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yLes (人家会害羞 (拉板匿名ID))
看板lesbian
标题Re: [话题] 同性婚姻不在人权的基础内
时间Tue Nov 12 23:48:01 2013
大家好,我是原PO
首先要先感谢各位版友提供的资讯
我知道这篇文章很可笑
但是小的才疏学浅无法详细分析出这些
以下是查过资料再加上版友的见解
澳洲知名临床心理学家罗比・松德博士(Dr. Robi Sonderegger)
指出,同性恋一开始被美国精神医学会定义为不正常的病状,後来委员会中有3位具同性
身分,加上媒体不断宣扬,於是美国精神医学会才在1974年,正式将同性恋自精神疾病分
类中除去。
澳洲知名临床心理学家罗比・松德博士(Dr. Robi Sonderegger),找到了他的粉丝专业
https://www.facebook.com/DrRobi 我想,他的粉丝都很少再使用facebook。
同性恋的确曾被当成疾病,美国精神医学会在1973年将同性恋自精神疾病中删除,表示「
同性恋本质上并不会损害一个人的判断力、稳定性、可靠性或是整体的社为和职业能力」
.并公开呼吁停止对同性恋指的歧视。
但经真正的研究显示,同性恋其实非常小众,实际上可能不超过5%,只是在媒体宣扬下,
造成大家误以为有50%,使同性恋从不正常的病状,被视为正常的情感现象。「难道忧郁
症也可以因为被少数人不断宣扬是正常的,它就变为正常的症状吗?」
同性恋所占的人口比例根据不同的估计会有不同的结果,目前还没有实际的同性恋人口统
计,只有研究报告或抽样的调查供作参考,比例从5%~20%都有出现过。
根据着名奥地利心理学家弗洛依德的研究显示,社会上每一个人均有双性恋的倾向,所以
拥有同性爱倾向的人所占的真正人口比例,可能会是社会人口的全部,即100%。
若因为只有5%少数的同性恋为不正常之现象,那麽据估计左撇子占世界人口百分之一至三
十不等,是不是左撇子也是不正常?这不是多数暴力歧视是什麽?
疾病是生物在一定原因的损害性作用下,因自稳调节紊乱而发生的异常生命活动过程。多
数疾病,机体对病因所引起的损害发生一系列抗损害反应;自稳调节的紊乱,损害和抗损害
反应,表现为疾病过程中各种复杂的机能、代谢和形态结构的异常变化,而这些变化又可使
机体各器官系统之间以及机体与外界环境之间的协调关系发生障碍,从而引起各种症状、体
征和行为异常,特别是对环境适应能力和体力减弱甚至丧失。
简单来说疾病就是会影响正常社会功能。
什麽事「正常社会功能」?譬如能正常走路、维持工作、能正常的与人来往、有正常的学
业、事业表现等等,不管是因为身理或心理因素,造成失去正常功能,
譬如不能维持正常生理活动、无心於事业、无法工作、与朋友交往等等。
譬如腿断了当然不能走路,忧郁症发病时也不能工作。
「同性恋」会被移出精神疾病,很简单的原因就是同性恋有完全正常的社会功能。
若照文章中的说法,同性恋为不正常病状,忧郁症也为不正常病状,那有忧郁症的人,是
不是也不能结婚?若结婚後不幸得到忧郁症,是不是该离婚?
罗比指出,同性婚姻根本无关人权。国际上主张的人权,是指保障每一个公民的权益不会
受到剥夺,并按自己的意志参与公民权利。但国家并没有规定同性恋者不得上公车、进入餐
厅吃饭、参与投票权,或不能互相恋爱及结合…,因此并没有构成所谓的歧视。
何谓人权?
人权是人与生俱来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不论其种族、性别、社会阶级皆应享有的权利,不
但任何社会或政府不得任意剥夺、侵犯,甚至应积极提供个人表达和发展的机会,才能尊重
个人尊严、包容差异,达到追求美好生活的目标。
婚姻是我国宪法保障的基本权利之一没有争论,至少在平等权上的论述没有一个可以排除
同志结婚的理由.
反之,只有不到5%比例人口数的同性恋团体,现在却想改变整个国家的婚姻制度,这其实
造成了对支持传统婚姻家庭者的歧视。例如,若将来同性婚姻合法化通过,但有牧师基於对
信仰的良知不愿帮同志证婚而入狱,难道这就不是歧视及逼迫牧者的人权?
