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ogs (笨狗一枚)
看板lesbian
标题Re: [话题] 关於最近很多人一起进水桶郊游
时间Mon Mar 31 15:51:02 2014
就像我在公告推文说的,我没有被桶,我朋友也没被桶,所以这应该不关我的事
不过对於这次板主桶人,我还是有点意见想跟大家分享
※ 引述《cat1496 (仙女棒 (原因请Q我))》之铭言:
: 试问版主认定进水桶的标准是否是有人检举就桶?
: 如果是的话,那我现在检举您不分青红皂白、恶意打击热心参与讨论之版友的信心。您要桶自己多久?
: 如果不是,那请问为何版友不服判决向您申诉,您却是说“待当事人自行判断後回覆”?
: 到底您是版主还是检举人是版主呢(冷笑)
: 那又到底大家何苦选您出来呢?(再冷笑)
: 最後,私以为所谓版主应该要有“判断能力”而非将这种判断能力“分配”出去。
: 以上这句私以为,在问版主的同时想请问众版友是怎麽理解我的文义?
: 因为我不觉得我有指称版主没有判断能力的意思,只是想版主能更直接的去承担所谓判断的责任。
: 担当不只是身为版主所需具备,而同时我认为这是身为一个成年公民都所应该具备的。
我同意猫大说的板主应该要有判断能力,而这个判断应该是由板主而不是检举的板友
毕竟原原PO都检举了,一定是觉得板友的言论有侵犯到她才会检举
如果再由板友自行判断是否有触犯版规,等於是球员兼裁判,难以服众
对此,板主应该负担起仲裁的角色,以公正的第三方审核检举是否有触犯版规
至於言论是否有触犯版规,板主应视各版版风而定,自然不必多述
(ex.在西斯版推安装ADSL很正常,去法西斯推就会被警告 ←苦主 Q_Q )
因此若板主对於申诉的回覆是“待当事人自行判断後回覆”确实是不够恰当的
然而就算是板主亲自判断,依旧可能出现板主因某些盲点而判决不公的情形
鉴於此,PTT其实有一些申诉管道的
先以站内信向板主申诉 →不服 →到L_BoyMeetsGi板向组务申诉
我想可能有一些被桶的板友已经向板主申诉过了,不服可再向组务申诉
再来,有板友在那篇公告推文,说原原PO应该按照比例原则多桶几个月
嗯...我想这句不太适合由一位身在法治国家的公民口中说出
毕竟板规只说了"推文闹板水桶三个月",而没有赋予板主能桶多久的裁量权
如果认定是闹板,就是桶三个月,板主没有因情节轻重而增加或减少的权力
要能够有「比例原则」,除非将板规改成"推文闹板水桶三个月
以下"或"
一至三个月"
至於桶多久,则由板主依情节轻重自行判断 (不服再去申诉)
没有依据就能任意增减水桶刑期,难道各位想面对一位自己说了算的板主吗?
接着,有些人对於这次水桶判决不服或表示选这样的板主干嘛
我想我们是法治的国家,板主民选,当然也可以由板民罢免
或者多增加1.2位板主分散板主的权力和工作也是一个可行的办法
(西斯板和八卦板都有板主桶板主的事情发生了,拉板为什麽不可能?)
然而不论是罢免或增加板主,都必须考虑下面的问题
板主的工作繁杂而且没有实质酬庸,每位板主都是以对板的热情付出自己的时间与精力
现任板主才刚上任不久,算还在磨合阶段,有没有必要因为一次判决不够公正就罢免?
再来,罢免或想新增板主,有没有人愿意参选?继任者能不能做得更好?
如果板主被罢免却选不出新版主,由组务代为管理会产生哪些问题?
