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anmeizeng (crescentic)
看板medstudent
标题Re: [新闻] 「禾馨妇产科」自费超音波诈健保1500万
时间Wed Sep 4 22:27:17 2019
晚上好!!
————————
全民健康保险之关系,约略:
健保局及医事服务机构间之关系为特约关系(行政契约)。人民向健保局缴纳健保费,当人民发生疾病、伤害等事故时,由保险医事服务机构向病人提供保险医疗服务,人民向保险医事服务机构缴纳自行负担之费用,之後,保险医事服务机构向健保局申报保险给付。
所以有一个大概念:自行负担之费用+保险给付=医疗费用
如果PPI非属保险给付的范围,则为人民自行负担(全额),自无申报保险给付的问题
如果PPI系属保险给付的范围,则人民愿意自行负担(全额),也无申报保险给付的问题
如果PPI系属保险给付的范围,则人民向医事服务机构缴纳自行负担之费用,医事服务机构再向健保局申报保险给付
现今,你的问题在於你向健保局申报,可是健保局不予核付,是不是跟全民健康保险法第51条及第68条有关?
答案为都没有关系
第51条,是作为医事服务机构的行政费用、相关硬体费用等,不是作为医疗费用,当然不列入保险给付。
也就是说,保险给付一定要跟医疗诊疗等行为有关。
第68条,是指健保局之保险给付,健保局已经有相关名目,可以让医事服务机构申报。自然,医事服务机构不可以再向人民自立名目收取费用。
当然,如果非健保局之保险给付,健保局便没有相关名目,医事服务机构可以向人民自立名目收取费用。
因此,「以我的理解第68条是不是就说明病人如果以健保身分就医,除非健保法另有规定的项目外,不然不能收取自费? 」
有健保身分之前提下,可不可以自立名目在於健保局有无名目。当然,第51条本来就不是作为医疗费用之一部分,自然可以自立名目。
———————-
晚安Zzz
※ 引述《lzigzagl (惜雨)》之铭言:
: 平常临床上顾病人,常遇到病人没做胃镜但有需要开PPI(还有很多类似的临床状况),遇
: 到这状况通常会请病人填自费单购买,这看似非常合理,但实际上,我却不知道PPI到底
: 是不是在健保及其他相关法令规范可以以自费开立的范围?
: 关於这,稍微翻阅健保法相关部分,我想「主管机关」或「其他法令」没把所谓合乎健保
: 法的「自费项目」列举出来,因此会有所争议(不过这麽多种药品、自费项目,实际上应
: 该也办不到)。
: 翻出 <<全民健康保险法>>
: 其中
: -----------------------------------------------------------------------------
: 第 七 章 保险医事服务机构
: 第 68 条
: 保险医事服务机构对本保险所提供之医疗给付,除本法另有规定外,不得自立名目向保
: 险对象收取费用。
: -----------------------------------------------------------------------------
: 以我的理解第68条是不是就说明病人如果以健保身分就医(在健保法下),除非健保法
: 另有规定(第51条)的项目外,不然不能收取自费?
: 接着看第51条,也就是健保法规定不列入健保的自费项目
: 第 51 条
: 下列项目不列入本保险给付范围:
: 一、依其他法令应由各级政府负担费用之医疗服务项目。
: 二、预防接种及其他由各级政府负担费用之医疗服务项目。
: 三、药瘾治疗、美容外科手术、非外伤治疗性齿列矫正、预防性手术、人工协助生殖技
: 术、变性手术。
: 四、成药、医师药师药剂生指示药品。
: 五、指定医师、特别护士及护理师。
: 六、血液。但因紧急伤病经医师诊断认为必要之输血,不在此限。
: 七、人体试验。
: 八、日间住院。但精神病照护,不在此限。
: 九、管灌饮食以外之膳食、病房费差额。
: 十、病人交通、挂号、证明文件。
: 十一、义齿、义眼、眼镜、助听器、轮椅、拐杖及其他非具积极治疗性之装具。
: 十二、其他由保险人拟订,经健保会审议,报主管机关核定公告之诊疗服务及药物。
: 其中第一、二、四、十二项,以法律来说当然不会规范是哪些药物、项目是自费,但主
: 管机关、其他法令,有没有详细的规范?(这我没查过是不知道...)
: 又特殊医材可以看第45条,做像Cath放DES应该就符合这
: 第 45 条
: 本保险给付之特殊材料,保险人得订定给付上限及保险医事服务机构得收取差额之上限;
: 属於同功能类别之特殊材料,保险人得支付同一价格。保险对象得於经保险医事服务机构
: 之医师认定有医疗上需要时,选用保险人定有给付上限之特殊材料,并自付其差额。
: 前项自付差额之特殊材料品项,应由其许可证持有者向保险人申请,经保险人同意後,并
: 同其实施日期,提健保会讨论,报主管机关核定公告。
: 照健保法来说,以健保身分住院,是有一些医材、药物可以开立自费,但普遍临床上大家
: 对这些项目认识不足,也不清楚明确有哪些项目,因此想请教各位前辈或懂这部分法律的
: 大大在这部分的看法如何?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1.83.247.174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medstudent/M.1567607239.A.989.html
1F:推 lzigzagl : 谢谢回覆,第68条的部分可以理解为:像是PPI在还没 09/05 15:06
2F:→ lzigzagl : 有做过胃镜、尚无合乎健保的indication时开立自费是 09/05 15:06
3F:→ lzigzagl : 没问题的? 09/05 15:06
4F:推 zackal : 其实PPI自费了不起买个2个礼拜药而已。要多买的都 09/05 17:38
5F:→ zackal : 直接叫他去药局买,省挂号费。这笔钱太小,没什麽好 09/05 17:38
6F:→ zackal : 查的。 09/05 17:38
7F:推 tse5400 : 你一定没遇过病人去健保局投诉自费买PPI 09/07 07:04
8F:→ tse5400 : 法令是官在解释的(含法官)不是你我 09/07 07:05
9F:推 GTHO : 推楼上,因为会核删你让他自费,他就检举说这个健保 09/08 06:48
10F:→ GTHO : 有给付 09/08 06:48
11F:推 trasia : 健保法是只要有给付 收自费就是违法 不管删不删 09/08 13:15
12F:推 trasia : 根本之道是修法可以收自费 医改团体强烈反对 说是会 09/08 13:17
13F:→ trasia : 差别待遇穷人医疗 09/08 13:17
14F:→ trasia : 无解 09/08 13:18
15F:→ shanmeizeng : 医疗服务、药物给付给付项目及支付标准规定於同法第 09/10 18:40
16F:→ shanmeizeng : 41条,在卫生福利部网站可以查询。而同法第68条重点 09/10 18:40
17F:→ shanmeizeng : 在於在於名目,例如健保给付胃管插入 Insertion of 09/10 18:40
18F:→ shanmeizeng : nasogastric tube(47017C),那就不可以自己自立其他 09/10 18:40
19F:→ shanmeizeng : 名称来向病患收费。 09/10 1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