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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Fw: [新闻]祁家威同婚案 高等行政法院判败诉
时间Fri Mar 28 22:34:06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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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escholar (lescholar) 看板: gay
标题: [新闻]祁家威同婚案 高等行政法院判败诉
时间: Fri Mar 28 22:30:25 2014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8576703.shtml
他争同性婚 行政法院判败
【联合报╱记者刘峻谷、何定照/台北报导】2014.03.28 03:05 am
男同志祁家威去年三月想登记与同性男友结婚,遭台北市万华户政事务所拒绝,他提起行
政诉讼争取同性结婚权,主张喜宴贺词龙凤呈祥的龙凤是雄性,指的就是男男婚配;台北
高等行政法院以民法只承认异性婚姻为由,判决祁家威败诉。
听到判决,祁家威说将上诉最高行政法院,「万一又败诉,我就要提大法官释宪!」
祁在行政诉讼中指出,一九七四年世界精神医学年会通过,同性恋为正常的性取向;婚姻
不应只是异性恋的特权,同性恋无法结婚违反国际两公约。
他举古书,兄之配偶女的称「娣」男的称「妯」;弟之配偶女称「姒」男的称「娌」,所
以妯娌是兄或弟的男性配偶,可见古时候就有同性婚姻。
法院审理时不甩古书怎麽说,只依我国民法规定,结婚要件为「男女当事人」,不包括同
性者在内。
判决指出,国际两公约第廿三条第二项规定「男女已达结婚年龄者,其结婚及成立家庭之
权利应予确认」亦是保障男女异性间的婚姻,我国民法婚姻规定没有抵触国际两公约,因
此判决祁家威败诉。
祁家威表示,他争取同志结婚廿八年,但台湾法官「观点毫无长进,荒谬可笑。」
同家会、同志谘询热线指出,众多民调显示,台湾民众逾半数赞成同志婚。法院本应是维
护人民权益的场域,不应仅凭行政函释及法官个人对婚姻意义的解释,便拒绝同志的结婚
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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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祁家威可能真的最後会声请大法官解释,不过我对这届大法官不期不待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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