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eiryou (反逆的鲁鲁蛇)
看板home-sale
标题Re: [新闻] 解决高房价最好时刻!高嘉瑜续推实坪制
时间Wed Nov 30 22:04:18 2022
※ 引述《ceca (生活艺术大师 N)》之铭言:
: 其实问题还是.
: "到底要改甚麽"
: 到底有没有谁可以讲一下.
: 要改甚麽?
: 法规要怎麽立?
: 目前看来,既不是要改实价登陆的单位.
: 也不是要改房屋税的徵收.
: 所以是要强制建商销售时"附注实坪的单坪价"??
: 先别的不讲,你知道很多建案,建商都是广告"总价"吗?
如果你真的不知道改什麽 很简单 改登记制度啊
如果公设不能登记 建商要标总价就去标啊
反正誊本调出来就是没有公设 只有主+阳面积
看建商要怎麽打广告怎麽行销就去 反正从头到尾合约上面就只有实坪
你想算公设还找不到资料 看你多会算啊
然後你说公设改不能登记有很难吗 我是觉得比什麽矿业法 改华航简单一点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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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1.71.212.121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home-sale/M.1669817060.A.CB6.html
1F:→ tofuflower: 那公设所有权算谁的? 11/30 22:07
2F:推 hellogym: 笑死 那公设算谁的阿 发文可以先经过大脑一下 大脑很好 11/30 22:10
3F:→ hellogym: 用 11/30 22:10
请问一下 雨遮屋檐不能登记 谁要负责维护?
不能登记就会有纠纷?
4F:嘘 KrisNYC: 消失的部分税金怎麽算 老公寓的地下防空室兼停车场怎分? 11/30 22:11
5F:→ hellogym: 你不想买公设 行啊 建商全部大门 电梯 楼梯都上电子管 11/30 22:11
6F:→ hellogym: 控 看开一次走一次多少钱 好不好 因为住户没买公设阿XD 11/30 22:11
7F:→ KrisNYC: 没出社会的人什麽都很简单 反正小孩只要负责哭等人喂 11/30 22:12
8F:推 hellogym: 集合住宅不卖公设 你自己爬外墙回家啊 嘻嘻 11/30 22:13
9F:→ hellogym: 就说脑袋很好用 有人就是不知道脑袋跑去哪了 11/30 22:13
10F:推 castalchen: 这就是我说为什麽民进党顺着这群无知巨婴胡闹作乱会被 11/30 22:15
11F:→ castalchen: 赶到太平洋底的原因 11/30 22:15
12F:→ castalchen: 没有任何逻辑思考 没有任何常识知识 11/30 22:15
13F:→ castalchen: 就一群底层边缘人占据网路来捣乱 11/30 22:15
14F:推 castalchen: 把透明公开的资讯弄到一团混乱只为了报复社会报复房地 11/30 22:17
15F:→ castalchen: 产持有人的幼稚心态 11/30 22:17
16F:嘘 insense: 你发文前可以多想一下你真的知道你在说甚麽...? 11/30 22:19
17F:→ zaa0210: 给对岸统治统一收为国有不就好了 =.= 11/30 22:21
18F:嘘 clamin: 你这麽不喜欢公设可以去买超级老公寓,那个就没有揭露公设 11/30 22:25
19F:推 kevinjl: 推实坪制的人 真的这样想 只是不想讨论 11/30 22:26
21F:推 IS0987: 你知道你在说啥吗? 11/30 22:28
22F:→ IS0987: 一整天没来一进来就看到这篇快笑死 11/30 22:28
23F:推 jamo: 民主制度最好的地方在於人人都是一票! 11/30 22:29
24F:→ jamo: 民主制度最烂的地方也在於人人都只有一票! 11/30 22:29
25F:推 IS0987: 公设不是不登记他就不存在内,有争议的时候怎麽算?所有权 11/30 22:31
26F:→ IS0987: 算谁啊 11/30 22:31
那雨遮屋檐算谁的 不能登记就不能厘清责任归属喔
照这逻辑所有东西都必须登记
台湾建物也不是强制登记 不要把登记神话了
不能登记有不能登记的做法
而1962年建物区分所有法认为法定共用部分并无权利登记的
必要27。因为法定共用部分客观性质上即为共用部分,且登记的
作用是对第三人主张,故无登记等特别程序的必要;详言之,建
物区分所有法第15条第1项规定:「共有人的持分,从其所有之专
有部分之处分。」第2项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共有人不得
自其所有之专有部分分离处分持分。28」此意味着,原则上专有
部分的权利有变动时,共用部分的权利必然有变动。於是,专有
部分的权利变动如具备登记的公示方法,则该登记,不仅是专有
部分的权利变动得对抗第三人而已,共用部分的权利变动亦得对
抗第三人,因为对第三人并无不测损害,故就共用部分的权利变
动,并无必要特别具备其他公示方法29。因此,建物区分所有法
第11条第3项规定:「民法第177条『关於不动产物权变动对抗要
件』之规定,不适用於共用部分。30」此共用部分指法定共用部
分,亦即关於法定共用部分的物权变动,不登记而得对抗第三
人。再者,法定共用部分纵使予以登记,由於走廊、楼梯间等不
符合建物的要件,故无独立作为登记对象的余地。
你们很在意不登记梯间就必须瞬移的部分 不好意思 日本不登记
脑子真的是很好用的东西啊 一堆人以为别人没在用 但小丑不知道到底是谁?
