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oungice (youngice)
看板medache
标题Re: [闲聊] 闲聊强迫灌食的医疗伦理~
时间Fri Nov 14 22:40:59 2008
只针对有关监狱囚犯这部分
监狱行刑法
第 59 条 (强制营养之实施)
拒绝饮食,经劝告仍不饮食而有生命之危险者,得由医师施以强制营养。
当兵的时候 在看守所当医官 一开始还真的搞不懂医务室里面为什麽摆了50支NG
不过在看完 有关法条後 才真的觉得 法律是保护懂法律的人
恩 google了一下 补上
羁押法
第 38 条 (监狱行刑法有关规定之准用)
羁押被告,除本法有规定外,监狱行刑法第四章至第十一章、第十三章及
第十四章之规定,於羁押性质不相抵触者准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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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125.84
1F:推 maxinehou:要是真照三餐用NG捅~应该很快就吃了吧 11/14 22:46
2F:→ monyan:"得由"不是"应由",因此医师也可以拒执行吧???? 11/14 23:16
3F:推 chooser:其实如果再懂一点,你就会发现,看守所的嫌犯和监狱囚犯是 11/14 23:29
4F:→ chooser:不一样的,另外有羁押法,所以可不可以用监狱行刑法来用是 11/14 23:30
5F:→ chooser:问题的^^a 11/14 23:30
※ 编辑: youngice 来自: 140.112.125.84 (11/15 00:01)
6F:→ Duarte:据传施明德先生就被 NG 捅了四年多... 11/15 00:22
7F:→ Duarte:究其立法意旨大抵在於: "人如果绝食死掉,司法正义就没戏唱" 11/15 00:23
8F:推 balberith:"得由"的确没有太大强制性,但是受刑人没拒绝的权利XD 11/15 13:05
9F:推 m82:施明德那个时代甚麽事情不能做.... 11/15 1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