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ltlake (SaltLake)
看板historia
标题Re: [请益] 为何世界各国很少使用英美普通法?
时间Thu Apr 3 09:09:56 2025
※ 引述《MoreLight (大文)》之铭言:
: 标题: [请益] 为何世界各国很少使用英美普通法?
: 时间: Wed Apr 2 21:55:29 2025
:
……
:
: --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219.71.219.140 (台湾)
: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historia/M.1743602131.A.064.html
…
: → TKB5566: 不就英美法系强调符合个人经验直觉跟逻辑 用逻辑而非 04/02 23:57
^^^^^^^^^^^^^^^^^^^^^^^^^
请问支持上述主张的证据的证据在哪里?
英美法制度在法界专有名词又称为判例法制度,大意是,法院的判决必须引用先前
法院的相似判决当中被指定是判决先例的判决文当中的论理与结果。
法院判决书内容固然会用到经验直觉和逻辑,可是真的符合个人或者普通人的经
验直觉和逻辑? 提醒一下,美国和英联邦也是有法学院的。律师啥的也是要通过专
业考试才能拿到执业资格证书的。
: → TKB5566: 写死的法条来判断是非对错 这让只要任何稍有逻辑的普通人 04/02 23:58
^^^^^^^^^^^^^^^^^^^^^^^
: → TKB5566: 都有资格在法律背书下 监督个人乃至国家 相反的欧陆法系 04/02 23:59
^^^^^^^^^^^^^^^^^^^^^^^^^
上述主张是:
任何稍微有逻辑的普通人都有资格在法律背书下监督
支持这主张的证据是啥?
因为英美法的审判制度有陪审团制度? 可是当陪审团员没有必要考逻辑。
还是这主张假设了任何普通人都有逻辑,且都依逻辑下判断?
上面的主张,符合我国人日常经验吗? 符合美国实务吗?
*****
少年超速撞死无辜母女被判24年 网友却因他「长太帅」疯狂替他求情
https://tw.news.yahoo.com/%E5%B0%91%E5%B9%B4%E8%B6%85%E9%80%9F%E6%92%9E%E6%AD%BB%E7%84%A1%E8%BE%9C%E6%AF%8D%E5%A5%B3%E8%A2%AB%E5%88%A424%E5%B9%B4-%E7%B6%B2%E5%8F%8B%E5%8D%BB%E5%9B%A0%E4%BB%96-%E9%95%B7%E5%A4%AA%E5%B8%A5-%E7%98%8B%E7%8B%82%E6%9B%BF%E4%BB%96%E6%B1%82%E6%83%85-214155034.html
陈昱均
2021年7月13日·3 分钟 (阅读时间)
(陈昱均/综合报导)人们若是犯了罪、甚至因此造成无辜之人伤亡,理应为自己的行为
付出代价,接受法律制裁,而美国有一名18岁年轻男子在2018年时,因超速驾驶撞死一名
年轻母亲与她的宝宝,被判24年有期徒刑;然而,此案件一在新闻媒体上曝光後,竟出现
大批网友纷纷为他求情,而主要原因竟是这名18岁少年长得「太帅了」,令人听闻後不禁
啧啧称奇。
…
***
确实这则新闻报导的不是陪审团作为,但的确是「美国普通人」的作为。
: → TKB5566: 什麽都想要用法条封死 但不但漏洞封不完 还把法律变得复 04/03 00:00
: → TKB5566: 杂到一般人根本无法有效利用的程度 直接导致懂法的恶人 04/03 00:01
不用法条? 且不论英美法还是有各种成文法典,也不论拘束法院判决个案的判决
先例是否就没有漏洞,这边单就英美法院的判决先例内容来说,一般人有那本事
「看懂」全文?