登记制度很多东西可以讨论 不要整天来这边看几篇文嘴炮就以为自己很懂
不登记有不登记的做法 但是必须要去动脑思考
不用动脑只会反对当然是最简单的啦 相信大家都不是这种人
27F:嘘 frowning1226: 想法好单纯,好天真 11/30 22:32
不能同意更多了 真的要好好用自己与生俱来的东西啊 各位
28F:推 IS0987: 然後你在房板7年前发的文,现在回头来看就很不准了啊 11/30 22:34
29F:→ IS0987: 你怎麽还有脸...QQ 11/30 22:34
我有房住欸 不用你担心 一辈子不买也是爽爽过 希望你一辈子都看得准
30F:嘘 DwyaneWade: 你有办法瞬移到你房子里面都不经过大厅就有机会,叫一 11/30 22:56
31F:→ DwyaneWade: 台吊车也可以 11/30 22:56
原来日本人都是蜘蛛人 没有走廊梯间怎回家呢
32F:推 cicatrix: 民主最麻烦就是智障跟你都一票,你上网路还可以忽视智 11/30 22:59
33F:→ cicatrix: 障,投票时没办法,因为智障的票很好用 11/30 22:59
真的 感触很深
34F:推 s26492755: 那个现在去找孙悟空学瞬间移动来得及吗 11/30 23:01
35F:→ s26492755: 现在投资金研发微型飞行器有搞头吗 11/30 23:02
有搞头喔 去日本搞吧 他们很需要呢
36F:→ IS0987: S26大记得带上我啊 11/30 23:12
37F:嘘 yiliang1107: ………… 11/30 23:20
38F:推 kevin190: 请问如果公设不写在权状内,你搭电梯经过梯厅回家的过 11/30 23:20
39F:→ kevin190: 程中,建商能不能跟你收过路费? 11/30 23:20
40F:→ yiliang1107: 你8个月前说板桥新高,那…现在回过头看 11/30 23:22
41F:→ yiliang1107: 不觉得打脸吗?不要让昵称名副其实好吗 11/30 23:22
奇怪 我现在看板桥的物件同样价格区间内好物件变多了欸 谁打谁?
42F:推 NTU303150195: 你去选举我投你一票,哈哈哈 11/30 23:30
43F:→ NTU303150195: 政见就写内文 11/30 23:30
44F:推 IS0987: 我一辈子看的准不准无所谓啊,至少我不会发文误导人XDD 11/30 23:34
45F:→ IS0987: 而且有房住跟看不准没相关吧? 11/30 23:34
46F:→ IS0987: 你光这篇内文就...ㄏㄏㄏㄏㄏㄏㄏㄏ 11/30 23:35
47F:→ IS0987: 你知道自己在说什麽吗? 11/30 23:35
你知道你自己在说什麽吗哈哈 你去研究一下日本法规好吗 只会喊登记登记
真的知道登记是在干嘛吗(笑 我如果发文误导 你可以推文纠正
请问日本梯间 走廊是否有登记 正面回答好吗 不要在那边乌贼战术 满无聊的
48F:推 s26492755: 我好像有看到某里长政见写贴补买房费用 11/30 23:39
49F:→ s26492755: 还有什麽要打造迪士尼还环球影城 11/30 23:39
50F:推 IS0987: 不登记的做法有比现行的好???? 11/30 23:39
有没有比现行好要研究讨论 制度法规是要长期实施 不断修正
结果在那边 要瞬间移动回家?飞行器?
