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drichard (不求甚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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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公告] 北转公约草案讨论
时间Wed May 9 17:31:05 2007
北转公约草案讨论
北转各校的朋友们,在干训一筹会的时候我们讨论了北转公约的事情,大家
也提出了一些意见,彼此交换初步的想法,也有了一些共识,我想这是很好的开
始,让我们一起为北转的美好将来努力吧o(‵▽′)o
在下面我会列出北转公约的几个大项目与其中的概念内容,并会在最後加注
我们当天达成的共识,请大家看看。在条列之前,关於这个讨论有几件事情要请
大家注意:
1.讨论日期为今日到5/17(四),待17号讨论结束,起草人(台政交东吴中原的
北转创办学长)会根据大家的意见去编订详细条文,这条文将於18号(五)
公布在北转版。而再请大家看看这条文有没有什麽问题,19号干训工作人员
训练时再做讨论。
2.请大家不要转录这篇文章,并且所有讨论於北转版进行。
3.在北转版上参与讨论的人没有资格限制,唯须理性发言,不要出现情绪性字眼。
4.对於公约内容如果有什麽地方觉得需要改进的,请务必详细指出缺点,并「具
体」提出改进方法。请不要只沦为批评,请跟大家分享你宝贵的意见。
──────以上为公约讨论注意事项
以下为公约概要内容及5/6所得出的小共识──────
公约主要分为七大部分,分别是
一、组织定义与成员
二、北转固定活动
三、进出北转机制
四、北转会议发言投票权限
五、北转活动主办权取得方式
六、北转活动注意事项(资格,帐务,互助,传承)
七、公约修订规则
以下根据各部份列出条文及说明
一、组织定义与成员
1.须为各校正式立案之转学生社团
说明:使用「社团」一词是因为有的学校可能会有两个以上的转学生社团,譬
如东吴双溪部和城区部之分,虽然他们是同学校,但是实际上并不是相
同组织,因此在北转中他们是两个不同的个体。
2.目前北转成员有:中央大学、中原大学、元智大学、世新大学、台湾大学、交
通大学、政治大学、东吴大学双溪部、东吴大学城区部、长庚大学、淡江大学、
清华大学、辅仁大学、实践大学、铭传大学,各校转学生社团。
二、北转官方固定活动
1.每学年度固定活动为:10月联合迎新烤肉嘉年华,12月耶诞舞会,3月转学生
运动会,5月联合干部训练。
2.如果需要增删活动须经由北转会议(每年干训时招开)投票议决之。
三、进出与退出机制
1.限基隆市、台北县市、桃园县市、新竹县市之大学转学生社团。
说明:此为组织成员部份,考虑重点为地域便利性考量。各项北转活动仍能视
主办学校及各校之意见广邀各地转学生社团来参加。
2.须为各校正式立案之转学生社团
3.必须参加北转干训
4.有意申请新进会员之转学生社团当於每年度北转干训时向主办单位提出,於干
训之北转会议时由各会员社团审理其申请案。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核准申请,
其权力於下学年度生效。
5.未参加北转干训之会员社团将自下学年度起丧失会员资格,亦丧失所有会员社
团所享之权利。若未来要再进入北转组织则依前述申请方式申请加入。
四、北转会议发言及投票权限
1.北转会议於每学年度北转干训时召开,由干训主办学校担任会议主席并排定议
程。
2.北转相关事项由各会员社团共同议决,投票时一社团一票。各社团会长为各会
员社团之当然代表,其余人员只能列席旁听不得发言影响决议(可以与会长讨
论,但由会长代表发言)。
五、北转活动主办权取得方式
1.主办单位须为北转会员社团。
2.欲主办北转活动之社团应於北转会议前提出申请,各申请案将於每学年度之北
转会议时公开招标,由各会员社团投票决议之。各申办学校得於投票前发表活