如前述,英美国也是有法学院的,如果法院的判决先例读起来这麽平易近人,
为什麽英美法国家的人民要花钱上大学的法学院学习? 尤其美国大学学院高昂世
界知名,单就法学院而言,一些人甚至要借贷才能念完,然後毕业後赶紧赚钱还
债。这边还得提醒一下,美国法学院是读完非法学院毕业的大学生申请的,换到
我国的学制来说,该学制的学位是就是学士後法律(专业)学位。所以取得法学院
毕业证书的时间和金钱投资比我国更高。
: → TKB5566: 往往可以利用过於复杂 又有各种漏洞的法律来压迫一般人 04/03 00:02
英美法还是有一种专门职业叫做律师。律师办案子要收钱的;还有胜诉酬庸
制度,就是律师和委托人约好,官司打赢後的报酬是根据赔偿金或和解金取一
个百分比收费。在这种利益驱使下,专业律师不会更拼命钻研法律理论和漏洞
? 一般人能和专业律师拚?
顺道一提,在美利坚国土,从英国殖民时代乃至独立建国迄今,律师这行业
一直是饱受美国各界嘲弄敌视的一种行业,贬损律师的笑话海了去。大家要否
猜猜原因者何?
: → TKB5566: 对了欧陆法系就是想用法律管理包含人性的一切 但关於人性 04/03 00:03
^^^^^^^^
: → TKB5566: 个人经验和逻辑 往往比各种理论还更能贴近现实 这就导致 04/03 00:04
^^^^^^^^^^^^^^^^^^^^^^^^^^^^^^^^^^^^^^^^^^^
支持这个主张的证据? 或者麻烦取具体实例解说。
: → TKB5566: 各种泯灭人性的犯罪 很多时候不懂法律的一般人 仅仅只是 04/03 00:05
: → TKB5566: 根据自身经验和逻辑 便能做出比用各种奇怪理论组合出来的 04/03 00:05
: → TKB5566: 论调 更加合理的判断 04/03 00:06
还是老话一句,请举证或至少已具体实例解说上述主张。
: → TKB5566: 简单来说 世界各国不想人民用逻辑来监督他们 04/03 00:07
: → TKB5566: 因为要是真用逻辑来监督的话 他们早就该滚下台了 所以 04/03 00:08
: → TKB5566: 他们要把普通法习惯法这个能够强化人民的防具给移除掉 04/03 00:08
: → TKB5566: 改用容易被他们操纵扭曲的欧陆法 这样才符合政府利益 04/03 00:09
麻烦至少网搜一下美国法典了解一下美国成文法概况
*****
美国法典
https://zh.wikipedia.org/zh-tw/%E7%BE%8E%E5%9B%BD%E6%B3%95%E5%85%B8
维基百科
美利坚合众国法典(英语:Code of Laws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1],又称
Code of Laws of the United States、United States Code、U.S. Code,或缩写为
U.S.C.),简称美国法典,是美国联邦成文法的汇编法典,共53编[2](1至54,其中第五
十三编尚不存在,但已预留作《小企业》[3]。众议院法律修订顾问办公室每六年出版一
次该法典的最新完整版,其余年份每年出版一本汇总新法案的法典增补[4][5]。所有美国
国会立法通过的法案原文均按时间顺序收录於《美国法律总汇》。
…
***
上面引述的短文至少指明一件事实:
美国有国会,国会会立法;国会通过成立的法律案就变成成文法
换言之,美国不是单靠不成文法治国。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4.36.209.210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historia/M.1743642598.A.A3C.html
※ 编辑: saltlake (114.36.209.210 台湾), 04/03/2025 09:15:55
※ 编辑: saltlake (114.36.209.210 台湾), 04/03/2025 09:22:56
1F:推 gary76: 童婚挺好的,应该予以尊重和推广 04/03 17:24
童婚? 世界各国男女可结婚年纪几乎都是十八岁(法定成年年纪)。
少数几国法同意得在这年龄结婚的神秘年龄都是十六岁且共同要件
都是法定监护人同意,不然就是已经怀孕或宗教理由等特殊原因。
※ 编辑: saltlake (114.36.209.210 台湾), 04/04/2025 00:46:14
2F:→ gary76: 你可以继续装看不到,反正又不是你的女眷被童婚 04/04 00:53
又来了 -_- 不爽去找你选区的立委哭闹啊。
甚麽叫做儿童? 人类的生理和心理发展的成熟度本就会受到各种因素影响。
何况………
你他__的提的童婚问题和英美法与欧陆法有个毛的关系?
※ 编辑: saltlake (114.36.209.210 台湾), 04/04/2025 03: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