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m06u4 (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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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心情] 近几日看各版关於多元成家的心得
时间Thu Nov 7 10:30:09 2013
其实我一直觉的反方在跳针...
前面已经很多前辈都举很多例子打枪了,那我就不重复了
很多人都一直说法案有瑕疵啊~道德伦丧啊!绝对不能过之类的
就针对这点,我真的认真的想请教这些人以下问题
1.请问你们觉得哪边不妥?那不妥的地方应该要用甚麽样的方式修改?
总要你们说出哪边不妥吧?那就算这次没过,我们下次卷土重来也知道从哪边下手阿
有点不教而杀谓之虐的感觉(我自己乱讲的)
身为辅谘人我试着同理反方,但可能我同理做得很失败,
我没有办法理解为什麽我单身可以领养小孩?但我有了同性伴侣却不能领养小孩?!
2.法律是最低的道德标准,我相信只要是有念过点公民的人都知道这件事情,
那为什麽要用高道德标准来看待我们仅要求最基本的名誉及自由权呢?
况且法律一直都有在针对不符时代的法条进行不同修改,
更不用说宪法也有增修条文补充缺失或是修正及解释。其他法律就不说明了。
我一直觉得不管是政策还是法案的推行在初始阶段多少都会有瑕疵、有不妥的地方
但也是推行了之後才知道究竟哪边不妥需要修正删减或是产生因应配套
若是要等法案万无一失、绝对没有任何人反对才能推行,我想还是存钱移民快一点
不是我不爱我的故乡,但我的故乡不允许我有同性爱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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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49.218.113.109
1F:推 RoyKudo:我个人对可以选择结婚或当伴侣这点有点疑惑 因为这两者所 11/07 12:02
2F:→ RoyKudo:要负的责任有点不一样却可以选择(有看到异性恋若想要性忠 11/07 12:02
3F:→ RoyKudo:贞就选择结婚的这种想法) 觉得这样有点怪 可以帮我解惑吗 11/07 12:02
4F:→ RoyKudo:感谢~ 11/07 12:02
我想如果要说明的话,我想草案说得应该比我清楚
先附上伴侣制草案:
http://ppt.cc/QMa9
如果您愿意打开来对照的话我会很感激您
请参照草案P2最下面
「只要是两个年满二十岁且未受监护或辅助宣告的人,不限性别,
都可以在思虑周全後签订伴侣契约,建立家庭;
伴侣制度比婚姻更强调弹性,更尊重当事人的自主意愿,
因此,将许多权利义务的安排交给当事人协商决定,
而不是如婚姻制度般,由法律规范好一整套固定的框架,当事人只能选择进入与否,
一旦进入仅能遵循相关规范。」
>我想草案一开头就跟你大致说明了哪边不同
弹性 自主意愿 当事人协商而非照婚姻法之框架
而从P5开始是关於法条修正的部分
§976 第一款 婚约订定後,再与他人订定婚约、缔结伴侣或结婚者 可结除婚约
>所以小三合法根本不可能,原配还是可以叫另一伴或小三滚蛋
§985 有配偶、伴侣者,不得重婚或缔结伴侣。一人不得同时与二人以上结婚或缔结伴侣。
>破解伴侣制会造成多P的情况,不过之前有神人说得很有道理
「难道我找小三或是开杂交派对会特别去申请合法化才能开趴或偷吃吗?」
§988 第二款 重婚之双方当事人
因善意且无过失 信赖一方前婚姻消灭之
两愿离婚登记 或 伴侣解消之登记 或 离婚确定判决 而结婚者,不在此限。
>(好吧我断句一下比较容易看得懂)
单方即可登记伴侣解消得前提在於"因善意且无过失""因善意且无过失"
(很重要所以我要说两次)
所以单方可以解除,但不代表解除一定没有责任
若是恶意或是有过失之嫌疑,另一伴照样可以依法律提告
那可能有人就会想说,那甚麽都没有明确的说明,那伴侣制跟婚姻制有不同吗?
请看P9 新增之§1058-1.2.3 伴侣契约之主体资格、司法审查、成立要件
>所以伴侣契约和婚约不同的地方在於:
婚约是政府已经在民法上详细规定了,包括婚姻效力、财产制度及离婚...等等,
都帮你制定好了(想详细你可以去翻民法 亲属篇)
伴侣契约则是之内容原则上应依 <私法自治及契约自主原则>,
高度尊重当事人<自由形成、协商安排相关权利义务>,
惟为避免伴侣契约协议内容有显失公平之情事,
乃 <赋予当事人请求司法介入审查> 以适时调整契约内容
(对不起我偷懒复制草案,但重点我用引号标起来了)
总结:伴侣制需要行为人与其伴侣共同订定契约,
同时可以要求司法审查契约是否符合公平原则
恩...时间关系,我晚上再回来补充,如果R大您愿意的话,
可以花点时间把草案修正法条的部分看一下,有问题欢迎提出
毕竟我可能还是有盲点的地方,也欢迎各位拉友们一起提出讨论
与其在八卦鬼打墙,不如我们自己先澄清 清楚这些关乎於我们权利的条文
法律是道德最低标准;法律保护的是相对弱势的人;法律保护的是懂法律的人
最後一句有点心酸,但若连保护自己权利的法律都搞不清楚了,更何况要会使用?
5F:推 Kerry543:八卦板一直跳针说小孩领养权的问题 又不是有领养权就可以 11/07 12:41
6F:→ Kerry543:领养 也不是每个同志都想要小孩 像我很喜欢小小孩 但在 11/07 12:41
7F:→ Kerry543:我知道自己是同志时就有觉悟我这辈子大概也不会有小孩了 11/07 12:42
8F:→ Kerry543: 所以说真的 要领养小孩 我也得慎重考虑也要跟伴侣沟通讨 11/07 12:42
9F:→ Kerry543:论过 而且也不是马上结婚就能领养 最基本的资格也要结婚3 11/07 12:42
10F:→ Kerry543:~5年才具领养资格 11/07 12:42
11F:推 ru899:蛤 我想优先选择伴侣制的原因是 我想挑战看看永恒爱情耶~ 11/07 13:06
12F:→ ru899:不想我的伴有一丝一毫被勉强而跟我在一起 可单方解除很有挑 11/07 13:07
13F:→ ru899:战性啊不觉得吗XD 个人理由倒是跟忠贞与否无关 11/07 13:08
14F:→ ru899:(毕竟 在连伴侣制都没着落的情况下我们都能相守超过15年了) 11/07 13:09
15F:→ ru899:若能结婚当然也OK 不过我并不想要她嫁给我的家族 让我的家人 11/07 13:10
16F:→ ru899:有透过我跟她的婚姻关系干涉她的权力 相对的 我也不想 11/07 13:11
17F:→ ru899:但是在一起真的好久 茶米油盐酱醋茶 需要帮彼此办理的事务真 11/07 13:12
18F:→ ru899:的太多 小到办卡要列家庭收入或附卡 大到处理双方共同资产 11/07 13:14
19F:→ ru899:伴侣制对我们来说算是最理想的了~不管是挑战性或实用性 11/07 13:14
20F:→ ru899:以上提供自己个人下选择的原因给一楼参考:) 11/07 13:16
※ 编辑: vm06u4 来自: 101.12.247.129 (11/07 1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