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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承彩虹同志文化 晶晶再出发】
晶晶书库男体写真案一审宣判 记者会
赖正哲发言稿 20050601
◎赖正哲(晶晶书库负责人)
谢谢大家对晶晶案的持续关心。在过去这两年中,我自己从没有用过
稿子发言,但是今天,我准备了一个稿子,希望我想说的话能够清楚
的传达。
首先,针对昨天下午的有罪宣判。虽然在审判过程中,我就从检察官、
法官、法警、以致於整个基隆法院处理这个案子的强硬态度中看到这
个可能的结果,但是我还是要说,我个人对这个结果感到十分遗憾。
我更要说,我一定会上诉,这个官司我绝对打到底。毕竟,对我个人
而言,这场官司并没有输赢的问题,而是台湾社会的一个指标:
如果这个事件能够被判无罪,这就表示台湾社会终於看到了同志的文
化和同志的需求,这就表示台湾社会真正的达到了某种开明和平等,
不再恐性,不再保守,而能够尊重异己,尊重同志的性和愉悦。遗憾
的是,现在晶晶案被判有罪,这显示同志运动还要更加努力,同志追
求平权的道路还很漫长。
更遗憾的是,在这个追求同志人权的漫长道路上,我失去了一直支持
我、鼓励我、期许我的妈妈。前天早上九点,我的妈妈因为癌症而去世。
在这个案子的进行过程中,妈妈一直是我最坚实、最温暖的支撑,她
曾经为我,勇敢和无理窥视的媒体和警方舌战,她曾经殷切的盼望我
能够战胜歧视,为同志、也为自己争取更多的社会空间。毕竟,哪个
妈妈不希望孩子能够活得自在,活得快乐?
在一审的漫长诉讼中,妈妈的癌症进入末期,宣判的前几天肺部衰竭
进入加护病房,这些日子的双重煎熬真是不足为外人道。本来我很希
望最後的判决能够让妈妈走的安心,给她一个安慰,但是妈妈却没有
等到那一刻。
我了解我的妈妈。如果现在她还在,她一定也会和我一样,认为这是
另一个试炼,是另一个考验,而妈妈会期许她的孩子,站稳脚步,挺
直腰杆,继续做「对」的事情。
没错,晶晶书库的工作就是「对」的事情。法院觉得是「犯罪证据」
的画刊,对於情慾弱势者却是一个重要的、难得的资源。大家可能没
想过,现在年轻的同志可以轻易上网得到情慾的图像和资讯,但是我
不只一次看到劳工阶级、穿着胶鞋(还沾着泥巴)来到店里的同志,
默默的、腼腆的靠着这些书刊,带给他们一些些有限的慰藉。对这个
阶级的需求,这个社会竟然这麽吝惜吗?
就是因为妈妈了解到这些事情,所以妈妈对我的工作从来都只有温柔
而坚定的支持,妈妈更期许她的孩子不辜负她的教养,虽千夫所指,
也要做「对」的事情。作为一个同志的妈妈,她参与了我们的奋斗,
也分享了我们的痛苦;作为妈妈的孩子,我会继续晶晶的事业,继续
争取同志权益,继续把这个官司打到底。
※ 编辑: parei 来自: 192.192.12.186 (06/01 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