动企划争取选票。主办权由争取到过半选票之社团得到。
3.若有两社团以上申请,并且票数接近时,取前二高票进入第二轮表决,第二轮
得到过半选票之社团取得主办权。
4.若得到主办权的社团在日後发觉无力接办,则至少须於活动前两个月向北转各
社团提出说明,并於两周内招开临时会议重新选出承办社团。
5.主办社团有权决定是否接受非北转会员社团参与该次活动。
六、北转活动注意事项(资格,互助,帐务,传承)
1.承办北转活动之资格为北转会员学社团。
2.北转活动不只是主办单位的事情,更是所有会员社团的事情。各会员社团当视
主办单位要求及自身社团状况,有钱出钱、有力出力。
3.北转活动承办单位须将企划案公开,帐务透明化。
4.北转活动盈亏分配办法:
A.活动亏损由各会员社团均分。
B.活动承办单位须於活动第一次筹备会提出盈余分配方式,主办单位至少须提
出(50%或66%两案)的盈余分配於北转各社团,而各社团分配的办法可依
参加活动人数或平均分配之。
说明:也就是说,主办单位可以估计自己的辛苦程度,决定要拿多少比例的
盈余,而这比例为0~50%或0~33%两案。这边说明33%的好了,会
考虑33%是因为如果後来又依参加人数分配,主办单位等於能再分一
次钱,如果他们拉够多人,就又赚一大笔;不过0~50%这案子,主
办单位则能够有更大的空间调配,因为事实上不是每个主办单位都能
够拉到很多人的,而决定这分配比例就决定於他们自己评估的状况
了。简言之33%是考虑未来,50%是一开始就给空间。
C.违反本分配办法之会员社团将丧失会员资格。
说明:也就是说亏钱不均分,盈余不分配的就失去资格了。
5.各活动主办单位须於活动第一次筹备会议向北转各校报告活动构想、准备状况
及预算。各会员社团得对活动内容、预算提出建议,唯若需要改动主办单位之
企划及预算,则该提案须由各会员社团议决,票数过半则主办单位当依循民意
改订企划。
6.活动资料传承
A.历届承办北转活动各校有义务向当届承办学校做传承,当届承办学校有权利
要求历届承办学校传承。
B.所有北转活动资料将於PTT northtrans版内建档保存,并由三位来自不同学
校的版主於自己的硬碟内保存各式档案资料。
C.各项活动於检讨会後,主办单位应将活动资料整理成档案,交由北转版版主
群保存。
D.因为作为北转资料的保存介面及北转事务讨论用,北转版日後将限制观看资
格,只开放权限给各会员社团历届及当届之会长、副会长、公关长、活动长。
说明:因为北转到目前只有三届,还没有很多,所以北转版版主群应积极蒐
集以往的资料於北转版中建档保存,以供日後参考。
7.违反以上各项约定之会员社团将丧失会员资格三年,若三年後要再加入须重新
依程序提出申请。
说明:也许可以只丧失资格一年,而且也许有人会问这样学弟妹不也遭殃,但
是其实就是要有这样会祸及学弟妹的可能,当届的决策者才比较会考虑
到自己的名声,从而遵守公约规定。
七、北转公约修订规则
A.北转公约得视北转实际需求做修改,其任何形式的修改皆须得到五分之四以上
之会员社团同意始得修改之。
B.修改之条文於下学年度生效。
最後,列出5/6大家讨论的三大共识及一个决定:
三大共识:
一、尽心订定一份完善的北转公约,让北转有一个好的依循规范。
二、北转公约因为是软性的公约,其於实质上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而要拥有法
律约束力则当成立北转法人,唯因为北转干训在即,这就留做日後的目标,
并明文写订在北转公约中。
三、法人最大的目的在於成立明确的财务管理单位及资料保管单位,并明订以承
办北转干训之会员社团为北转会议主席,也对各会员权利义务能有明确的要
求,并且这全是具有法律约束意义的。
而日後若有法人,则「财务管理单位」及「资料保管单位」皆须明定由各会
员社团轮流担任并不得连任,此轮流顺序是一开始就写清楚的。当然写清楚
的轮流顺序会有轮到的社团可能无力承担此项业务的问题,此时就直接交由
下一顺位之社团。
「财务管理单位」分两个会员社团管理,一个管存簿,一个管印章。
「资料管理单位」分别由三个会员社团专人管理。
