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R作者youtien (恒萃工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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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政见] Youtien: 笔战要明刀明枪
时间Tue Jul 18 15:21:19 2017
日前我发文指出,治史可分(1)实证派(2)风派(3)翻案派,其中风派
总会想伪装实证,或要求实证派来为自己背书,即所谓「以论带史」甚至「以论代
史」,也就是我们现在俗称的、以意识型态凌驾实证的「政治文」。翻案派则较可
能是个人的执见或者意气凌驾实证。
这里是历史板,本板的立场,自然应该是以实证为本位的。过去的板规是限制
「政治文」,但显然没多大作用,想偷渡的总能打擦边球,高段一点的用讽喻,不
高段的也可以迳行硬干、强辩,赌个执法不严不力。所以我主张化暗为明:风派或
翻案派可以带着各自的见解来寻求实证的检验,检验不过就要准备好被战,战不过
就该认栽,还不认帐就是自取其辱,之後若再要乱,被处份也就应该是众人可接受
的了。
具体办法如下:
一、立场申报原则:发文、转文者若带有实证以外的意图,应自行在文前申报
,想要带风向的就明说自己想带什麽风、跟什麽风,想翻案的就明说自己想针对什
麽,又想得到什麽。如有隐瞒,板友得质问之,要求明确表态。
本板默认立场为实证,但我们也知道,在党同伐异的战围下,即便是真中立,
也会在客观上起到对某派有利、对某派不利的效果,而会被认定是假装中立,所以
我的解决方案就是「实证派」自己成为一个意识型态派别,作为本板的主宰,谁对
我们不利就打谁,我们自己有违实证原则、让自身的其他派性盖过了实证派所秉持
的史学方法时,也自己互相批判、警告、改正。
二、正面对答原则:讨论中,如果有人回避板友提出的问题或质疑,板友得在
回文中或另发专文要求正面应答;答者在回覆之前,不得在本板再发文或回覆其他
文章(推文可稍放宽,因为其他人也可以推文催你去回答);如果已发其他文章,
应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回覆问题;不回覆,就删文。仍不回覆又还要发其他文章,就
水桶。
论战中大家最讨厌的,就是各种避重就轻与断然无视;认真的论证不被鼓励,
打完嘴炮就跑的意气得到满足。秉持实证原则来做学问的人,不应该会怕认输、认
错,因为明白错误可以让自己更进步,是一件可喜的事。以政治或意气挂帅的,则
往往相反,死要面子,面子挂不住也要胡搅蛮缠,於是带坏了一个又一个看板、一
个又一个论坛,然後还要来本板继续假装或绑架实证,这是大家都能看得很明白的
事。
这一条就是要催促、逼迫人去正面回应自己言论的漏洞与错误,治理各种跳针
。如果你不想回,就此消失,没人能抓你回来;但如果还要继续参与本板,那就请
认真对待他人认真的问题。如果你觉得质问者问得无理,或题中藏有恶意陷阱,你
也可以反问。形象一点说,就是球要有来有往、丢来丢去,不是你砸我、我把球变
消失,又变出其他新球来砸人。
三、鼓励认错原则:对答中,若有一方承认错误,板友宜持肯定态度慰勉之,
不得落井下石、羞辱讥刺。相对的,如果死不认错还强辩,那麽落井下石、羞辱讥
刺就是可以的。如有板友过了份,视情形轻重程度得受警告至水桶处份。
毋庸讳言,落井下石、羞辱讥刺,是一件很爽的事。我们虽然上了很久学、读
了许多书,也经常难以抵抗这种本能的诱惑。但既然我们知道,各种论坛讨论风气
之败坏,常常都是因为人的这种意气,那我们自己就应该节制它。我们实证挂帅,
人一旦遵守了实证的、做学问的原则,就应该得到尊重与保护;违反的时候,才得
被羞辱讥刺、落井下石。当然,如果以促进实学为考量,我们不应该羞辱、讥刺人
,而应该直斥其非,使之自取其辱就好;但如果一概禁止情绪性的发言,就很可能
会被想打嘴炮的人反过来执着法条来要求处分,恶心死你。所以我们在制定规则时
就应该让人可以爽之有道、爽之得法。
总而言之,一句话:笔战要明刀明枪。让我们省去伪装和揭发的工夫,实牙实
齿见真章。这样,不欲参战只欲好好讨论学问的板友,也就可以优游清流,自由自
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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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hroedinger's cat is NOT de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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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Jedidiah: 熊熊看成 "中风派" XD 07/18 15:25
