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enzbmw (dri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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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情报] 使用人民币直接交易 央行:违法!可没入
时间Mon Jul 4 20:01:26 2011
使用人民币直接交易 央行:违法!可没入
随着自由行的开放,来台旅游的陆客愈来愈多,为了争取商机,部分商家开始接受以人民币交易,但却是违法行为。中央银行重申,依法可以没入商家收来的人民币,但现在还在宣导阶段,未来将严格执行在台湾买卖交易,只能以新台币为媒介。
根据央行统计至6月28日为止,获得许可办理人民币收兑的金融机构,已经有223家,分支机构有3,550家,另外还有旅馆、百货公司等外币收兑处,共计186家。
央行总裁彭淮南指出,虽然目前有很多金融机构开办人民币收兑业务,但在台湾的交易媒介必须是新台币,否则就是违法。央行继续加强宣导,未来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如果商家直接收受人民币,就会受到没入的处分。
央行外汇局表示,今(30)日央行已派出三组人员,到陆客偏好的购物场所,包括:维格、昇恒昌、101大楼等附近共68个商家,宣导在国内交易,必须使用新台币的规定。
同时,央行未来还会再增加人民币收兑的地点,外汇局说明,已经主动函请铁路局考虑先在台北车站试办,设置人民币收兑处,以後也考虑扩大到台中、高雄等站。但是因为铁路局各车站,属於往来旅客密集的地点,因此至今尚未设置兑换据点,如果火车站在设置兑换据点,人民币兑换新台币将可更为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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