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meyu (以身作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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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分享] 莲香斋礼券之处理
时间Wed Mar 29 13:53:49 2017
知名素食餐厅「莲香斋」易手後餐券使用争议
北市府法务局局长袁秀慧表示:莲香斋餐券全部违法
发布机关:台北市政府法务局
发布科室:消费者保护官室
发布日期:2017/3/29
联络人:王志仁
联络电话:27208889转4546
台北市知名素食餐厅「莲香斋」於本月23日贴出公告,因公司经营权易手,改名为「
御莲斋」,因此先前贩售之餐券日後使用都要加价,甚至公告餐券使用期限,引发消费者
强烈不满。台北市政府法务局局长袁秀慧表示,此举严重伤害消费者权益,已於昨日(28
日)指派消费者保护官对贩售餐券之人道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莲香斋国际股份有限公
司、欢喜斋有限公司、阿兰若有限公司及目前餐厅经营者御莲蔬食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御
莲蔬食)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出炉,餐券通通不合法。
袁秀慧局长表示,经调查後发现,市面上流通之莲香斋餐券共有8种,分别由莲香蔬
食股份有限公司、人道国际事业股份有限公司、欢喜斋有限公司、莲香斋事业有限公司、
莲香斋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德茂昌有限公司及莲香斋国际事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但是都
没有餐券票面金额,也无办理金融机构履约保证,部分礼券甚至有限制使用期间,违反「
餐饮业等商品(服务)礼券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之规定,现已要求消费者保护官就发
行违法餐券之公司进行限期改善之处分。
袁秀慧局长进一步关心能否让持券消费者不加价继续使用之问题,经消费者保护官与御莲
蔬食沟通後,其负责人表示,持有莲香蔬食股份有限公司所发行餐券之消费者,不须加价
,也无使用期限,可完全依餐券记载条款消费。至於其他公司发行之餐券,因涉及与御莲
蔬食之股权转让问题,消费者保护官已要求其他公司代表尽速与御莲蔬食谈妥协议,以保
障持券消费者之权益。同时,消费者保护官也与御莲蔬食谈妥,请其提供每周二、四、六
下午2点30分至4点30分之下午餐时段,以纾解用餐人潮。至於消费者在各大社群网站反映
御莲斋的电话无法拨通及无法电话以电话预约订位的问题,消费者保护官亦要求改善,因
此御莲蔬食承诺,会增加现有电话线路至10线,并同意消费者以电话方式预约用餐时段,
避免消费者至现场苦等的情形重复发生。
袁秀慧局长复请消费者检视自己持有之餐券,并尽速依前开方式使用餐券。如因此衍
生消费争议,消费者可向餐券上记载之发行公司主张权利。
袁秀慧局长呼吁消费者,购买礼券类商品前,应注意礼券上是否明确记载发行人名称、地
址、统一编号、礼券面额、发售编号、使用方式及消费争议处理申诉专线,也要注意礼券
上是否有履约保障机制,以保障自身权益。「餐饮业等商品(服务)礼券定型化契约应记
载及不得记载事项」还请参阅网站:(
http://www.ey.gov.tw/News_Content4.aspx?n=CB3F3C82C7F9A700&sms=C111DF90EDBE5FE7&s=901C7C688E94CA56
)。
袁秀慧局长提醒消费者,如有任何消费上之争议,可利用消费者服务专线「1950」或
拨打市民热线「1999」转6169(外县市请拨:02-2725-6169)查询,法务局消费者服务中
心、消费者保护官室将会提供相关消费谘询及协助申诉,以维护消费者权益。
来源网址:
http://www.gov.taipei/ct.asp?xItem=280909474&ctNode=5158&mp=1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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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Homeyu (180.176.117.26), 03/29/2017 13:54:24
1F:推 pscnet: 所以还是没答案啊 03/29 17:02
2F:→ LoveSeaHeart: 「电话线路至10线,并同意消费者以电话方式预约用餐 04/02 20:17
3F:→ LoveSeaHeart: 时段」果然电话终於打通了,但是~总是没人接啊!!是 04/02 20:17
4F:→ LoveSeaHeart: 说一套做一套吗!?希望可以争取退费啊… 04/02 20:17
5F:推 p789: 电话都是语音满线中,有人成功订位吗? 04/03 14:29
6F:推 national: 我刚打去还被直接挂电话~到现在还是很气 04/19 1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