法国通过同性婚姻,同时保障宗教自由,教会有权拒绝主持非异性恋之婚礼。
若将来同性婚姻合法化通过,牧师基於自己的信仰不愿帮同志证婚是牧师的自由,这是是
牧师的基本人权;同志要结婚想要找牧师帮忙证婚也是同志的自由,是同志的基本人权
这里就会有基本权利的冲突,法律立法上就必须有考量和立论
举个例子
同样健康但怀孕妇女的劳动生产力比没怀孕的妇女低,这是一定没有争论的
怀孕妇女也会有工作权这是没有争论的
老板如果只是因为女员工怀孕而将她辞退,在法律上是会被处罚的(劳基法)
那老板想要争取公司利益最大化的自由呢?老板想要雇佣谁的自由呢?
这些都是现在基本权冲突下的立法衡量
联合国194个会员国中,目前只有11个国家有同性婚姻法、20余个国家有同性伴侣法,且
其中没有任何一个东亚国家,因此主张同性婚姻或同性伴侣立法是普世人权的说法并没有事
实的根据。
此外,美国1776年的独立宣言主张「人生而平等,造物者所赐,拥有无可转让之权利,包
含生命权、自由权与追求幸福之权利。」这里论述了天赋人权,但人权的产生还有一种方式
-人类社会道德机制。
也就是说,当某些道德规范是受到社会普遍的接受,成为共同的理性和价值观,这些道德
规范便可称为人权的基础。例如所有的社会都禁止谋杀,这就是生命权的基础。「最有力的
人权形式,是在已经有强烈的道德和实践的基础上,再加上稳固的立法程序而形成。」
谋杀,伤害、结束别人的生命,侵犯到身为人最核心的基本,这是基本权冲突的,所以全
世界才会去立法禁止谋杀。
婚姻平权通过後,异性恋还是可以跟异性恋成为配偶,并不会因为婚姻平权通过後就只能
跟同性成为配偶,所以有任何基本冲突吗?根本没有!
__
後面几段讲到人权部分,看得还有点模糊
尤其是普世人权还有什麽社会道德机制@@
目前还什麽头绪该怎麽回应比较好
引用了 KingLBJ.avatarme两位版友的精辟的分析
若没办法引用的话我会再修改!!
没错,教授正是基督教徒XD
虽然知道他们还是反对,但就是很想要反驳一下啊!!!!
至於教授po文连结,他只限朋友才能看到,所以无法了,SOR
撇开这话题,他真的是很多学生都很喜欢的一位好老师
最後,再一次的谢谢大家!
--
■■
▇﹊﹊▆▇﹊▇▇﹊﹊■■. 此为拉板公用/匿名ID,不管是发文权限不足但是有。
■
。 ◤◤◥◤¥ ■ 话想跟大家说,或是想说一些害羞的事、有悄悄话不.
■
. 。 ‥ "‥◤ 。 ■ 想让亲朋好友另一半知道。 . 。 ▁
■ ◥◢ ﹀﹀。﹤ ﹥
. 。■ 欢迎大家将自己想说的话寄站内信至【ShyLes】 ◤
■ ◣▏ ∥ ▁ ∥ ◢ ■
◤并注明是否要在文内附上自己的真实ID 。. ◥◢
ψmkt▂▆▇▇▆▅▆▆▇▂▃ ◣▏未经同意转录此篇文章会被处永久水桶 . ▂▁ ◣▏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34.57.213
※ 编辑: ShyLes 来自: 114.34.57.213 (11/12 23:50)
1F:推 KingLBJ:我打的文字请尽量用也不用注明我.毕竟我不是什麽法学专家 11/13 09:07
2F:→ KingLBJ:这里也不是法律版我不敢PO和本版比较无关的法律概念 11/13 09:08
3F:→ KingLBJ:毕竟我也不是女生.也不是同志.我只是关心这些议题的异性恋 11/13 09:09
4F:→ KingLBJ:男生.如果原PO有兴趣想探讨人权议题也可以私信我. 11/13 09:10
5F:→ KingLBJ:我会尽我所能帮助你.或至少我可以给你资讯让你去了解 11/13 09:10
6F:推 therule:推楼上 11/13 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