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he2ndRock (我现在是乡民)
看板interpreter
标题[转录][心得] 来组个团体为译者争取权益吧... :P
时间Mon May 18 11:32:42 2009
※ [本文转录自 translator 看板]
作者: The2ndRock (我现在是乡民) 看板: translator
标题: [心得] 来组个团体为译者争取权益吧... :P
时间: Wed May 13 04:21:21 2009
之前跟本板板友进行「激烈」讨论的时候,我在文中提到我很愿意参
与能促进译者权益的团体。当然,与我讨论的板友目前尚未开始筹设相关
组织,不过他回文中有句话倒是点醒了我,问题「只是要做不做而已」。
所以,我决定了,我不要再被动地等了。若要等别人动手才开始做,
都不知道要等到民国几年了,其间不知道又有多少译者会被剥削。
我要在这里号召有意为促进译者权益而努力的朋友,一同筹组促进译
者权益的人民团体。
以下是我想筹组的人民团体:
组织名称:台湾翻译从业人员权益促进会(待讨论後定案)
组织性质:职业团体
组织宗旨:为国内翻译相关从业人员争取权益,提升翻译相关从业人
员之专业地位,提升国内翻译服务品质,并促进台湾翻译
市场之良性发展。(待讨论後定案)
组织区域:全国
组织任务:一、推动翻译服务费率合理化。
二、提升国内翻译服务品质。
三、提升翻译相关从业人员之专业地位。
四、提高民众对翻译品质之重视。
五、促进国内外翻译从业人员间之经验、资讯与资源交流。
六、促进与国内外翻译相关学术、职业团体之合作与交流。
七、促进国内翻译市场之良性发展。
(待讨论後定案)
筹设流程:依据人民团体法的规定,人民团体之组织,应由发起人检
具申请书、章程草案及发起人名册,向主管机关(内政部)
申请许可。
发 起 人:发起人须满二十岁,并应有三十人以上,且无下列情形:
一、因犯罪经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确定,尚未执行或执
行未毕者。但受缓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二、受保安处分或感训处分之裁判确定,尚未执行或执行
未毕者。
三、受破产之宣告,尚未复权者。
四、受禁治产之宣告,尚未撤销者。
欢迎有兴趣与我一起共同筹组这个团体的板友推文回应。我这几天会
把申请书及章程草案拟好。等人数到达要求(三十人),我们就选个时间
开会决定後续事宜。
相关网址:内政部人民团体全球资讯网
http://cois.moi.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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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The2ndRock 来自: 118.170.199.73 (05/18 1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