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eoniss (Duke L.B.)
看板lesbian
标题Re: [新闻] 成家不限性别 民间版「伴侣制度」草案出炉
时间Fri Oct 14 12:19:14 2011
个人浅见..
※ 引述《eddashan (等待一个人)》之铭言:
: 关於这个法案,一直以来都有一个疑问,
: 同志朋友们,到底是想要婚姻权?还是同居的权利?
换个方式来说,到底婚姻跟同居伴侣有什麽不一样?
「婚姻」事实上除了代表法律中的种种权力义务之外
它还承载了许多长久以来的社会想像
包括社会的认可、两造家庭的支持(一般状况下)、某种「神圣」的想像
像是一般基督信仰中对於「一男一女离开父母成为一体」的神圣性
虽然我们台湾没有那麽明显,
但长久以来婚姻/家庭被赋予的传宗接代、正统、嫡嗣、亲族家庭..等等期待
大概跟基督信仰的那种神圣性是不相上下。
当然,还有养育下一带的那种至圣崇高任务,
虽然异性恋中,不管怎样歪七扭八的父母都有,
但男男或女女组成的「家庭」都是这些人无法理解的。
因此,同志们争取「婚姻权」,对於保守传统的台湾人民来说
与其说是要求法律保障,
对他们来说可能更是亵渎了婚姻在他们心中的神圣地位。
因此,我觉得过往同志婚姻权运动跟社会的对话,是有点鸡同鸭讲的
扣掉有关领养的部份,
我感觉,婚姻中的法律规则,其实那些反对党都没有意见
就像家暴法保护的范围纳入同居的同性关系,反对声浪就小很多
所谓争取婚姻权,
对同志来说,我们要的其实是两个部份,
其一、对於伴侣的实际保障与权力(医疗同意书签署、保险受益人、财产持有划分..)
其二、社会认可同性所组成的伴侣,
具有与异性恋相同的神圣性与且同样代表「完整家庭」的一种形象。
btw,
在战略上,我自己觉得以上两点都同意了之後,
小孩的领养、试管婴儿等等,才有讨论的机会。
一直把小孩问题跟伴侣权力绑在一起,是同志婚姻推行困难的原因之一吧。
因为「别人的生命我们可以影响到哪里」同时都在质问着双方阵营
不管我们可以允诺给小朋友多好、多健全的家庭
其实我们都没有「保证」别人的生命的能力...
这不是在说同志没有权力或是无力给下一代好的教育跟环境,
而是这是我们与社会对话中,造成落差的一点。
: 如果是前者,当然就投注心力去争取,
最後当然是前者!
同志的婚姻权根本就天经地义也应该要拥有,
只是因为..$#%^^@^##..的原因,所以现在好像我们要叛乱似的
只是,「投注心力去争取」说的容易
请问战略呢?方向呢?资源呢?人力呢?
台湾同志结婚的议题从20年前就有人说了,他们绝对是有投注心力不断争取的
但如果目前的战略方式都未果,应该可以试着改变战略吧?
我认为通过伴侣法,是争取同性婚姻的阶段性战略
首先,把权力跟社会幻想绑在一起,对权益推行非常不利,
对於在生活中已经碰到需求的同志伴侣也是缓不济急
再者,当同志受到伴侣法的保护,事实上对於反歧视或是稳定同志家庭都有帮助
这有助创造更多正向的同志关系,与社会进行良性的互动,
进而影响大众对於同志家庭的妖魔幻想。
虽然我认为同性婚姻干异性恋屁事,他们凭什麽管到我头上来
但事实就是他们真的管在我们头上,也骑在我们头上
事实是现在的处境对同志很不利,我们可以假装看不到,
但是事情就不会有改变。
: 如果是同居的权利,而且不只包含同志的权利,
: 是不是比较容易通过,好像是不见得吧!?
我天真乐观的觉得真的比较容易通过,
因为同居伴侣的适用范围拓展到更多群体,
那些群体反应台湾社会家庭结构的改变,以及现代人生活选择的多样化
我妈妈跟他姊姊老了想一起生活,
我的几个好朋友希望可以一起当单亲妈妈老了又有照应
同时可以促进更多弹性的生活选择,
像是一起在山上修行之类的(?)
当然啦,
连我这个市井小民都看得出来这是温水煮青蛙,同志婚姻的前哨
那些念了一大堆书满脑子都水泥的大人物当然也会知道
但是如果这个伴侣条款的使用者,扩及除了同志之外的很多很多人
他们想要抵挡,就没有那麽简单了。
: 同居伴侣制度的观念目前还是很新,
: 社会对本法的态度,如果反对声浪较大,
: 那麽这部法一样会躺在立法院,不会通过....
对你说的没错
但这个制度「比较有机会」没有那麽大的反对声浪
也比较有机会,修修改改之後通过
而非同志婚姻法,一送就退..
: 所以如果是我,我会觉得乾脆把心力放在争取婚姻权,
: 还比较实际一点...
: 至少一结婚,所有的权利义务都有现成的法律足以适用~
: 以上只是浅见
所以我支持同居伴侣法,
我也认同其他对於提倡、推动同志权益的尝试
就像不会有跨性别大剌剌使用无性别厕所,
但它却可以弱化空间分割的性别化,间接松动性别划分
因此仍然对跨性别处境提供了某些助益--纵使与原本的计画不同。
有改变都是好的,我如此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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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24.133
1F:推 bettordoe:推~ 同样代表「完整家庭」的一种形象 ←这点真的要努力 10/14 12:32
2F:推 toweldream:推这篇! 10/14 13:22
3F:推 shiaubulang: 10/14 13:35
4F:推 tingx2:写得很好 10/14 14:28
5F:推 vaseline: 10/14 14:57
6F:推 talisman:推,我认为这是多元化家庭的第一步 10/14 15:00
7F:推 tarcy1:推~~同志也不应该是家庭除了异性恋外的唯一想像 10/14 15:57
8F:推 pXoXq:水~~!!!希望赶快通过!! 10/14 16:25
9F:推 wey123:推! 10/14 16:26
10F:推 balloonfishs:推~在旧有的观念里,一步一步来似乎比较会成功~ 10/14 16:37
11F:推 koyako:推 10/14 17:17
12F:推 joannahsu: 10/14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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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F:推 pkliu127:推跨板板主~XDDD 10/14 21:59
15F:推 unconscious:相当认同阶段性的战略,同时也抱持着乐观的态度看待, 10/14 22:35
16F:→ unconscious:不论伴侣法一开始所能给予同居伴侣的权力、保障和实际 10/14 22:36
17F:→ unconscious:婚姻的差距有多少,总是要先有一个基石之後,再往上堆 10/14 22:36
18F:→ unconscious:叠。印象中有看过欧洲国家的伴侣相关法案中,即使伴侣 10/14 22:37
19F:→ unconscious:的国藉不同也同样适用。试想若有朝一日台湾的伴侣法也 10/14 22:38
20F:→ unconscious:涵盖这点的时候,ISIS大先前PO的故事,为了伴侣以假结 10/14 22:38
21F:→ unconscious:婚来台却遭假结婚对象性侵,而导致女友自杀等悲剧,可 10/14 22:39
22F:→ unconscious:可以减少多少 10/14 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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