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sein79 (白莲教教主)
看板medstudent
标题Re: [新闻] 健保要对医师赶尽杀绝了
时间Wed Oct 13 22:13:28 2010
※ 引述《jypo (7哈应援团)》之铭言:
: 申请特约之机构或其负责医事人员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十年内不予特约:
: 一、同址之机构累计曾受停约或终止特约二次以上处分。
这规定适用於医院吗?一家医院要两科先後发生停约事件并不难啊!
地区医院会首当其冲。联合诊所也会喔!
不过,应该不是该位医师,因为健保局是跟负责医师签约的,是跟
整个诊所或医院签约的,受聘医师并没有跟健保局有直接的特约关系,
健保局就算把某未受聘医师当成拒绝往来户,该医师还是可以在别家
医疗院所工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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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204.113.140
※ 编辑: dasein79 来自: 123.204.113.140 (10/13 22:16)
1F:推 daze:那要累计达五次或同一服务项目或科别累计达三次。 10/14 00:24
2F:推 sheepin:看能不能先来家公立医院发生这样的事情,就会转弯了。 10/14 17:37
3F:推 jypo:推荐属立台中医院 背X很强大 连调查局都不敢动 10/14 22:59
4F:→ jypo:哈哈 去问问药商 10/14 23:00
5F:→ jypo:电话监听都有证据 还是不敢动 10/14 23:00
6F:→ jypo:有钱有势真好 这就是西西里台湾 10/14 23:01
7F:推 sheepin:署中多年前请过无照医师看急诊,也没事 10/14 2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