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slaa (万变蛾)
看板historia
标题Re: [观点] 早期外省本省族群之学历差异
时间Mon May 2 11:49:27 2022
这次贴文不是直接关连到历史,如果板主觉得不可,您尽管删除。
或底下推文有许多板友认为不应贴文,偏离本板主题,我会自行删除。
本文想谈一下举证责任。
我与某位板友的争执点之一在,谁该负责找资料举证?
其实这种争执,还满常看到,多半双方互推,说是对手的责任。
我认为举证责任之归属,可从三方面来思考。
1. 是否为"有or无"的问题?主张"有"的人,必须优先举证。
因为逻辑上,人类只能证实某件事物"有",而无法证明"无"。
所谓"无",最精准的定义其实该是:尚未发现有力证据。
举例:你遇上基督教信徒想拉你入教,告诉你,世上有神,信神得永生。
这时,是基督徒负责举证,世上确实有神,
而不是基督徒狂言:你不能证明没有神的话,你就要信教。
2. 是否涉及实质利益?可从中获得实质利益者,必须优先举证。
举例:任何公司想把它的产品卖给你的时候,是该公司负责举证它产品的好处,
而不可能是反过来,如果你无法找出该产品的坏处,你就要购买。
3. 是否为翻案?针对通说的翻案,企图翻案者必须优先举证。
举例:古代人多数认为是太阳绕着地球在动,而不是地球绕着太阳,
所以历史上是哥白尼要先解释,为什麽後者地动说才是正确的,
哥白尼绝不可能说:反正老子讲才是对的,你们以为的都是错的,相信我就对了!
而在这个 "外省人学历/人才vs.本省人学历/人才" 的争执上,
我认为属於 3.。
通说是ROC来台湾带来诸多人才,一起建设台湾,
这位板友不认同,认为是带来拖油瓶,
举证责任自然该是这位板友,不是我。
不过我很讨厌这种互推责任的烂仗,所以我还是去查证了 (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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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39.11.199.57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historia/M.1651463370.A.FE0.html
※ 编辑: moslaa (39.11.199.57 台湾), 05/02/2022 12:04:49
1F:推 Tsukasa0320: References通通附上去不就好了= = 05/02 12:48
2F:→ Tsukasa0320: 反正这版大概一半在咱历史系象牙塔里待过 05/02 12:48
3F:→ Tsukasa0320: 虽然在PTT发废文还要打引用有点奇怪 05/02 12:49
4F:推 milk7054: 就跟结婚前另一半问能不能为她而死一样无聊,想跟她传宗 05/02 12:55
5F:→ milk7054: 接代的话当然不用动脑就说可以,如果不想就跟她争辩到底 05/02 12:55
6F:→ milk7054: 对教会的任何人没兴趣当然就不会相信神,当然就没证明不 05/02 12:56
7F:→ milk7054: 证明可言 05/02 12:56
8F:推 Hartmann: 推 05/02 12:59
9F:推 fw190a: 是没错,问题是3这类就开始进入宣传战与阴谋论的领域了 05/02 17:33
10F:推 jack10630: 您的想法跟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几乎一致 05/03 08:52
11F:推 hips: 以前的历史教育是爱国教育,根本不配叫做通说,禁不起学术 05/03 16:25
12F:→ hips: 检验。台湾经济发展史的研究还是进行式,正反双方都应负举 05/03 16:25
13F:→ hips: 证责任。 05/03 16:25
14F:→ mikelwg: ㄟ 甚麽时候通说代表经得起学术检验了? 05/03 20:49
15F:→ innominate: 现在的「通说」是什麽其实还很难说 05/04 12:30
16F:→ innominate: PTT历史群组的通说跟台湾社会的通说未必一致呢 05/04 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