2F:推 yuriaki: 我不认为匿名留言板这一套行得通 07/18 15:27
※ 编辑: youtien (123.193.29.95), 07/18/2017 15:29:20
3F:→ Lordaeron: 明刀? 用清的行不行啊? 啊拉伯的也不错. 07/18 15:49
4F:→ Lordaeron: 明枪就惨一点了, 改成德国货好一点. 07/18 15:50
5F:→ youtien: 空山新雨後,HK416. 07/18 15:58
6F:推 Aotearoa: 那故意反串的呢? 07/18 16:02
7F:→ youtien: 要反串,那就好好串,串到底。如果有人觉得难看,就提问. 07/18 16:14
8F:推 HomerEDLee: 你用明朝的剑斩清朝的官 07/18 16:15
9F:推 Aotearoa: 笔战要明刀明枪,故意反串到让人厌烦的那种,如果你能提 07/18 16:25
10F:→ Aotearoa: 出怎麽处理,我投你一票 07/18 16:25
11F:推 yuriaki: 反串是要扮演其反对的立场以污名化 但反讽是凸显其所反对 07/18 16:39
12F:→ yuriaki: 言论之矛盾处 泾渭分明不可混为一谈 07/18 16:39
13F:→ yuriaki: 另外还有恶魔的辩护人 又是独特的论法 07/18 16:41
14F:推 okery: 推,但限廿四小时内回覆稍嫌苛刻,未必人人闲暇等长。 07/18 16:48
是说:如果这人在回覆质问之前发了其他文,那麽他应该也有时间先回这篇,故
可如此要求。不限制多久时间回覆问题,你要过半年一年甚至永远不回都行,但在那
之前就别发其他文章。对於答不出来或拗不过来的问题,你可以认错、认输,再讲别
的,但不可以无视,就继续讲别的。
15F:→ IBIZA: 我还以为是历史版,原来是笔战版 07/18 16:59
16F:→ asdf95: 这里很久以前就不像历史版了 07/18 18:00
17F:→ asdf95: 看看上面几页,战的是历史还是意识型态? 07/18 18:01
18F:推 HomerEDLee: 笔战纯历史事件应该还好办吧?难办的是战意识形态。 07/18 18:35
19F:→ Kavis: 历史版应该是辩证历史,而非成为意识形态的辩论场所 07/18 19:47
20F:推 HomerEDLee: 纯战历史就只能给专业人士玩,玩久就没人来了 07/18 19:58
21F:推 higger: 个人觉得你这种分法证明你没基本的逻辑 07/18 20:32
22F:→ higger: 你推崇的实证~最後结果不是跟风~就是翻案~难道能总开创? 07/18 20:35
错了,还有一种常见的结论,就是那事实并不足以充份满足你我的欲望。接受
这样的常态,就是实证派的第一步。
23F:推 kuopohung: 大概是要禁止不同於本版主流的意识形态吧。 07/18 20:45
没错,就是这样!问题是怎麽禁止?当然不能违反言论自由原则地明文禁止,但
现在这样靠哪一边人多、说话比较大声或比较会酸,也很糟。所以就是摆擂台,定公
约。你有信心战胜本板的主流,就来战。
24F:推 cu87: 人多推辞系主任,反倒争着做版主 07/18 20:53
※ 编辑: youtien (123.193.29.95), 07/18/2017 21:03:49
25F:→ cu87: 与其浪费时间在这边战,还不如去问朋友同好 07/18 21:07
26F:→ cu87: 现在大陆出书越来越快,译介越来越多,看点很多 07/18 21:08
27F:→ cu87: 基本上史学方法没看过这种3派的说法,那其实是想从人品着手吧 07/18 21:10
28F:→ cu87: 版上如果一堆刁钻的只图网路声浪的人不能够收敛 07/18 21:11
29F:→ cu87: 再多的规定,再善良的人当版主,都不会有太多的助益 07/18 21:11
30F:→ cu87: 只要看看这几年来有底气的旧雨还剩几知,就可以看得出来 07/18 21:12
31F:→ cu87: 加油吧 07/18 21:12
说得没错,既然善人没用,那就换恶人来当。我可以做这个恶人。
32F:推 kuopohung: 基本上你这种版规也是违反言论自由原则。 07/18 21:15
33F:→ kuopohung: 这是其一,其二是基本上本版主流的意识形态在历史学界 07/18 21:19
34F:→ kuopohung: 几乎是没什麽人支持,其三是本版包含你的史学方法论几 07/18 21:19
35F:→ kuopohung: 乎弃之不用。 07/18 21:19