为反而反 不知所云的回应 PTT未来堪虑
51F:推 nitero: 推 11/30 23:43
52F:嘘 bms: 有市场经验的就跟你说没意义 还在硬凹 先去买间房子再来吧 12/01 00:45
53F:嘘 bms: 花那麽多税金去做一件无意义的事情 阿请问你要全出吗 12/01 00:48
54F:推 bogy26: 国外实坪制照抄就好啦 担心公设所有权有意义吗 12/01 00:49
55F:→ bms: 阿现行的就有登记是听不懂逆 12/01 00:49
56F:→ bms: 去拿一张权状来看很难? 12/01 00:50
叫我去看权状 真的很好笑 给你个赞
57F:推 lagadidi: 上次实坪连署连第一阶段都没过XD 12/01 02:34
58F:推 junior020486: 为什麽公设要查不到啊XD 12/01 07:51
59F:→ junior020486: 新房子跟老公寓的公设比都不一样啊,何况公设明明 12/01 07:51
60F:→ junior020486: 就有用到,有用 12/01 07:51
61F:→ junior020486: 到本来就要出钱啊 12/01 07:51
62F:推 berserk: 有一些真的会以为不用花钱买或租 以为买房钱可以少啊 12/01 08:13
63F:→ cicatrix: 等你买100间我们再来讨论这个问题 12/01 08:26
100间是啥?我大你一万间啦 你有一万间再来跟大家讨论
100间是搞笑吗 要有钱才能讨论?你哪位?你没有10000间你退出PTT好了
64F:嘘 piliwu: 公设你不要登记给我就好,跟你收过路费就赚翻了 12/01 08:57
65F:→ piliwu: 吴淡如说有些日本不动产的租金一半都去付管理费, 12/01 08:59
66F:→ piliwu: 你确定要学? 12/01 08:59
67F:→ sdhpipt: 越不透明越有机会浑水摸鱼 12/01 09:14
68F:嘘 DSB520: 可以买地自建啊 都算自己的 12/01 09:54
69F:推 CaLawrence: ㄏ 全世界都可以就台湾不行 12/01 10:39
70F:→ CaLawrence: 看好了台湾只示范一次R 12/01 10:40
71F:→ H2: 我找不到您所谓「建物区分所有法」,不知道可以请教法规出处 12/01 11:35
72F:→ H2: ,或者正式名称? 12/01 11:35
网路上随便找就有了
73F:嘘 killerbbt: 靠杯唷 你拿日本的建物区分所有法来讲干嘛拉 12/01 12:50
74F:→ killerbbt: 明朝的剑可以拿来斩清朝的官喔? 12/01 12:51
你知道台湾法律多少抄日本的吗?台湾专家学者都要抄德国日本了 你说不用看日本
你那麽厉害 你赶快去立法修法 台湾需要你
75F:→ tyshowman: 那怎麽不说是日本揭露的不够完全? 多资讯给你不好喔 12/01 12:53
76F:→ tyshowman: 还是你觉得日本会因为多揭露这个造成房价大跌或大涨? 12/01 12:54
77F:→ KrisNYC: 日本的走廊和梯间如果在室外是另外登记在管委会没错 12/01 13:36
78F:→ KrisNYC: 所以你会看到很多日本的公寓跟小学一样有走廊和室外梯 12/01 13:36
79F:→ KrisNYC: 但停车位洗衣间大厅和室内的走道机电电梯等等 还是有登记 12/01 13:37
80F:→ KrisNYC: 麻烦你不要只挑你觉得有利的部分在那瞎喊 12/01 13:37
我瞎喊?一堆在那边没有走廊梯厅说要瞬间移动回家的
我讲日本走廊梯厅没登记人家就不用瞬间移动回家有问题吗?
走廊梯厅不是公设?既然走廊梯厅可以不登记 不能讨论其他公设不登记?
不过一堆人走廊梯厅不登记都无法想像了 我想这个问题对大多数人看来是过於困难
83F:→ sdhpipt: 楼上贴的那个差1.9平方米 应该不是公设面积吧 12/01 13:47
84F:→ sdhpipt: 我在想是差在MB面积 也就是电表间? 12/01 13:47
85F:→ sdhpipt: 日本MB电表间 PS管道间是可以算面积的 12/01 13:48
86F:→ sdhpipt: 平成24年大阪的套房 竟然是用壁芯 不是内法? 有点惊讶 12/01 13:50
87F:推 piliwu: 国外的管委会很可怕的,把产权丢给别人就没事了? 12/01 13:54
88F:→ piliwu: 别这麽天真 12/01 13:54
89F:→ sdhpipt: 日本应该是还好啦 德国住宅合作社才叫可怕 XD 12/01 13:55
90F:推 piliwu: 吴淡如说有些管委会收走租金的一半耶 12/01 15:05
91F:→ piliwu: 你要买公设还是把公设给管委会一直吸血?这跟租房 12/01 15:06
92F:→ piliwu: 或买房有点类似 12/01 15:06
93F:→ piliwu: ,美国HOA也是同样情形 12/01 15:06
※ 编辑: seiryou (111.71.212.52 台湾), 12/01/2022 22:20:04
94F:→ f743182002: 国外几乎都没公设 不知在奴什麽 12/02 03:00
95F:推 berserk: 哪来国外几乎没有 12/02 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