唯须注意,每一会员於每一学年度不得同时担任「北转会议主席」及「财务管理
单位」两个职位。另各项职位的交接须於各届北转会议後择日同时进行,不得私
自交接。
一个决定:
北转组织为一个所有会员社团平等的组织,制定任何规则皆须以平等为出发点,
谨慎防范争权夺利的状况发生,一起维护这单纯乾净互相友爱的转学生空间。
说明:北转公约可以算是法人化之前的基础建设,大家应该可以看出公约是上述
法人规则的缩影,只是公约是软性的互相尊重的、法人是硬性的法律的。
在公约部份「资料管理单位」就是北转版及三个版主;虽然没有「财务管
理单位」,但我们每次活动都会分配盈亏,所以拉长时间线来看还是一个
北转共同体(虽然会有不能用法律处置违反规则之会员的问题,虽然我们
在公约中只能消极的去除他的会员资格);而北转会议主席也是由承办学
校担任,并且这个主席只是主持议事的,各项议决的权力还是一会员一
票。(个人感想:我想就是要创造这样平等乾净的空间吧:D)
──────
以上北转公约草案内容据北转创办学长──交大徐伟腾、台大李康、政大游京
晶、东吴杨维怡、中原吴韦翰所拟定之北转公约草稿择要公布。
以上各项讨论说明及共识据2007/05/06北区大学转学生社团第三届联合干部训
练筹备会议之各社团代表意见交流整理之。参与本次会议之转学生社团有中央、
元智、世新、台大、交大、政大、东吴双溪部、东吴城区部、淡江、清华、辅仁、
实践、铭传 各校转学生社团。
第三届北转干训总召
台湾大学B93级转联会长 杨舒渊
2007.05.09
後记:
呼,终於打完了。虽然不是公约的正式条文,但应该也八九不离十了,大家有什
麽意见就提出来讨论吧,不过请一定要遵守前面说的讨论规则哦^^! 另外,因为
不是正式的文件,所以我用字遣词没有很讲究,有很多地方蛮口语化的,请大家
多多包涵╭(─╴─)╮ 谢谢大家啦: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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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245.47
1F:→ madrichard:请不要转录这篇文章喔~ 请注意讨论规则,谢谢^^! 05/09 17:31
3F:→ sambacool: 舒渊好帅 05/09 20:20
4F:推 hushhs:如果有要成立法人的打算 有先找过相关行政规定吗? 05/09 23:25
5F:推 bartenderrr:有 非常麻烦= = 所以这不是现在应该要做的事情 05/10 00:46
6F:推 svanavs:舒渊辛苦了~~ 05/10 12:08
7F:推 madrichard:讨论学校中忘记打铭传了 真是对不起><" 已补上罗:) 05/10 23:50
※ 编辑: madrichard 来自: 140.112.245.47 (05/12 14:03)
8F:推 unterbewusst:关於成立法人的方法, 可以去巿政府社会局看罗~ 05/16 00:48
10F:推 unterbewusst:OH~ SORRY, 我们是跨县巿的, 待我去了解一下再来推文 05/16 02:43
11F:推 madrichard:噗 玛西你该不会花了两个小时研究北市的法规吧XD 05/16 19:23
12F:→ madrichard:加油加油o(‵▽′)o 05/16 19:24
13F:→ unterbewusst:怎麽可能 囧 在大家决定要这麽做前我也没那麽多时间 05/17 01:28
14F:→ unterbewusst:不过我礼拜天会去请教前辈教, 再来向大家回报罗~~ 05/17 01:28
15F:推 unterbewusst:嗯, 根据我的了解,完成在内政部立案完成大概需要半年 05/19 02:49
16F:推 a000PureGT2:推荐这篇文章 05/19 1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