最後,有任何不同意见都欢迎来嘘批评指教 狗不会去检举你们的 ^.<
不过狗家娘亲年纪大了,可以不要问後她太多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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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网址: http://webptt.com/cn.aspx?n=bbs/lesbian/M.1396252265.A.546.html
1F:推 followbright:“待当事人自行判断後回覆”这需要更正一下 03/31 15:55
2F:→ followbright:我并无如此述说 03/31 15:56
3F:→ followbright:原文是:我已去信给当事人请他再详细解释 03/31 15:57
4F:→ followbright:看完双方的意见解释後,"我"再做判断 03/31 15:57
5F:→ followbright:另外我同意狗大的新增版主(这样我有人能共同讨论 03/31 15:57
6F:→ followbright:还有板规太死硬,没有从轻量刑的办法 03/31 15:58
7F:→ followbright:若可以也希望大家提出来做修正 03/31 15:58
8F:→ dogs:所以板主大人,您在桶的时候没先判断过吗?~"~ 03/31 16:00
9F:→ dogs:为什麽不是先跟原原PO确认并做出判断再桶,而是先桶了等板友 03/31 16:01
10F:→ dogs:申诉再去向原原PO确认解释呢? 03/31 16:02
11F:→ followbright:原PO给名单我已审核过,并已删除超过16名以上版友 03/31 16:06
12F:→ she1015:同意,可能顺序要换一下... 03/31 16:08
13F:→ dogs:那个...板主大人,如果你已经经过审核而决定桶了那群人,就是 03/31 16:10
14F:→ followbright:在审核後剩下的当时认为当事人有理 03/31 16:10
15F:推 momo519:意思是原原PO非正面的推文全申诉了阿… 03/31 16:11
16F:→ dogs:"你自己"的决定,不用再去问原原PO的解释,然後LP捏着(?)乖乖 03/31 16:12
17F:→ dogs:接受版友的申诉与到时组务来函的解释了,毕竟是"你决定"的 03/31 16:13
18F:→ dogs:就要为自己的决定负责任啦 03/31 16:13
19F:→ followbright:只是希望多多听取双方面的意见再做决定 03/31 16:14
20F:推 causeu25:照版主的言下之意就是:原PO只要觉得推文不喜欢或者被嘘, 03/31 16:16
21F:→ causeu25:都可以直接"请"版主使用公权力水桶,不服者再自行上诉罗 03/31 16:17
22F:推 reveality:原原po果然把负面推文全检举了..版主竟然删了超过16位.. 03/31 16:19
23F:→ dogs:如果是希望多听双方意见再决定,你应该先听再桶啊孩子~ 03/31 16:20
24F:→ dogs:难道你有看过法官先把人关了再来讨论有没有犯罪的吗? 03/31 16:20
25F:→ causeu25:狗大,这时就是家属提国赔的时候(笑 03/31 16:21
26F:→ dogs:cau大,我想不是每位板主都这样,所以你也可以选择罢免板主 03/31 16:22
27F:→ dogs:不,我想已经很久没有未审先判了,起码都有做做样子 03/31 16:23
28F:→ she1015:版主应该先听那些版友解释一下,再决定不是很好吗?>< 03/31 16:24
29F:→ causeu25:讲到罢免就严重了,单纯觉得此事件该有更好的解决方法 03/31 16:26
30F:推 cat1496:啊啊啊啊啊啊!!!撕发破害!!!!! 03/31 16:28
31F:→ cat1496:说到底,这跟文字的理解不是很有关系吗?哈哈哈 03/31 16:29
32F:→ reveality:这个判决我觉得关系到拉版的兴衰...... 03/31 16:30
33F:→ dogs:cau大:不然也可以增加板主啊,这样就可以看到板主桶板主.... 03/31 16:33
34F:→ dogs:呃,是板主先商量过再桶的画面了 03/31 16:34
35F:→ dogs:猫大:对,而且跟板主个人的判断有很大的关系,所以我们大部 03/31 16:34
36F:→ dogs:份时间应该尊重板主的判断,有意见再申诉 03/31 16:35
37F:→ dogs:re大,没这麽夸张啦,板风会变的嘛~几年後又是条活龙了 03/31 16:36
38F:→ cat1496:如果版主还无法“判断”孰是孰非,是否应该先把众版友解 03/31 16:46
39F:→ cat1496:除水桶,等你“判断”出来再桶呢? 03/31 16:46
