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ex526611 (LudaNien)
看板home-sale
标题[请益] 赠与、房地合一税问题
时间Tue Jan 2 22:19:13 2024
想请问各位
我用自己名字买一间预售屋,但开订签157是妈妈直接汇款到建商的信托帐户(不是先给
我,再由我汇款到建商帐户),後来才知道这样这157万如果以後我出售的话,不会被认
列为取得成本,请问还有什麽方式可以解套吗?
(後来发现有这个问题後,去申报赠与,但国税局开了一张赠与证明书,上面写「157万
由妈妈赠与儿子购买预售屋权利」,这个证明书看起来更不利,请问赠与部分能撤销吗?
或叙述的文字内容能再改吗?改成跟妈妈借贷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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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42.79.145.196 (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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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BlackBlacdog: 没差吧,妈赠与钱给你去买,是算你的成本呀01/02 22:38
2F:→ NovaShin: 双亲各可以赠与220万 共440万01/02 22:44
3F:→ NovaShin: 新法规有改 看这边比较快01/02 22:45
5F:推 VVVV5555: 157万申报干嘛啊。。。01/02 22:47
6F:→ VVVV5555: 又没超过免税额01/02 22:47
7F:→ sora0115: 这样是走现金赠与吧 等於你把受赠的钱拿去买房 还是可以01/02 22:50
8F:→ sora0115: 计入取得成本吧01/02 22:50
赠与税免税证明书写:「出资157万为儿子购买XX建案预售屋权利」。
据国税局人员说,这样做等於是157万是妈妈出资,不算在我的取得成本
※ 编辑: alex526611 (42.79.145.196 台湾), 01/02/2024 22:56:13
9F:推 BlackBlacdog: 不算你的成本,那算谁的?建商?你妈?政府?你好好 01/02 23:00
10F:→ BlackBlacdog: 想想,就是你的 01/02 23:00
12F:→ sora0115: 可计入成本 但是以「土地公告现值」和「房屋评定现值」 01/02 23:22
13F:→ sora0115: 可以节省赠与税 但未来出售所得会变高 01/02 23:22
14F:推 betty3876577: 楼上正解。出售时房屋取得成本会依比例降低。自住是 01/03 07:29
15F:→ betty3876577: 没差。 01/03 07:29
16F:推 AccGuest: 不对,预售屋不是不动产,所以赠与的标的还是资金 01/03 07:33
17F:推 Shrugg: 我觉得最简单的方式,你不用去申报,你请你妈妈先开好借据 01/03 08:07
18F:→ Shrugg: ,这一笔钱是以借用的名义向妈妈借用,如果国税局要查你, 01/03 08:07
19F:→ Shrugg: 你拿借据给他看就好,N年後你就慢慢还还完了。 01/03 08:07
20F:推 p20770299: 赠与的借据没那麽简单弄吧,基本都要公证才有机会有效 01/03 08:13
21F:推 adey: 写借据也行,记得要还钱,还要算利息,还完之後别太快把钱 01/03 08:14
22F:→ adey: 转回来 01/03 08:14
23F:推 zeroize: AccGuest大讲的是对的 预售屋是权利让渡 而非不动产(成屋 01/03 11:40
24F:→ Shrugg: 公证? 柯文哲买房子的头期款也是父母借的,借一千多万的 01/05 11:45
25F:→ Shrugg: 样子,没有公证啊,你拿的出借据就好 01/05 1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