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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指期改T日结算 隔夜风险降
时间Mon Dec 1 13:51:46 2008
指期改T日结算 隔夜风险降
【联合晚报╱记者严雅芳/台北报导】 2008.11.25 04:50 pm
实施了10年的指数期货结算日为T 1日即将走入历史,最新的国内指数类期货的近月合约
,也就是12月台指期、电子期、金融期等,将改成T日结算,另外,在结算价格的计算上
,也将改成采算术平均价,计算方式简单明了兼具提升透明度。期货业者评估,这样的作
法不只符合国际主要交易所的作法,也可以降低交易人所面临的隔夜风险,并能提升交易
人资金运用的效率。
国内指数型期货的结算方式,包括这次,历经4次变革,但过去皆为最後交易日的次一营
业日,也就是T 1日进行结算,只对结算时点作调整变动。今年11月合约仍施行的结算制
度,结算价的计算是用最後交易日隔日大盘开盘15分钟内的平均价计算,采用的平均价是
成分股的加权平均价,但由於新制在12月份契约开始实施,新制采T日结算,所以12月17
日当日既是最後交易日也是结算日,且结算价的决定方式改采最後交易日交易时间收盘前
30分钟的各标的指数的算术平均价,不再以加权平均价计算,计价方式更透明。
市场看好新制度实施後,国内指数期货的结算方式将与国际多数交易所相同,可以减少法
人与自然人间交易资讯不对称的情形,还可以防止最後结算价被操控、大户试图影响结算
等情形,另外,也有助於减少交易人的隔夜风险,整体而言,可以使结算制度更为健全。
期交所表示,简单算术平均计算方式透明简便,对交易人而言简单易懂,有助交易人灵活
运用交易策略因应市场收盘後的到期结算。此外,采行算术平均价,由於每一笔成交价格
权重相同,对意图影响价格之操纵者而言,要维持每分钟进场操作,实务上并不容易,其
操纵难度较成交量加权平均价高,可降低人为操纵的可能性。
至於结算价计算因为改采现货指数收盘前30分钟的简单算术平均价,所以期交所也拟定配
套措施,即到期月份契约最後交易日的收盘时间,由原来的下午1时45分提早为下午1时30
分。
【2008/11/25 联合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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