36F:→ kuopohung: 再来是史学方法论,除了实证主义之外,另外两种根本不 07/18 21:22
37F:→ kuopohung: 存在,而且实证主义在二十世纪初也是被挑战。 07/18 21:22
言论自由如果不被违反,那就要被滥用。学界反省实证主义,并不是否定实证。
我们可以看到一大堆连最基本的事实都不对、逻辑都不通的东西,对之根本不用谈什
麽主义。你讲一套学说或意见,是认真要讨论,还是要扯皮或为谁护航,大家看久了
都能明白,只有你自己还以为可以继续匿在貌似客观的学术语言後面来吹风。当然,
我也理解你为什麽不赞同,因为我这几条有很大部份就是针对你来的,十几年来我有
很多次指出你避重就轻、违反做学问最基本原则,堂堂正正地质问你要求你回答或认
错,而你都继续避重就轻、扯其他东西或不回话,那些文章都还在。除了我以外,板
友和其他板的朋友对你也有不少这样的经验。
人为什麽会这样?爱面子嘛。因为有人爱面子,所以有人爱打脸。我们真的要做
学问,就不要爱面子,要打直接打要害,想闪避就不要再出现,再出现就请继续互殴
至死方休。不然,就是话术高来高去,我们读了那麽多书,谁不会拐弯抹角曲笔隐喻
?都看得出你在出什麽术,却没有办法用明文来对付你,这样人们的鸟气就会越积越
多,大家都会倾向选择撂酸话放暗箭排废气,实学放後面,我爽最重要,然後真正的
实证也就会沦为用来打脸的器具,以及一群老人的嘲讽舞台,这个板就完了。
当然,我这政见很是激进,也史无前例,做起来也不知道能有什麽效果。但都在
这里混了这麽久,也还没有其他人参选,那就提出来试试看。大家同不同意,看投票
结果,不要都还没投就先认定没什麽人支持。
※ 编辑: youtien (123.193.29.95), 07/18/2017 22:11:30
38F:推 rehtra: 清枪?怎麽有点色色的>//////< 07/18 21:48
39F:推 kuopohung: 根据以上,我不觉的你的版规行得通 07/18 21:57
40F:推 zaknafein987: 先不论你的论点怎样啦 我不认为你行的通 因为这种 07/18 22:07
41F:→ zaknafein987: 完全版皇爽的的裁决 就算选上能称几天嘞? 虽然本 07/18 22:07
42F:→ zaknafein987: 版已经是版皇爽不爽管版的情况了了 07/18 22:07
能撑几天算几天,我也不知道,权当社会实验,如果做不好那就下台,有何不可
?我都三十几岁了,也不应该在乎这个。这个板主之位其实应该让二十来岁的新血当
。
大家要往好处想啊:以前你拿史实反驳别人,对方通常都无视或扯到其他地方,
如果这套规则实施,你就可以专文指名要求他正面对答,互殴到有人认错为止。如果
人家不答,他就别想在这里继续发文。这样不是比原来爽得多吗?
※ 编辑: youtien (123.193.29.95), 07/18/2017 22:17:15
43F:→ Kavis: 三十出头在版上算年轻的了 07/18 22:15
44F:→ kuopohung: 我的每个论点背後都是有学界的学术论文为佐证依据 07/18 22:30
45F:→ Kavis: 是啊,我们都知道你是怎麽曲解论文的,超越性? 07/18 22:33
47F:→ kuopohung: 你说的是这本吗? 07/18 22:46
48F:推 saisai9230: 我虽然不喜欢你的做法,但是我目前想不到更好的做法。 07/18 23:08
49F:→ saisai9230: 而且如果要明刀明枪,能否明文限制推文3-5行内, 07/18 23:10
50F:→ saisai9230: 不然每次其他人看到推文战成一团也蛮痛苦的, 07/18 23:11
51F:→ saisai9230: 而且其他人难以搞清楚到底在战什麽? 07/18 23:12
52F:推 gfdsa: 又天,历史版就是欠新血台柱啊,我也潜水好几年了... 07/18 23:26
53F:推 mattc123456c: 明文限制推文3-5行内 <=应该限制连推就是了 07/19 00:21
54F:→ mattc123456c: 用到连推超过5行,基本上就不会是一行文了 07/19 00:22
55F:推 discoveryray: 支持 07/19 12:45
56F:推 kevinjl: 支持 喜欢 言之有物的战 07/19 14:34
57F:推 hanhsiangmax: 这个版好友善的XDDDDD推第二点! 07/20 16:25
58F:→ awakim: 历史板是要变成历史论辩板了,还有对质诘问规则 07/20 21:00
59F:推 Sinreigensou: 楼上他们想更边缘也没人管得着 07/21 08:44
60F:→ Sinreigensou: 而且当双方是对立信徒的时候,要做到这样很难 07/21 08:45
61F:→ william2001: 硬辩的人板主就直接水桶不就好了。 07/23 00:30
62F:→ cu87: 不支持喔 07/31 17:54