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evak (Esdelenka Hestapo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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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高中职招生教部主导 自办基测恐将夭折
时间Sat Nov 7 15:01:21 2009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1106/5/1ug4d.html
更新日期:2009/11/06 13:00
(中央社记者周永捷台北6日电)立法院今天三读通过修正高级中学法及职业学校法,规
定高中、高职招生方式须由教育部会商各地教育机关。影响所及,争议中的北北基民国
100年试行自办基测,恐将只有一年寿命。
现行高级中学法第3条规定,高级中学多元入学各项办法由「各级主管教育行政机关订之
」;职业学校法第4条则规定「由教育部订之」,两者学制平行却不同调。国民党籍立委
洪秀柱、黄志雄分别提案建议高中、高职入学方式,应修改为由教育部召集各级教育主管
机关共同订定。
修正条文规定,高级中学及职业学校多元入学招生方式、实施区域、范围、方法、招生对
象、名额比例等,由教育部会商直辖市、县 (市)主管教育行政机关後定之。
教育部长吴清基9月曾表示,教育部去年已做出决议,同意由各地政府自办基测,但需提
出专案送教育部审议,且考试需纳入国立高中职,让学生不必考两次。
值得注意的是,修法通过後,将直接影响争议多时的地方政府自办基测。例如北北基预计
将於民国100年试行自办基测,不过,修法通过後,包括北北基在内的各地方政府,未来
想要自办基测,不能够自行决定,必须与其他县市政府,连同教育部,一起会商後才能决
定;亦即,北北基民国100年试行自办基测,恐将只有一年寿命。
洪秀柱认为,修法通过後,对於重建教育秩序有重大意义,不仅可以让高中、高职入学方
式趋於一致,也能避免过去中央、地方入学方式之争,让家长、老师都能对升学制度更有
信心。
洪秀柱表示,修法後,关於高中职的入学方式,教育部负起责任,建立一个整合的机制。
国民党籍立委赵丽云认为,修法结果赋予教育部在自办基测的议题上有更大发言权,地方
政府必须尊重教育部意见。98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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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续上篇新闻:台北国离独立还有一大段路可以走....(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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