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allsons (新年新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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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劳保年金明上路 「月领越安心」
时间Wed Dec 31 18:39:40 2008
更新日期:2008/12/31 16:30 记者陈素玲/台北报导
劳保年金明天正式上路,880万台湾劳工退休制度也将进入新纪元,正式从一次金改为月
退制,是劳保制度开办近60年的最大变革。
劳委会下午盛大举行劳保年金开办记者会,由马英九总统、行政院长刘兆玄、立法院长王
金平三巨头启动开办仪式,宣示劳工老年生活将可「月领越安心」。
劳保年金开办後,目前已有劳保年资的劳工保有领一次金或月退金的选择权,另有「保证
领回」制度,让劳工如果领取月退金半途死亡,遗属还可将差额领回。
劳保年金所得替代率为每1年1.55%,劳工退休时每月领金额是以「年资」乘「所得替代率
」乘「最高60个月平均投保薪资」,若以劳工投保30年,最高投保薪资4万3900元为例,
则退休後每月可领2万413元。如果劳工投保薪资是3万元,同样投保30年,每月则可领1万
3950元。
劳保制度自民国39年开办,过去老年给付都是采一次金,劳保年资前15年,可领1个基数
,满15年以後,每年领2个基数,最高基数45年,以去年为例,劳工平均领取给付金额为
107万元。由於劳工领取给付金额不高,对劳工老年生活保障有限,因此政府规划改为年
金制。
虽然劳保年金将改为月退制,但目前已经投保的劳工,退休时仍可保有选择权,可以选择
一次金也可选年金,但是劳保年金实施後才进入职场的新进劳工,未来退休时,除非投保
未满15年,否则只能领年金,不能领一次金。其他如原来劳保的「残废给付」、「死亡给
付」也都改为按月领的「失能年金」、「遗属年金」,让劳工发生事故或往生,都可以增
加保障。
劳保年金初期请领年龄仍维持60岁,但是未来将逐步调高,第10年起调高一岁为61岁,未
来每两年增加1岁,第18年起,即民国115年起,劳工必须等到65岁才能领取年金。
新制劳保年金中,「保证领回」、「没有无效年资」等设计,都与劳保旧制截然不同,对
劳工是真正的大利多。其中「保证领回」系指如果劳工选择按月领取年金後往生,遗属可
以将年金与一次金的差额领回,劳工保证不吃亏。
「没有无效年资」则指年金没有最高给付金额限制,因此劳工从年轻打工开始累计的年资
,都可以每一年1.55%计算,较劳保旧制最高只能领取45个基数更优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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