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mi65 (子女应冠父母双姓)
看板love
标题Re: [问题] 喜欢一个人
时间Mon Jul 20 00:16:47 2009
※ 引述《imcorn (玉米)》之铭言:
: 喜欢一个人真的需要告白吗??
: 有人说:你不跟他说,他永远都不会知道
: 但这样对他说,会闹出尴尬的气氛
: 这样好吗?
至少要想办法和对方常互动与来往吧!
有机会表达自己的好感吧!
譬如:
1. 关心对方
2. 彼此讨论生活的事情 交换意见 (电脑买哪种好? 冷气买哪种好?)
3. 相约一起看电影 吃饭 唱歌 打保龄球 运动
以上 都是对两方有助益的事 也能彼此更了解 何乐而不为呢?
两人若没常互动往来 很快的 大家又会再认识其他的异性朋友
那麽 这个交往的机会就可能永远错失了!
(有个产品你很喜欢 你没买下 不久 就可能被别人买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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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应冠父母双姓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ruby-123 我只是结婚,不是嫁!
(小孩双姓,不拿夫家聘金/饼钱,不取用住公婆,除夕夜陪自己爸妈过,两性平等平权!)
现在是女男可以(从姓)平等的时代,小孩从父母双姓,除夕夜,孝顺自己父母等等,都是
很基本的权益,没甚麽好女男不平等的! <( ̄︶ ̄)>
英、法、德、美、韩、大陆、阿根廷等国,有越来越多人使用双姓; 布裘恋、妮可基嫚、
茱蒂福斯特的小孩也双姓! v( ̄︶ ̄)y http://tinyurl.com/47ar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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