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aichungbear (taichungbe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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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故宫典藏非国宝?-全台博物馆总动员 古物依法审查分级
时间Wed Jan 9 23:21:14 2008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jan/9/today-art1.htm
故宫典藏非国宝?-全台博物馆总动员 古物依法审查分级
记者凌美雪/台北报导
原来故宫的国宝都「还不是」国宝?乍听之下真是令人错愕!文建会
文资总管理处筹备处古物科长庄薏华连忙澄清,「不是这样啦!只是
在新版文资法里,还需要完成实物勘查、审议、指定以及公告等程序
。」换句话说,故宫的国宝会成为真正的国宝,只是时间的问题!
自从新版文资法於民国94年正式施行後,国内各级古蹟、文物的指定
与维护等相关问题,统筹由文建会为最高指导单位,并由後来成立的
文资总管理处筹备处统一管理。除了古蹟与历史建筑陆续依法指定外
,其实,文物类的文化财也展开列名造册等工作,将来国内要谈国宝
,可是有凭有据、有法可循。
不过,由於国宝的指定有很多条件,专家眼中的国宝,国人不一定都
懂,普罗大众眼中的国宝,专家可能认为不够格。因此,过去这两年
来,文建会号召国内所有公私立单位总动员,简单说是进行国宝清查
,实际上是一件相当繁复的工程。
依新版文资法的规定,有所谓「古物类」,其中再依重要性区分为「国
宝」或「重要古物」,但它们的分级、登录,都需依法经过提报,并由
文建会的古物审议委员会进行实务勘查、审议,达成共识指定後,最後
依法完成公告,是国宝或重要文物?才算验明正身。
经指定公告完成的国宝或重要文物,不得运出国外,若有国际交流展出
的需要,都须提报中央经审查委员会通过才能进行。故宫的文物虽尚未
经法定程序公告为国宝或重要古物,但暂时仍依国宝条例管理,所以,
2月将赴维也纳进行的交流展,也在此限制内。
在此规定下,属於中央管理的单位如故宫、历史博物馆等,可针对馆内
文物先行分类,再将初步名单提报给文建会;属於地方管理的单位则统
一将名单提报给当地文化局,再由文化局代表提报给文建会进行相关程序。
由於层层关卡各有不同考量,古物审议委员会的现勘与会议都须另外敲
定时间,所以进度非常缓慢。据了解,故宫从两年前就开始进行,但截
至目前为止,尚未有任何文物完成指定与公告。
最令人讶异的是,目前国内已完成所有法定程序,已指定、公告完成的
,竟然只有一件,就是由台中县文化局提出的「沙鹿镇南势坑遗址文化
层断面」,等级为「一般古物」。
截至去年底为止,已向文建会提报的中央公立单位只有十家,分别为故
宫、国家图书馆、工艺研究所、国军历史文物馆、省政府、国立台湾博
物馆、中研院史语所、阳明山中山楼、国立台湾历史博物馆及国立历史
博物馆。
由地方文化局提报的,除台中县文化局外,仅有台东县文化局、屏东县
文化局、高雄市政府及台北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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