 币五万元。」A才发现标签上少写一个0,甲才发现标签後半段「新台币五
: 万元」字样被挡住,当天未发觉。甲要求电脑依五千元元购买,A不同意,
: 甲一气之下,表示手机和电脑都不要,要求A退钱,A拒绝。甲另要求乙
: 将手机返还,以便退货,乙亦拒绝。乙并向甲要求自己及小狗的医药费、
: 卡片损失,三人争执不下,试分析其间之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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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写的是甲花一百元买的圣诞卡耶...怎麽要求赔偿阿??
: (全部结束)
看完只有一句话
老师打字都不挑错字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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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qetuo:老师应该也是用当下流行的新注音吧 XD 140.112.237.196 12/27
2F:推 PilotM:不选字魔人= = 140.112.216.4 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