40F:→ Martie:我觉得版主已经自有判断(对吧版主XD),只是做法不够果决而 03/31 17:08
41F:→ Martie:已 03/31 17:08
42F:→ dogs:如果板主觉得那些发言还不到闹板程度,其实在水桶之前还有一 03/31 18:06
43F:→ dogs:种东西叫"警告"可以用 03/31 18:07
44F:→ dogs:另,要桶人之前应该要用站内信跟被桶的人说,让对方有答辩的 03/31 18:08
45F:→ dogs:机会,而不是等桶完板众去申诉了才听取双方意见 03/31 18:09
46F:→ dogs:总之这次板主就乖乖的接受申诉吧,有过经验下次会更好,加油! 03/31 18:11
47F:→ dogs:至於是否要新增板主或修改版规,就请板主用公告给板众讨论吧 03/31 18:12
48F:推 s04102003:狗大 我想版主的意思是在桶之前已经跟双方沟通确认过 03/31 19:35
49F:推 bluvl1003:同意狗大! 03/31 19:35
50F:→ s04102003:这次可能因为个人因素导致过多版众被水桶 我想也是规定 03/31 19:36
51F:→ s04102003:太死而让人有漏洞钻 刚跟版主讨论原PO是否为闹版版主认 03/31 19:36
52F:→ s04102003:为目前原PO的判决是五个月水桶+劣文一篇已足够 03/31 19:37
53F:→ s04102003:我认为若版规要有方向可以从上次讨论的自介是否可以发表 03/31 19:39
54F:→ s04102003:评论来讨论 03/31 19:39
55F:推 ru899:啥 原来原PO是被判了五个月水桶哦...还以为是三个月 03/31 19:40
56F:→ s04102003:我一开始也以为是三个月觉得太轻 03/31 19:45
57F:→ ru899:那也怪不得他检举那麽多人啦 以这个比例标准 骂她酸她的 03/31 19:45
58F:→ s04102003:後来问版主也才搞清楚@@ 所以最後尊重版主的决定 03/31 19:45
59F:→ ru899:三个月是也差不多 算是标准一致= = 03/31 19:46
60F:→ ru899:总不能她回两句被判接近半年水桶 对她不客气的人只警告吧 03/31 19:48
61F:→ ru899:如果觉得这样明显人身攻击只需要警告 那就又要回头审视对原 03/31 19:49
62F:→ ru899:po判将近半年的水桶+劣文是否太苛刻了 总是要公平点 03/31 19:49
63F:→ dogs:刚刚回去看了公告,原原PO是文章2个月+推文3个月=桶5个月 03/31 19:54
64F:→ dogs:并不是推文很呛就直接5个月,我想这边应该说明一下 03/31 19:54
65F:→ s04102003:如果就公平原则的话我认为这次是因为版规不周全导致 03/31 19:55
66F:→ s04102003:或许可以全部从轻然後再讨论新的版规? 03/31 19:56
67F:→ dogs:简单的说,原原PO的推文跟这次被桶的,一样都是桶3个月无误 03/31 19:57
68F:→ s04102003:所以没有公平原则的话 我认为版规是有修正的必要 03/31 20:01
69F:→ s04102003:不然一个有心人士让大家说话要小心翼翼 不是也奇怪? 03/31 20:02
70F:→ dogs:板规,跟板主的价值判断喔,板规要修比较简单,可是要不要使 03/31 20:04
71F:→ dogs:用板规,是板主的决定。建议增加板主互相制衡(如果有人愿意选 03/31 20:06
72F:→ s04102003:但这次的事件我的感觉是自介文到底能不能给建议的问题 03/31 20:09
73F:→ s04102003:增加版主一定是好事 但从上次报名来看…似乎有能有闲的 03/31 20:10
74F:→ s04102003:人不多 因此我才会提出修改版规的事(比较容易 03/31 20:11
75F:推 newecho:我完全觉得以後自介规定只能推好棒棒好了 03/31 20:31
76F:推 alun486:狗大台肯!被关时一直想推这篇XD 04/01 00:34
77F:推 empty2007:狗大专业!争点:判断应该是由板主而不是检举的板友 04/02 16:46
78F:→ empty2007:如果判准是在检举人身上,而不是版主!那应该会有个新兴 04/02 16:47
79F:→ empty2007:职业叫做"水桶蟑螂",故意发文挑衅後,再向板主对推文的 04/02 16:48
80F:→ empty2007:友提出检举,不送点P币给我,我就不会很酥湖,我一北宋你就 04/02 16:50
81F:→ empty2007:得禁水桶XD 不过版主已经公告要修改版规了,看来这职业 04/02 16:51
82F:→ empty2007:是没门了 XDDD 04/02 1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