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io362 (antimedia)
站内media-chaos
标题Re: 偷偷问一下....
时间Wed Aug 23 20:06:18 2006
※ 引述《pio362 (antimedia)》之铭言:
: ※ 引述《kshcp (hcp)》之铭言:
: : 其实根据集会游行法第26条里面
: : 除了宗教学术之类的可以不用申请之外
: : 要衡量是否违法,也必须考量集会游行是否有侵犯他人权益
: : 例如说,我们如果只是在外头集结,也没有挡到别人出入之类的
: : 警察还是不应该举牌的 :)
: : (虽然警察通常都不鸟这一条)
: : 不好意思,我没到现场,只是针对问题回答^^"
: 二十六条的适用是以符合申请的合法集会由行为前提
: 附带一提
: 集游法之事前申请许可制是恶法
: 已经有一个集游恶法修法联盟在进行推动
: 但是即使未来改成事前报备制
: 也是一样要事前报备否则也会被"移送法办"喔
: 我的意思是说
: 既然现行法的规定是这样
: 而我们也要做理性的抗议活动
: 依规定提出申请比较好
对不起我修正一下
应该说是综合集游法第二十五与二十六条来看,应经许可之集会未经许可该管主管机关得
予警告、制止或命令解散。虽然依二十六条警察在命令我们解散时应公平合理考量人民集
会、游行权利与其他法益间之均衡维护,以适当之方法为之,不得逾越所欲达成目的之必
要限度(所以实务上就以举三次牌为缓冲),但结论是,未申请还是会举牌(只是举牌时
间可以弹性),挡到出入已是另一回事了(换句话说,即使已申请挡到出入还是会被举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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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4.8.76.234
1F:推 oswiecim:喔喔~有观念~笔记ING 08/23 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