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ikapi (现实和理想的差距)
看板lesbian
标题Re: [讨论] 同性婚姻法会改变各位的政治立场?
时间Thu Feb 15 05:21:06 2007
※ 引述《hob (捣蛋鬼)》之铭言:
: 我觉得所谓的将同志婚姻「合法化」是一件很奇怪的事,
: 我没有读过很多法律,不知道同志婚姻为何违法?
: 跟一个相爱的人结婚,有什麽不对?
: 难道跟一个与自己性别相同的人在一起,
: 有比贪污或杀人、放火更见不得人,更不容於法吗?
是的,这位捧由说的没错,
但目前台湾的法律虽未明文规定同性婚姻为『非法』,
但因民法规定,婚姻为『一男一女结合之』,
所以同性婚姻虽没有非法但也等於没有容身之处,
也就是法律目前是完全不承认同性婚姻的存在的必要性。
对大多数的人来说,他们看待同性婚姻的看法就和法律一样,
不是认为其为非法,而是认为这根本不可能存在,
就算有些人认识同志朋友,也大多不认为同志是需要结婚的,
因为这个社会完全不清楚,同志婚姻的样貌和蓝图。
但是法制应该走在社会价值观之前,
也就是应先以法律来保障弱势族群的权利,
才更有可能进而影响社会对此弱势的价值观,
我想这也有可能是为什麽总是说『同志婚姻合法化』,
因为在大众的心里其实尚未完全认同同志婚姻的正当性。
: 跟喜爱的人组成家庭,应该是每一个人应有的权利,
: 而,为什麽社会单单剥夺了除了异性恋以外的其他人的权利?
: 现在要求的,应该只是希望社会或法律「还」同志族群这样的权利,
: 还同志界人权宣言或大部分的宪法所保障的基本人权,
: 就像过去在白色恐怖时期被污名化的所谓的政治犯一样,
: 同志族群所受到的种种误解,也是需要被平反的,
: 现在需要的是将从同志族群手中偷走的基本人权还给同志,
: 让同志族群也可以享有过去所失去的种种应有的权利。
对我自己而言,我也是认为应该修改的是民法,
或是直接订定同居伴侣法,而非将『同志婚姻合法』,
因为我觉得这是人生来的基本权利义务,
本来就应该享有,如果没有就是歧视和忽视,
号称以人权立国的台湾任凭歧视蔓延在社会,
我觉得是一个很吊诡的现象。
但我也认为这必须由同志自己团结去争取,
而非期待有好心人会良心发现:这些同性恋不能结婚耶~好像应该让他们可以结婚
唯有由同志自己发声,自己体认到这是应努力的目标,
才能有足够的动力和能量去完成这个划时代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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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62.206.230
1F:推 hppc:推~ 我也觉得『同志婚姻合法』其实是种歧视 02/15 23:42
2F:推 pnt:推 02/16 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