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ressa (艾默莎)
看板marriage
标题Re: [闲聊] 专业的意见令人傻眼
时间Mon May 17 09:20:25 2010
我不是律师也不懂法律
不过要结婚前
我抓着几个律师研究了一下
如果以後我的老公外遇了
除非是打算给第三者一个案底
以後好整她用
否则上法院能得到的实质利益是最小的
当然朋友告诉了我某件事
我觉得可以参考一下
某位女士的老公外遇了
第三者是位公务人员
当这位女士掌握了证据後
她考虑了一下後决定不告
直接带着证据跟律师直接去跟第三者谈判
要求金额三百万
如果她不给也行
那麽她就把所有的证据公布出来
让她以後过着被人指指点点的人生
不管她调到那去
她保证流言也会跟着到那去
她以後也绝对别想再找到个好男人
三百万就当做买回她平静的人生
当然别担心公布证据会给原配惹来官司
有律师在她会做到不犯法的
後来那位第三者考虑了一个月後
决定花三百万买回自己的人生
她处理完第三者後
再来处理她的老公
她直接拿证据跟老公摊牌
由她老公选择要不要离婚
如果不离婚
每个月一半的薪水要交给她
要离婚
孩子每个月的养育费两万元
如果以後再犯
那麽无条件离婚
孩子的监护权归她
後来老公选择不离婚
要找律师前
自己也要先做一下功课
还有先问一下自己要什麽
--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9.115.202.110
※ 编辑: iressa 来自: 59.115.202.110 (05/17 09:23)
1F:推 kusakapt:冷静的女士(笔记) 05/17 09:24
2F:→ eva19452002:为什麽不离婚每个月一半的薪水要交给她? 有强制力吗? 05/17 09:31
3F:推 LisaShie:如果~男人的薪水不到四万咧…柯柯~~ 05/17 09:32
4F:→ eva19452002:如果再犯之前,老公脱产完,还能强制要求养育费吗? 05/17 09:33
5F:推 ElinaZeiss:楼上这倒不是有强制力的因素,而是"有把"!! (冷笑~ XD) 05/17 09:33
6F:→ ElinaZeiss:"有把柄" 能作到那麽冷静 会让先生慢慢脱产吗?! 05/17 09:34
7F:推 midding:笔记中 05/17 09:41
8F:推 kidoradult:对於没有羞耻心的人来讲是没用的 05/17 09:45
9F:→ leprosy:离婚的时候本来就是看谁比较会计算比较狠 05/17 09:47
10F:→ iressa:对没有羞耻心的人当然又有别的方法啊 05/17 09:50
11F:推 situationist:婚姻搞到用这种方式留下来,要是我宁可不要 05/17 09:54
12F:推 dodobb:老公应该是惧怕的留下来~~~~ 05/17 10:34
13F:→ leprosy:很多人留在婚姻是因为惧怕不是因为爱恋,这也没啥意外啦 05/17 10:35
14F:推 brendas:本篇提及的作法以前上课老师有教喔(讲笑话赶瞌睡虫时间), 05/17 10:40
15F:→ brendas:还有更狠的方法(但是散布照片这招应该是违法) 05/17 10:42
16F:推 syl0602:如果有律师在场签下切结书就有强制力罗 (身边长辈的经验) 05/17 11:14
17F:推 willy:就像之前那篇被人肉的吗?以网路力量逼出第三者签下切结书 05/17 11:29
18F:推 seay:但是有一个微妙的「不可违背善良风俗」条款。 05/17 11:29
19F:→ ethanol:怎麽只有要一半的薪水呀…太少了 05/17 13:26
20F:→ eva19452002:很好奇如果的没钱了那来的强制力? 卖器官? 05/17 13:27
21F:推 Urmila:这个有点游走於恐吓取财,有点冒险 05/17 13:40
22F:推 lavena:和解後无法再告,证据过六个月无效,对老公的要求也无强制力 05/17 14:13
23F:→ lavena:把变心的老公留住,他可一切摆烂,让老婆最後要离婚还要付钱 05/17 14:17
24F:推 nada1986:这招以前应该很有用...但是现在道德式微...且要是第三者 05/17 14:40
25F:→ nada1986:非公务人员,影响就没那麽大搂..再来就是,强留何用? 05/17 14:41
26F:→ iressa:对付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方法,要自己懂得用,别人的经验是用 05/17 14:57
27F:→ iressa:来参考的,不是要你照着做的 05/17 14:57
28F:推 shawncarter:这应该只限第三者是公务员有用... 05/17 17:11
29F:推 kidoradult:如果第三者是女艺人就更没用了~XD 05/17 17:32
30F:→ iressa:对付第三者的女艺人更有三百种方法,只再於你敢不敢会不会 05/17 17:51
31F:→ iressa:用 05/17 17:51
32F:推 katzlee:我比较好奇是你为何结婚前就会想研究这个,小可怕 05/17 19:18
33F:推 Lerainbow:是实际, 并不可怕, 婚姻本来就不是那麽梦幻美好... 05/17 22:20
34F:推 kidoradult:想太少的人会觉得比较实际的人想太多~XD 用在哪都一样 05/17 22:30
35F:→ lingh:我觉得你的建议没有参考价值 因为第三者人在国外 不是公务员 05/17 22:32
36F:→ lingh:而且他们都失踪失联了 不知道地址 也不知道第三者身份 05/17 22:45
37F:→ willy:嗯 那我觉得你的案例没有讨论价值 因为与一般国内遇到的案例 05/17 22:46
38F:→ willy:差异太大 专业意见如是就并不令人傻眼了 05/17 22:47
39F:→ iressa:连第三者是谁都不知道,老公在那也不知道,那麽你希望律师给 05/17 22:48
40F:→ iressa:你什麽建议呢? 05/17 22:48
41F:→ willy:我看了那两句推文也是傻眼 05/17 22:50
42F:→ azure1428:我觉得这串文章没有存在价值 因为第三者跟老公都不存在 05/17 23:08
43F:→ azure1428:一切都是幻觉!!!!!! 吓不倒版友的!!!!!!! (星爷梗) 05/17 23:09
44F:推 wilo:那个推文是怎麽回事?真是太让人傻眼了........ 05/17 23:27
45F:推 infinitig37:那也要刚好是公务人员 有些人不要脸可到了极点 05/18 00:48
46F:→ situationist:爬了一下文,如果我是律师,我也会建议「以拖待变」 05/18 01:17
47F:→ situationist:以原原po这个case,倒不如是娘家找一些黑白道的,时 05/18 01:17
48F:→ situationist:时时去给公婆「关切」一下,这样公婆才会逼儿子回来 05/18 01:18
49F:→ situationist:解决问题。如果外遇也生子了,还会想要前妻子女的监 05/18 01:18
50F:→ situationist:护权吗? 05/18 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